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過期的葯品該如何被處理
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該如何處置過期葯品,不但普羅大眾面對過期葯品無所適從,甚至葯企、醫院通常也都沒有明確的處理模式,而對於不法商家隨意傾倒過期葯的行為,政府相關部門處理起來也感到棘手。
3、源頭上減少個人剩餘葯品數量
一些家庭剩餘葯品的源頭就是醫生多開、亂開葯。一方面醫療機構對公費醫療人員的開葯量要加以限制,避免大葯方,同時鼓勵葯店探索對於大包裝、大劑量葯品分拆零售的模式。另一方面,應加強宣傳教育,改變公眾「囤」葯習慣,提高對過期葯品危害的認識,養成良好的用葯習慣。
❷ 葯品商業企業零售的賬務處理
進貨時:
借:庫存商品
貸:現金
銷售時
借:現金
貸:產品銷售收入
應交稅金-銷項稅
結轉成本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庫存商品
❸ 過期葯品如何做賬
按GSP規定
過期葯品或不合格品都有特殊庫位。先把過期葯品移庫到過期葯品庫位,然後處理(返廠、銷毀等)
❹ 過期葯品銷毀會計怎麼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增值稅進項稅轉出但是該損失需要稅務認可,否則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核定徵收企業除外) 做進項稅轉出。
❺ 葯店零售業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葯店零售業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收到葯品時有發票----那就就按采購時收到的發票和入庫清單上的品種數量來入賬,
借:庫存商品
應繳稅費--進項(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
貸:銀行存款
但是售出時為零售不一定都開發票,這種情況下怎麼做銷售----這種情況也要算收入交稅的,不管來買葯的人是否要發票,你可以按售價確認含稅收入開具普通發票,不管他要不要,你都要把記賬聯用來記賬(具體開不開確不確定收入還要根據你們領導來確認--這個是題外話,有點說多了,呵呵)
如果葯店是一般納稅人的話,銷售個人的葯品,一般都開什麼發票,成本怎麼結轉,最好是有一個完整的關於葯店零售業的會計科目和賬務處理方法----就算你是一般納稅人,如果把葯銷售給個人或非一般納稅人,那麼只能開具普通發票(記得普通發票是價稅合計的銷售額)
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一般零售收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不含稅價)
應繳稅費--銷項
結轉成本時,根據出庫單上的品種數量一般就按書上那幾種存貨期末計量的方法,不過通常就是移動加權平均法,因人而異。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出庫品種數量價格)
然後把當月相應的收入成本費用結轉到本年利潤就行了。
❻ 葯品過期的賬務處理
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進項稅不可以抵扣
❼ 零售葯店過期葯品的賬務處理
進行確認損失: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某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報經批准後處理時因為是正常的原因造成的報廢處理
分錄: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總賬各科目余額和發生額合計借貸方相等;總賬按科目應與所轄分戶賬和余額表的余額合計核對相符。
(2)現金收付日記簿借貸各方的合計數應與現金科目日結單、現金科目總賬借貸方發生額核對相符;現金庫存簿的庫存數,應與實際庫存現金和現金科目總賬余額核對相符。
(3)聯行往來科目總賬上日余額、本日借貸方發生額、余額分別與聯行往賬、聯行來賬報告表上日余額、本日借貸方發生額、本日余額核對相符。
(4)表外科目余額應與有關登記簿核對相符,對其中空白重要憑證、有價單證經管人員必須核對當日領人、使用、出售及庫存實物數,保證准確無誤。
❽ 葯品報損賬務怎麼處理
借: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等
貸:庫存商品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後該賬戶無余額。
(8)批發公司葯品到期賬目處理擴展閱讀
營業外支出賬務處理:
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營業外支出的發生及結轉情況。該科目可按營業外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確認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
確認盤虧、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現金」等科目。
期末,應將「營業外支出」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營業外支出」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❾ 過期葯品的退貨賬務處理
過期葯品可以做增加或減少庫存的賬務處理。
❿ 葯品零售(商業流通)企業的建賬及賬務處理
也許能幫上你
建賬時一般需要哪幾本賬?
答:第一,與企業相適應。企業規模與業務量是成正比的,規模大的企業,業務量大,分工也復雜,會計賬簿需要的冊數也多。企業規模小,業務量也小,有的企業,一個會計可以處理所有經濟業務,設置賬簿時就沒有必要設許多賬,所有的明細賬可以合成一、兩本就可以了。
第二,依據企業管理需要。建立賬簿是為了滿足企業管理需要,為管理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所以在建賬時以滿足管理需要為前提,避免重復設賬、記賬。
第三,依據賬務處理程序。企業業務量大小不同,所採用的賬務處理程序也不同。企業一旦選擇了賬務處理程序,也就選擇了賬簿的設置,如果企業採用的是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企業的總賬就要根據記賬憑證序時登記,你就要准備一本序時登記的總賬。
7、 每月會計核算的流程是什麼?
答:會計核算流程就是由做憑證開始到編制會計報表這一過程,也叫會計循環。簡單點說就是根據原始憑證做記賬憑證,再根據記賬憑證記明細賬,接著匯總,然後根據匯總表記總賬,最後依據總賬進行報表。一個月的業務就結束了,接下來就是去報稅,納稅。
8、 注冊資金未到位需解決的幾個問題?
答:應該在出資不到的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9、 哪些稅種到地稅申報?哪些稅種到國稅申報?程序是什麼?時間上有什麼要求?
10、 哪些稅種到地稅申報?哪些稅種到國稅申報?程序是什麼?時間上有什麼要求?
答:1、在國稅繳納的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每月1-15日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稅款(其中:所得稅為1-15日;個人所得稅為1-7日);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消費稅的納稅人為生產和銷售煙、酒、汽車、金銀首飾等消費品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車輛購置稅在購買車輛時繳納;企業所得稅為金融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中央直屬企業和2002年1月1日以後新成立企業的所得稅在國稅繳納;個人所得稅為個人存款利息的個人所得稅在國稅繳納。
2、在地稅繳納的稅種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除去在國稅繳納的部分)、資源稅、個人所得稅(除去存款利息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外都在地稅繳納)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每月1-10日向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稅款(其中:所得稅為1-15日;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為1-7日;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為每年的3、9月)。3、具體業務還應該買一些相關的書籍看一看。
後一部份的一些回復(個人看法)
(二)、到已成立且經過一段經營過程的公司從事財務工作必須會處理的專業問題
1、 應聘了出納崗位在交接過程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答:出納交接,一般由會計負責人監交,前任出納必須將手中未記帳的單據登記入帳.然後填寫一式三份的交接清單,內容包括:1、列明支票張數及支票號碼。2、現金金額及票面額。3、發票張數及號碼。4、帳簿名稱及冊數。5、印章及其他類物品。交接雙方核對無誤後,交、接雙方及監交人三方簽字蓋章,各保留一份交接清單備查。
2、 應聘了會計崗位在交接過程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各種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並列示於交接清單上。
3。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於交接清單上,註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這些內容視你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你工作的內容交待清楚為准。
列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後,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作好移交准備
(一)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應當填制完畢。
(二)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三)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四)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它會計資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數據磁碟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時,必須專人負責監交。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步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該編制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它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3、 哪些原始憑證可以入賬,哪些原始憑證不能入賬?
答:《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准。
4、老闆提出部分收入不入賬,以達到少交稅的目的該怎麼辦?
答:對企業來講,如果想合理避稅的話,除了爭取稅法范圍之內的優惠政策,還要注意的,就是這些文件中的優惠條款。如果把優惠政策選對了,就很可能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了。
5、 固定資產四種計提折舊的方法都可以用嗎?
答:雙倍余額遞減折舊法和年數總和折舊法都屬遞減折舊法。採用這兩種折舊方法的理由,主要是考慮到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費用要逐年增加。為了均衡固定資產在折舊年限內各年的使用費,固定資產在早期所提的折舊額應大於後期所提的折舊額。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一般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由企業提出申請,並在變更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批准。
6、 低值易耗品的三種攤銷方法都可以用嗎?
答首先是攤銷方法問題: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攤銷方法有「一次攤銷法」和「分次攤銷法」。這里的「分次攤銷法」包括「五五攤銷法」、「分期平均攤銷法」和「降等攤銷法」。
其次是攤銷核算的操作問題:
「分次攤銷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帳戶下設置「在庫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攤銷」三個二級帳戶,分別核算庫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歷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攤銷額。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問題:
在「一次攤銷法」下,由於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時就一次性將其全部價值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內,已用而尚未報廢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帳外資產,這無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難度。同時,「一次攤銷法」也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尤其是對大額、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攤銷法」則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最後是「五五攤銷法」問題:
在三種分次攤銷法中,「五五攤銷法」的會計核算操作最簡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攤銷法」那樣要求確定攤銷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攤銷法」那樣要求確定低值易耗品等級及各等級單位價值標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報廢時各攤銷其價值的50%就行了。此外,與「一次攤銷法」相比,「五五攤銷法」下,不會形成帳外資產。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的後半程,「五五攤銷法」會導致「資產負債表」中虛列資產。因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的後半程,其實際價值已低於其帳面價值(即:其實際價值已低於其原取得成本的50%),會導致這段時間少計成本、費用,以致在「資產負債表」中虛列「存貨」金額以及在「損益表」中虛列利潤。這顯然不符合謹慎性原則要求。或許這也正是新的《企業會計制度》下多數人不願採用「五五攤銷法」的真正原因。
7、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在實際工作中怎樣執行?對會計核算有什麼影響?
答: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
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 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 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攤銷無形資產價值時: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
8、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是在季度末調,還是在年末調?
答:年未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