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品油貿易公司怎麼辦理成品批發許可證
你好,鑒於您的問題,是需要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可以寫成品油,汽油,柴油等相關產品,
2. 如何注冊成立成品油貿易公司
公司注冊程序:相關從業人員到衛生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憑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健康證、股東身份證到工商局辦理衛生許可證(原先是由衛生局辦理的,現在生產領域的由質監局辦理,流通領域的由工商局辦理餐欽業的仍由衛生局辦理),憑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到銀行開戶,然後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後,帶上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驗資報告、股東會決議(選舉法寶代表人的決議)、股東身份證、公司章程、營業場所證明材料、衛生許可證、房屋租賃協議到工商局辦理注冊登記。然後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到質監局辦理機構代碼證。 最低注冊資本三萬元人民幣,費用約三千五左右。
3. 成品油銷售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企業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所要手續各地區大體相同,具體咨詢當地工商局,以河南為例需要:
1、企業申請文件;
2、《河南省加油站建設驗收情況表》;
3、填寫《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營資格申請表》;
4、河南省商務廳規劃確認文件;
5、國土資源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專指高速公路服務區內加油站);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城鎮規劃區以外,提供村鎮規劃許可證);
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鎮規劃區以外,不需要提供);
8、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城鎮規劃區以外,提供村鎮建築許可證);
9、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0、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1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12、環境保護評估登記表;
13、加油機計量鑒定證書或出廠合格證書;
14、防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檢測證;
15、成品油檢驗、計量、消防、安全生產等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
16、與符合規定條件的批發企業簽訂3年以上的供油協議。
(3)成品油貿易公司批發用戶擴展閱讀: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當地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
(二)具有長期、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與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簽訂3年以上的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三)加油站的設計、施工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並通過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安全監管、公安消防、環境保護、氣象、質檢等部門的驗收;
(四)具有成品油檢驗、計量、儲運、消防、安全生產等專業技術人員;
(五)從事船用成品油供應經營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點),除符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關規定;
(六)面向農村、只銷售柴油的加油點,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具體的設立條件。
根據《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范》:成品油零售企業應建立成品油進、銷、存和出入庫的管理台帳,保留證明成品油來源和銷售去向的憑證、票據。
4. 我公司銷售成品油,可以銷售給商貿小公司嗎
答:我公司銷售成品油,事實應該可以銷鉿商貿小公司。
5. 成品油批發與零售有什麼區別
目前市面上,成品油銷售的模式常見的就是批發銷售和零售,但是有部分的朋友,對於這兩者是如何定義,有何差異,下面給大家解答一下。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批發"指批發商向批發、零售單位及其他企事業、機關單位批量銷售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活動,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和貿易經紀與代理的活動",零售"指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最終消費者(如居民等)的銷售活動"。
當前,只對少數的特殊商品實行批發零售管理,如葯品、食品、成品油、煙、鹽等,而對於多數的普通商品不再區分批發與零售。
區分批發與零售的意義在於,對於少數實行批發零售管理的特殊商品,如果零售經營者擅自從事批發業務,可以按照超范圍經營處理。
正因為如此,所以行了成品油零售和成品油批發之間是存在差異的。
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而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來自上海劍墨化工服務平台
6. 如何辦理成品油進出口批發經營許可證
國營貿易企業是經國家特許,獲得從事某類國營貿易管理貨物進口經營權的企業或機構。該辦法第七條還規定,具有對外貿易經營資格以及經營國營貿易管理貨物必備條件的企業,經外經貿部登記備案,可成為非國營貿易企業。外經貿部在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前將徵求國家經貿委的意見。前款規定的條件由外經貿部會同國家經貿委制定,並由外經貿部公布。
《關於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企業資格備案申請條件、申報材料和申報程序的公告》
二、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企業資格備案申請條件、申報材料
(一)申請條件:
1. 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2. 具有進出口經營企業資格和相應的經營范圍;
3. 具有相應的采購和銷售渠道,了解國內外市場情況;
4. 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達到A級以上;
5. 擁有不低於1萬噸的成品油水運碼頭或成品油管輸、鐵路專用線等接卸條件,擁有庫容不低於5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庫;有合格的儲運、消防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
6. 申報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的企業需按燃料油及其他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煤油、石腦油、蠟油)兩類分別上報。
四、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企業資格備案申報程序
(一)地方企業通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以下簡稱「地方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申報,地方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核實並出具意見後上報外經貿部,抄報國家經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