㈠ 旅遊經營商、旅遊批發商和旅遊銷售商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旅遊經營商:
是指以組合及批發包價旅遊產品為主要業務,兼營旅遊產品零售業務的旅行社。
2.旅遊批發商:
是指主要從事組織和批發包價旅遊業務的商家。
3.旅遊銷售商:
是指旅遊產品買進以後再轉賣出去的旅遊中間商。
二、特點不同:
1.旅遊經營商:
旅遊經營商通過對旅遊者旅遊需求,愛好消費水平的調查,預測旅遊市場及旅遊產品需求的發展趨勢,設計組合滿足市場需要的產品,並通過旅遊代理商在旅遊市場銷售。
2.旅遊批發商:
與飯店、交通運輸部門、旅遊景點及包價旅遊所涉及的其它部門簽訂協議,預先購買這些服務項目,然後根據旅遊者的不同需求和消費水平,設計出各具特色的包價旅遊產品,通過旅遊零售商在旅遊市場上銷售。
3.旅遊銷售商:
顯著特點是旅遊產品所有權在買賣雙方的轉移。經銷商通過購買而取得旅遊產品所有權,其收入來自於旅遊產品購進價和銷出價之間的差額。
(1)批發商對地接社的要求擴展閱讀
由於旅遊批發商的直接客戶是旅遊零售商,因此以零售商需求為直接導向,根據零售商需要大量購買旅遊生產者的產品如景點觀光門票、旅遊交通運輸工具的一定時間的座位票、旅遊飯店的客房、餐飲產品等,並享受批量折扣。
然後把它們組合成多種時間和旅遊目的地的包價旅遊產品,並以一定批量、批發價銷售給旅遊零售商,再由零售商轉賣給最終消費者(遊客)。有的旅遊批發商很有實力,銷售網路遍布世界各地,也有的旅遊批發商規模較小,只經營特定旅遊市場的專項旅遊產品如修學旅遊、體育旅遊等,網點較少。
㈡ 開旅行社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二、經營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1年的營業用房;
2、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
三、營業設施應當至少包括下列設施、設備:
1、兩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
2、傳真機、復印機;
3、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以上條件需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現場核實。
目前國內各地的旅行社從業務上又分為:組團社、辦事處(也可以稱為:批發商、分銷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組團社:是指在出發地並與客人簽訂旅遊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遊目的地接待出發地組團社遊客的旅行社;
辦事處:是指地接社設在出發地城市的辦事機構或者代理,此類辦事機構並沒有經營權不合法;
當然還有一些俱樂部及不合法的旅遊機構,他們更沒有相關的資質。
(2)批發商對地接社的要求擴展閱讀
國內旅行社升級為國際旅行社的條件
1、注冊資金150萬;
2、保證金要求是140萬;
3、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0投訴0罰款;
國際旅行社經營范圍
一、招徠外國旅遊者來中國、華僑與香港、澳門、台灣同胞歸國及回內地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入境手續;
二、招徠我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
三、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到外國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委託接待及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及簽證手續;
四、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到規定的與我國接壤國家的邊境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委託接待及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及簽證手續;
五、其他經國家旅遊局規定的旅遊業務。
未經國家旅遊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出國旅遊業務、港澳台旅遊業務和邊境旅遊業務。
參考資料旅行社網路
㈢ 旅遊批發商與\組團社\ 地接社之間到底是什麼關系
旅遊批發商主要精力用在製作產品,主要發展一條或幾條主線產品。具體需要負責簽證、機票、領隊或全陪,行程,出境名單的製作等等。
組團社一般發展門市或者網路,主要發展銷售平台,維護客戶,銷售旅行產品。
地接社指旅遊目的地的接待旅行社,負責執行具體的接待工作,導游、餐、車、景點之類。
他們之間是前後台的關系,互為供應商或者代理這種關系。
㈣ 旅行社組團社和地接社有什麼區別
看按什麼來分,按不同的標准有不同的分法。
我國旅行社最初分為:一類社、二類社、三類社;分管於:國際旅遊局和各地旅遊局; 在2000年以後國家旅遊局不再具體管理旅行社的事務,全交由當地的旅遊局; 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後分為:國內社、國際社(國際社又分為有出境權和無出境權兩種); 目前國內各地的旅行社從業務上又分為:組團社、辦事處(也可以稱為:批發商、分銷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組團社:是指在出發地並與客人簽訂旅遊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遊目的地接待出發地組團社遊客的旅行社; 辦事處:是指地接社設在出發地城市的辦事機構或者代理,此類辦事機構並沒有經營權不合法; 當然還有一些俱樂部及不合法的旅遊機構,他們更沒有相關的資質。
㈤ 旅行社的批發商和經銷商有什麼區別 知乎
批發商是主要設計線路產品,經銷商銷售批發商的線路產品。如A市有一旅遊產品批發商,主營北京線路產品,那麼他針對A市所有旅行社統一給一個批發價,然後A市的旅行社同意對遊客銷售,旅遊批發商嚴格意義上不能直接收遊客,經銷商可銷售批發商的線路產品,收到遊客後交由批發商統一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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