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注冊一個小型醫葯公司需要什麼流程
手續一詞的解釋為辦事的程序,規定步驟。比如說辦理「借款手續」、「過戶手續」、「證券交易手續」、「入學手續」等等。
❷ 成立一個醫葯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四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第十五條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2)批發醫葯公司建立流程圖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二十九條 研製新葯,必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如實報送研製方法、質量指標、葯理及毒理試驗結果等有關資料和樣品,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臨床試驗。葯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的認定辦法,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共同制定。
完成臨床試驗並通過審批的新葯,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發給新葯證書。
第三十條 葯物的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和臨床試驗機構必須分別執行葯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葯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
葯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葯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由國務院確定的部門制定。
第三十一條 生產新葯或者已有國家標準的葯品的,須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批准文號;但是,生產沒有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葯材和中葯飲片除外。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葯材、中葯飲片品種目錄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中醫葯管理部門制定。
葯品生產企業在取得葯品批准文號後,方可生產該葯品。
❸ 誰幫忙弄個醫葯公司的采購流程啊
采購流程規范
1. 目的
本標准業務程序的目的是用於設立必要的定義和程序以保證
----有限公司的采購低成本和采購標準的一致性。
2. 定義
PR:Purchase Request Form 采購申請單,公司內部使用;
PO:Purchase Order Form 采購訂單,公司對外使用。
3. 職責
3.1 請購人
根據部門需求,提出請購要求,提供采購物資的技術要求,規格型號,填寫采購申請單並交相關人員核准;
接收和檢驗請購的物品和服務。
3.2 采購人
根據請購人的采購申請單,訂購價格合理並與要求相符合的物品及服務。
生產部采購人員負責物料及與生產製造或與開發有關的各種物資的采購,或對承包商的采購工作進行監督。
行政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及後勤物資的采購。
各采購人員應對采購物品的價格及質量負責。
3.3 物流
保證產品運輸的及時、優質,負責進口貨物的報關手續辦理,及時清關。
3.4 生產部
生產部質量人員負責對供方(物料供應商及承包商)的質量保證能力評審標准及評審計劃的制定和質量保證能力評審。
3.5 財務部
在收到所有需要的文件後進行核對,將供應商的發票與采購申請單PR、采購訂單PO、收貨清單等相關單據相對照,進行數量和金額的確認。並按時向供貨商付款。
4. 采購范圍
4.1 產品:指公司委外加工的產品,采購後即交付給客戶。
4.2 生產物料:指與產品生產直接相關物料,公司目前生產物料多數由產品生產承包商進行采購。
4.3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1000元以上,同時使用年限超過兩年以上的生產、經營設備。如機器、車輛、電子設備等。
4.4 低值設備:是指單位價值未能達到固定資產的標准,但其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生產、經營設備。在會計處理上可不作為資本性支出而一次費用化,但對其管理應視同固定資產進行。如辦公桌椅,實驗室用工具。
4.5低值易耗品:是指成批采購的低價值的耗材。如實驗室用接插件等。
4.6長期服務的客戶:除上述以外,但有長期供貨或提供勞務的客戶。如快餐,辦公文具供應商, 電信服務,域名等。
其它非費用報銷申請范圍內的采購申請。
5. 操作過程及操作程序詳述
5.1 申請
1) 請購人負責提供采購物資的技術要求,規格型號,可行或必要時,應給出推薦的供應商及價格。
2) 請購人應填寫采購申請單,並負責交於相關人員核准。
5.2 批准
5.2.1 對采購申請單PR的批准
對所有采購申請單,必須嚴格按以下簽字授權進行核准:
所有采購申請單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批准及簽字;
所有IT設備的采購申請單必須有IT經理的核准;
所有采購申請單必須有財務主管的簽字,作為預算、稅務、現金流量管理的需要;
任何與生產有關的采購申請單必須還有銷售部負責人和營運部負責人批准和簽字。
簽字流程圖:
請購人 -- 請購人部門經理 - 采購人 - 采購人部門經理 –--》 總經理
采購人員只有在取得核準的采購申請單後,才可實施采購。
5.2.2 對采購訂申PO或合同的申請
5.2.2.1 采購訂單
如果采購人需要采購訂單,采購人可憑已核準的采購申請單,向財務部申請列印采購訂單,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發給供應商。申請人還需負責采購訂單的供貨方確認,以保證該訂單的有效性。
產品及生產物料PO的保存者,應注意該PO為公司保密級別較高之文件,未經授權者不可查閱。
5.2.2.2 合同
如果采購人需要合同,需要公司副總裁以上的人員在合同文本上簽字和蓋上公章後才可對外使用。重要合同內容應經公司法律顧問核對。
5.3 報價及磋商
5.3.1 物品及服務采購
在任何可能和適用的情況下,采購員應根據下列原則就相同層次的物品或服務取得不同的報價:
采購金額 最少報價數量
小於 RMB 500 1
小於RMB 2000, 大於RMB1000 2
大於 RMB 2000 3
采購員在同供應商進行磋商後,應作好比較記錄,主要考慮質量、價格、折扣、包裝、送貨日期和付款條件等。在需要的情況下,采購員同請購人應一同參與同供應商的討論。
在貨物及服務質量相同的情況下,原則上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如價低者品質有問題,方可選擇報價較高的供應商,但必須詳細說明原因,以便日後參考。
5.3.2 分供方的開發及選擇(僅適用於產品及生產物料采購)
由生產部采購人員在實施采購前根據開發部提供的物料清單,將那些認為有能力的供應商初步確定為分供方,並經質量保證人員及開發部審核會簽後加入合格供應商名單。
如果是初選的供應商,只有在生產部質量人員、開發部進行首批樣品鑒定合格後,才可以接受分供方提供的批量生產品。
生產部根據分供方的物品交付、質量表現、合作態度等按季度評價供方滿足要求的能力,並調查、分析、總結。
5.3.3 第三方物流的開發及選擇
由負責物流的人員在保證產品運輸的及時、優質情況下,提供3家以上的貨代以競標的方式進行選擇。物流人員根據貨運代理商的交付時間、服務質量、合作態度等按季度評價貨代滿足要求的能力,並調查、分析、總結。
5.4 訂購
應根據價格,質量和服務等選擇供應商。如果采購員所選擇的供應商與請購人推薦的不一致,應向請購人發出確認,若請購人仍堅持用推薦的供應商,則需由總經理批准。
訂購物品可能有下列兩種形式:
憑核準的采購申請單,從供應商處直接購買。
向供應商發采購訂單(如需要,可向財務部申請開具采購訂單)或合同(重要合同內容應經公司法律顧問核對)。
對於經常性采購的物品,如文具,日用品,午餐等,可以同選擇的供應商以簽定年度協議的方式根據條款內容直接訂購。
選擇此類供應商應以競標的方式進行(如果可能,應至少有三個競爭者)且該類協議應至少每年重審一次,既從不同供應商處獲得新的報價,並就現行的協議內容進行重新磋商。
5.5 接受
訂購的非生產性物品送達後,必須驗收,且驗收人與采購人不能是同一人。驗收合格後,應在采購申請單或客戶的送貨單上簽字。
對於生產性原輔包裝材料,應由生產部進行質量檢驗。
若送達的物品不合格,采購員應與供應商聯系以尋求解決方案。
5.6 付款
采購人負責采購物品的付款申請,應在付出傳票後必須附上下列單據
發票
經過核准並已收貨簽收的采購申請單PR,
如有采購訂單PO、合同副本和客戶送貨清單也請附上。
如是預付款,可在付清餘款時附上全額發票;如有特殊情況,送貨單可以後補,如DELL設備采購的全額預付。
對於經常性采購的物品,如文具,日用品,午餐等,應要求與供應商協商月結,以轉帳形式支付。
在可能的情況下,付款應始終要求銀行轉帳,不支付現金。
在可能的情況下,采購員應始終要求供應商提供增值稅發票。
6. 記錄
對於各次采購,采購員應保存下列文件:
1) 采購申請單副本
2) 報價
3) 比價記錄
4) 采購訂單副本或合同
5) 付出傳票副本
6) 收貨單副本
7. 附件
1) 采購申請單及附表
2) 采購訂單
8. 其它規定
任何員工不得接受禮物,邀請和類似的好處。
對於任何供應商試圖以非正當方式影響采購決定的行為必須立即上報。
❹ 注冊醫葯公司的條件和流程
注冊醫葯公司的條件是滿足營業執照和《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要求,具體辦理在下面有介紹。
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8、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1、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食品生產項目,提交市質量監督管理局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註:
1、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2、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機構)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國家對經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❺ 開辦醫葯批發的公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葯品經營許可證,下面就詳細介紹下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營業執照辦理為普通有限責任公司,手續沒有不同。
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機構)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國家對經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❻ 我是一家醫葯批發公司,現想申辦一個分公司,如何辦理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機構,是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而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資設立並由母公司控股的公司,他是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
辦理分公司首先要到衛生、葯監部門審批,然後帶上兩個審批的許可證、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文件、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負責人身份證明、營業場所證明到工商局辦理登記,辦好營業執照後三十天內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辦理子公司的程序與辦理醫葯公司的程序是一樣的。
❼ 開辦葯品批發、零售企業需辦理哪些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四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第十五條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7)批發醫葯公司建立流程圖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進葯品,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葯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第十八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銷葯品,必須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購銷記錄必須註明葯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貨單位、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購(銷)貨日期及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葯品必須准確無誤,並正確說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中葯材,必須標明產地。
第二十條 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制定和執行葯品保管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葯品質量。
葯品入庫和出庫必須執行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可以出售中葯材,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不得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但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葯品零售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設點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❽ 如何成立一家醫葯營銷公司
醫葯公司可以向連鎖葯店、單體葯店、醫院供應葯品,自己不能消費者直接銷售葯品。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憑《葯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