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茄鹼批發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一月銷售給乙卷煙批發企業a牌卷煙一百
如果是多選則
增值稅=29250/1.17*0.17=4250 A正確
消費稅=29250/1.17*0.05=1250 C正確
如果是單選則 A 。
增值稅的計算就不說了。
題目未知卷煙批發商是將卷煙批發給什麼人。
如果批發給下級批發商。則不繳納消費稅
如果批發給零售商,則需要交納5%的消費稅。
36% 和150元/箱的稅率用於卷煙生產商生產銷售。不適用於批發商銷售。
『貳』 某卷煙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3月銷售乙類卷煙1500標准條,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87
應納稅所得額:87750/(1+17%)=75000
消費稅稅額:75000*36%+1500*200*0.003=27900
『叄』 某卷煙批發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09年10月將生產的卷煙對外批發150箱,
應繳納的增值稅=29250-29250÷(1+17%)=4250(元)。
解釋: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價稅合計的金額,所以要把稅提出來。增值稅為17%(一般納稅
人),算稅時的計算是這樣的:假設批發收入為X,則X×(1+17%)=29250。所以,要算稅就是用29250÷(1+17%)=X,再用29250-X=4250元的增值稅。
應繳納的消費稅=29250÷(1+17%)×5%=1250(元)。
解釋:同上,因為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價稅合計的金額,所以要把稅提出來,才能知道價格收入是多少,因此要用29250÷(1+17%)=25000元的不含稅收入,因為是批發環節,(卷煙消費稅稅率為36%,單位稅額為每箱150元)這句話都不用管,只管(批發環節消費稅稅率為5%)這句話,所以用不含稅收入25000×5%=1250元的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