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必須符合什麼條件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② 中型葯品批發企業的驗收養護室的面積至少要多大面積
根據GSP 規定,中型葯品批發企業的驗收養護室的面積不少於40 m² (平方米)。
驗收養護室的設施與要求
1、葯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在倉庫設置驗收養護室,其面積大型企業不小於50 m² (平方米);中型企業不小於40 m² (平方米);小型企業不小於20 m² (平方米)。
2、驗收養護室應有必要的防潮、防塵設備。如在倉庫未設置葯品檢驗室或不能與檢驗室共用儀器設備的,應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檢測儀、標准比色液等;企業經營中葯材、中葯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解剖鏡或顯微鏡。
註:葯品批發大型企業,指年葯品銷售額在20 000萬元以上者;中型企業指年葯品銷售額在5000萬—20 000萬元以上者;小型企業指年葯品銷售額在5000萬以下者。
③ GSP認證對葯品批發企業經營場所面積有什麼要求
新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驗收實施標准(試行)》。企業倉庫設置應適應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的需要,其中在設區的市中心城區設立批發企業,倉庫建築面積應達到3000平方米以上;在其他縣(縣級市、區)開辦批發企業或批發企業設立的批發分支機構,倉庫建築面積應達到1500平方米以上。其中陰涼庫面積不低於總庫房面積的50%。庫房凈高5米以上(二層以上可為4米以上)。冷庫容積不低於100立方米。
專營中葯材、中葯飲片的倉庫面積應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專營生物製品的倉庫容積應達到200立方米以上。
在設區的市中心城區設立批發企業,營業場所和辦公用房面積不低於300平方米,在縣(縣級市、區)開辦批發企業或批發企業設立的批發分支機構,營業場所和辦公用房面積不低於200平方米。居民住宅(含公寓、別墅)不得作為營業和辦公場所。
④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五條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4)葯品批發公司面積要求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六條
葯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葯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對葯品經營企業是否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進行認證;對認證合格的,發給認證證書。
《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具體實施辦法、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進葯品,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葯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第十八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銷葯品,必須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購銷記錄必須註明葯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貨單位、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購(銷)貨日期及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葯品必須准確無誤,並正確說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中葯材,必須標明產地。
第二十條
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制定和執行葯品保管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葯品質量。 葯品入庫和出庫必須執行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可以出售中葯材,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不得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但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葯品零售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設點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⑤ 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零售)需具備哪些條件
辦理方法分兩種情況:【批發企業】【零售企業】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的申辦人首先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辦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給申辦人《受理通知書》。
申辦人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擬辦企業組織機構情況;
4.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6、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倉儲設施、設備目錄。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的申辦人首先向擬辦企業所在地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辦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給申辦人《受理通知書》。
申辦人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5.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⑥ 國家規定葯店面積是多少
國家規定大型零售企業營業場所(即大型葯店)面積100平方米。中型(即中型葯店)50平方米。小型(即小型葯店)40平方米。營業場所應寬敞、整潔、營業用貨架、櫃台齊備,銷售櫃組標志醒目。
(6)葯品批發公司面積要求擴展閱讀:
葯店開設的條件:
1、符合葯品特性要求的陰涼和冷藏設備,既空調和冷藏櫃(老的GSP規定,常溫:0—30度,陰涼:0—20度,冷藏溫度2—10度。新的GSP很快有新規定)。
2、調節溫濕度的設備,空調本身既能調節溫度又有除濕作用,濕度過低時可灑水或拖地;室內溫濕度計3支(冷藏櫃要放一支)。
3、進貨驗收時葯品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要有10厘米以上的地架。
4、防塵、防潮、防污染和防蟲、防鼠防霉變的設備,是要有紗窗、門簾、空調、老鼠夾即可。
5、驗收葯品時用的開箱剪刀。
6、拆零葯品時用的葯匙、葯袋。
7、如果經營中草葯還需要稱取中草葯的衡具及其他工具。
⑦ 2020年國家規定葯店面積是多少方以上有規定多少方以上是可以辦理醫保
根據規定,葯 品零售企業的「非葯品區域」使用面積 不得多於30%。同時,葯店 營業場所 使用面積不得少於100平米;農村鄉鎮以下地區開辦的葯店營業場少於60平米。以北京為例:《北京市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暫行規定》已審議通過。
如經營范圍含中葯飲片,還應設置相對獨立的中葯飲片營業區域,不得少於30平米。此外,新葯店與已有葯店之間須間隔至少350米,但連鎖葯店可不受限制。
今後凡是申請開辦零售葯店,或是到期換證的葯品零售企業,都必須執行新的驗收實施標准,營業場所面積由以前的「不少於40平方米」提升至「不少於60平方米」;而面積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執業葯師執業資格。
(7)葯品批發公司面積要求擴展閱讀:
經營葯店需要准備哪些證件和條件:
一、需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等之外,還需要《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等。
二、以下是一些詳細資料:
1.營業場地不少於20平方米,(鄉下的葯店不要求要有倉庫),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如果是在城裡開的葯店就要具備這些條件:
1.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⑧ 醫葯公司最新標准倉庫面積是多少
葯品批發倉庫使用面積不低於3000平米(或5000平米),縣公司倉庫使用面積不低於1500平米(或3000平米)。
⑨ GSP認證新規定對葯品批發企業經營場所面積有什麼要求
您好!新修訂葯品GSP正文規范未對營業場所面積有具體數字要求,但營業場所面積要與企業經營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