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卷煙公司向批發站銷售卷煙要繳納消費稅嗎
不交消費稅。
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60號,以下簡稱60號文件)規定,自2015年5月10日起,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稅率提高了6個百分點,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在這里要認清卷煙批發是什麼意思。卷煙批發環節指的是卷煙批發企業銷售卷煙給非卷煙批發企業,也就是說銷售方必須是卷煙批發企業,但是購買方不能是卷煙批發企業;根據這個原則可以知道購買方批發站是批發企業,所以卷煙公司不交批發環節的消費稅。如果批發站是零售企業,那就屬於批發環節,要交消費稅。
有關商業批發環節消費稅:
(1)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卷煙批發業務的所有單位和個人。
(2)徵收范圍為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的卷煙。
(3)計稅依據為批發卷煙所收取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4)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5)納稅地點為卷煙批發企業的機構所在地,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由總機構申報納稅。
除此之外,卷煙批發企業的納稅人還應特別注意三點:
一是應將卷煙銷售額與其他商品銷售額分開核算,未分開核算的,一並徵收消費稅。
二是卷煙批發企業之間銷售的卷煙不繳納消費稅,只有將卷煙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時才繳納消費稅。
三是卷煙批發企業在計算繳納卷煙消費稅時不得扣除卷煙已在生產環節繳納的消費稅稅款。
㈡ 卷煙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一)甲類卷煙
甲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其從價稅率為5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二)乙類卷煙
乙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其從價稅率為3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稅率+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注會
㈢ 卷煙在批發環節怎麼交消費稅
根據稅法規定,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和從量稅,稅率為11%加0.005元每支,不區分甲類和乙類。
謝謝,望採納!
㈣ 關於卷煙消費稅的計算
這個問題根本原因在於你對價內稅和價外稅的概念沒做好很好的區分。
銷售價款中含稅就是價內稅,不含稅就是價外稅。具體的稅種,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就是說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的計稅銷售額要含消費稅。
所以來看你這道題,600元是含在稅里的,整個消費稅都是含在80000,所以這個就是計稅依據。
舉個例子,一件商品,成本30元,利潤40元,消費稅率30%,那麼應交消費稅是(30+40)/(1-0.3)*0.3=30元。所以呢,老闆自己會乖乖提價到100元銷售,這就是消費稅在抑制消費上的強大能力。
㈤ 煙草公司批發的卷煙 要交消費稅嗎
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均徵收消費稅。具體規定為:
(1)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從價稅。
(2)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自2015年5月10日起,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㈥ 卷煙批發環節的消費稅,是指,從批發商賣給零售商這一環節,批發商要交的消費稅嗎
理解正確。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
㈦ 銷售卷煙需要交消費稅
需要。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7)煙草公司批發卷煙消費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七條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八條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 ÷(l-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託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九條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1-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1-消費稅比例稅率)
第十條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第十一條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徵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㈧ 卷煙消費稅在什麼環節征稅
兩個環節
一、生產出廠銷售環節(或進口環節),比例稅率:甲類卷煙56%,乙類卷煙36%,定額稅率:每支0.003元;
二、批發環節(指批發商向零售商出售):比例稅率:11%,定額稅率0.005元每支。
《消費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
1、消費稅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
2、卷煙消費稅徵收環節: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均徵收消費稅。具體規定為:
1)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從價稅。
2)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3、卷煙消費稅率:採取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雙重徵收的形式。
1)甲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56%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36%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5%。
4、幾種特殊情況:
1)納稅人自產自用的卷煙應當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牌號規格的卷煙銷售價格確定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
2)卷煙由於接裝過濾嘴、改變包裝或其他原因提高銷售價格後,應按照新的銷售價格確定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
3)委託加工的卷煙按照受託方同牌號規格卷煙的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征稅。沒有同牌號規格卷煙的,一律按卷煙最高稅率征稅。
4)殘次品卷煙應當按照同牌號規格正品卷煙的征稅類別確定適用稅率。
5)下列卷煙不分征稅類別一律按照56%卷煙稅率征稅,並按照定額每標准箱150元計算征稅:白包卷煙;手工卷煙;未經國務院批准納入計劃的企業和個人生產的卷煙。
(8)煙草公司批發卷煙消費稅擴展閱讀
卷煙分類標准
目前國內卷煙的分類,主要有包裝、價格、包裝數量、單包煙支數等5大標准。其中以調撥價格(不含稅)的分類,較為常見一些。
具體分類標准如下:
一類煙:不含稅調撥價在100元/條(含100)以上的卷煙;
二類煙:不含稅調撥價在70-100元/條(含70)以上的卷煙;
三類煙:不含稅調撥價在30-70元/條(含30)以上的卷煙;
四類煙:不含稅調撥價在16.5-30元/條(含16.5)以上的卷煙;
五類煙:不含稅調撥價在16.5元/條以下的卷煙。
㈨ 卷煙是只在批發環節征消費稅嗎
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均徵收消費稅。具體規定為:
(1)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從價稅。
(2)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自2015年5月10日起,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㈩ 卷煙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1、甲類卷煙——56%
甲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
2、乙類卷煙——36%
乙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
3、雪茄煙——36%
雪茄煙是指以晾曬煙為原料或者以晾曬煙和烤煙為原料,用煙葉或卷煙紙、煙草薄片作為煙支內包皮,再用煙葉作為煙支外包皮,經機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煙草製品。雪茄煙的徵收范圍包括各種規格、型號的雪茄煙。
4、煙絲——30%
煙絲是指將煙葉切成絲狀、粒狀、片狀、末狀或其他形狀,再加入輔料,經過發酵、儲存,不經卷制即可供銷售吸用的煙草製品。煙絲的徵收范圍包括以煙葉為原料加工生產的不經卷制的散裝煙,如斗煙、莫合煙、煙末、水煙、黃紅煙絲等等。
(10)煙草公司批發卷煙消費稅擴展閱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調整卷煙消費稅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二、納稅人兼營卷煙批發和零售業務的,應當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銷售額、銷售數量的,按照全部銷售額、銷售數量計征批發環節消費稅。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執行。此前有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