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港貨批發是傳銷嗎
港貨批發是否屬於傳銷,需要根據傳銷的定義和特徵予以識別,但最終的認定權在司法機關。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Ⅱ 朋友叫我跟他做港貨批發.說要去香港了解四五天.並且要交四千五百塊錢.了解後想做的話還要交五萬塊錢.
先交錢的,你還是要慎重,建議你別去,如果要去,就要求到了考慮好之後再給錢
Ⅲ 說做港貨批發是不是傳銷
是否傳銷不在於以做什麼商品的名義,應當按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一、什麼是傳銷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二、那些行為屬於傳銷
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Ⅳ 認識一個朋友她說是做港貨批發的,新員工第一次去香港需要交4000元的
亮碧思傳銷,我被十幾年的好朋友拉進去搞的我虧了六七萬。勸你還是不要去的
Ⅳ 關於港貨批發
湖貝路就是在東門茂業斜對著的那條路!
要過了那個天橋,就是了!
整一條街都是批發的!
香煙,香港奶粉,等等等。。。。。
Ⅵ 我有個好朋友說帶我去做港貨貿易,一直讓我去香港,這會不會是傳銷呢。
就是傳銷,我就是這么被騙的,先叫你交個4000塊錢去香港四天3夜的,白天聽課,空餘的時間有人會給你洗腦,講他之前有多麼慘多麼窮,現在有多成功,會有個人專門的帶你,吃住都一起,還什麼事都不讓你和任何人說。聽完課的第一天就叫你搞定產品售賣權,5000+210年費人民幣,到第3天就叫你先交1萬塊的定金,要升到批發商就得總共交62659元人民幣,反正就是各種的坑,一步步的讓你入坑,我就是這么被騙的。錢交了,貨的產品也沒拿到,到最後說不做了,只能按產品的七折退還給我,而且還是按的港幣的匯率算的,一半的錢被他們吞了,現在想報警也無濟於世。
Ⅶ 請問港貨一手批發是做什麼的呀,還要拿幾千元去香港學習,是傳銷嗎
這樣的可信度差…
需要學習的都不可以…
盡量不要相信…
沒有那麼好的事情。
Ⅷ 有朋友叫我一起和他做港貨批發,要去香港請問這靠不靠譜啊…
我前兩天也是被認識十幾年的朋友騙到香港然後她們又以各種手法教你去騙你手機里所有的電話號碼的人一一打電話借錢然後我就被騙了幾萬塊
Ⅸ 香港港貨批發是傳銷嗎,還要去香港考察幾天再回大陸,說要交幾萬塊備貨金,在互聯網平台上找客戶
凡有類似《禁止傳銷條例》裡面列舉的行為,並且未經商務部批准。這些行為都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Ⅹ 我想開家正宗港貨店,請問在哪裡進貨
如果條件允許,您可以直接去香港拿貨啊!內地的港貨批發市場暫時就廣州一德路和深圳湖貝路品種比較多、商家也比較多!但是這些批發市場假貨也很多哦,要擦亮眼睛哦做正品的就那麼幾個批發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