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將年終獎分攤到每個月的工資里,能真的避稅嗎
你好,年終獎避稅是可以通過分攤的方法避稅的,一般來說年終獎避稅有以下幾種方法:
分攤法:就是你說的這種方法,是有效的
零頭遞延法:取整:發放稅率較低那一檔的峰值工資,實現利益最大化,餘下的下月發放(對於實在要發年終獎的公司比較適用)
一分為二法:給員工發13薪(簡單有效)
獎金費用化:發放有價證券、禮品、購物券等(可同其他方法共用)
乾坤大挪移:利用保險公司將年終獎導出來,當然這樣折騰的目的是不交個人所得稅(通過購買保險在進行退保避稅,不便操作)
父債子償法:通過下屬子公司分擔一部分年終獎(這種方法用的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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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司做稅務籌劃,說是工資可以分開在兩地發,可以少交稅
不合法,對個人也有影響。
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方法,有自行申報和代扣代繳兩種,其中個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自行納稅申報,這與你們公司執行的在兩個地方分別代扣代繳是沖突的。
應將兩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補繳差額)若已經在一家公司代扣代繳了個稅,應選擇該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填寫《個人所得稅月份申報表》,對另外一處的工資所得進行申報繳納個稅,可持已繳的個稅完稅憑證作為多退少補的抵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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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公司分兩次發工資,是不是為了避稅
這個說不清,可能是為了避稅,也可能是其他原因,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是你一個月薪資綜合來算的,你發兩次工資就按你兩次工資來繳稅的,如果你公司真是為了避稅而這樣做那肯定是違法的。
⑷ 工資分兩次發(一部分發在卡里,另一部分發現金)這樣除了個人可以少交稅外,對公司有什麼好處
公司當然就是更少交稅啦! 嚴格的說,這樣是公司在逃稅!! 不過中國的企業,多數都是這樣子操作的,
另外就是社保的繳納基數可以按照最低的標准來交,你少交,公司也少交很多!
對個人也有壞處的,因為一旦發生糾紛,公司可以只當卡里的是你工資,現金視為獎金的!
⑸ 我們公司每月都會傳份假工資表到稅務局去.裡面的工資比我們實際發的少了好多.這樣為了避稅嗎
不一定是為了避稅,公司可能是為了少幫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⑹ 如果企業給大部分的員工開最低工資,那麼企業的交的所得稅是不是就會少呢
1.如果給員工開低工資,可以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2.如果企業利潤高,那麼員工工資有多少就多少,因為個人所得稅是個人交的,企業只是代扣的。
工資多,企業利潤就低,企業所得稅可是少交。
⑺ 企業工資發放的工資越多稅越少嗎
這個不一定,企業要繳納的稅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教育附加稅等。營業稅和營業額有關,營業額越高交稅越多(沒有政策扶持的情況下)。企業工資發的越多,那麼利潤就會越少,利潤少了,企業所得稅交的也越少。如果企業虧損,那麼是不用交企業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