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般說來,批發商最主要的類型是
批發商的分類1、普通商品批發商。經營的商品范圍較廣、種類繁多,批發對象主要是中小零售商店。在產業用戶市場上,直接面對產品用戶。 2、大類商品批發商。專營某大類商品,經營的這類商品花色、品種、品牌、規格齊全。通常是以行業劃分商品品類,如酒類批發公司、專營汽車零配件的公司、儀器批發公司等。 3、專業批發商。專業化程度高,專營某類商品中的某個品牌。經營商品范圍雖然窄而單一,但業務活動范圍和市場覆蓋面卻十分大,一般是全國性的。如商品糧批發商、石油批發商、木材批發商、紙張批發商、金屬材料批發商、化工原料批發商、礦產品批發商等等。 4、批發交易市場。批發交易市場介於零售業和批發業之間的一種經營業態,交易行為也不十分規范。是以批發價格對商品進行批量交易。其類型有產地批發市場、銷地批發市場、集散地批發市場。
❷ 電子商務批發商的類型
電子商務批發商的類型如下: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
C2B是電子商務模式的一種,即消費者對企業(customer to business)。
❸ 銷售分為哪幾種類型
直銷、代銷、經銷、網路銷售。
1、直銷
直銷(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銷聯盟的定義,直銷指廠家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直銷者繞過傳統批發商或零售通路,直接從顧客接收訂單。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2、代銷
代銷的全稱:網店代銷,又名網店代理。網店代銷基本上分虛擬物品代銷和實物代銷兩種。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3、經銷
經銷是企業或個人為另一個企業或個人按照雙方所簽訂的經濟合同銷售商品的經濟行 為。在我國對民族資本主義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時,國營商業企業通過簽訂經濟合同,將大部或全部掌握貨源的商品批發給私營零售商店進行銷售。
4、網路銷售
網路銷售是通過互聯網把產品進行銷售,實質就是以互聯網為工具進行銷售。與許多新興學科一樣,「網路營銷」同樣也沒有一個公認的、完善的定義.
廣義地說,凡是以網路營銷為主要手段進行的、為達到一定營銷目標的營銷活動,都可稱之為網路營銷,也就是說,網路營銷貫穿於企業開展網上經營的整個過程。
(3)批發商類型主要是擴展閱讀:
銷售有嚴謹的邏輯。作為一門學科,營銷學開始於20世紀上半葉,那時主要是與分銷(尤其是批發和零售)相關的課程中。但是當時經濟學正陷於追求純理論的學術沖動之中,人們忽略了這門和經濟正常運行關系密切的新興學科。
供求曲線只是表明了均衡時的價格水平,卻沒能解釋從生產商通過批發商一直到零售商的價格鏈。因此早期的市場營銷學者填補了經濟學家研究的空白。
❹ 重慶大型批發市場有哪幾個,以及它們的主要批發商品類型
朝天們服裝批發市場及小商品批發市場
菜園壩是圖書及小商品批發市場
盤溪水果蔬菜肉製品批發市場,盤溪建材批發市場。
石橋鋪電腦及數碼電子產品批發市場。
九龍坡那邊還有個石材批發市場。
渝北工業園區和陳家坪都各有個機電城,屬於中小機器設備批發。
❺ 渠道類型有哪些
1、直接渠道或間接渠道的營銷策略
直接渠道又稱零級渠道,意指沒有中間商參與,產品由生產者直接售給消費者(用戶) 的渠道類型。直接渠道是產品分銷渠道的主要類型。
間接渠道是指商品從生產領域到達消費者或用戶手中要經過若干中間商的銷售渠道,即生產者通過若干中間商將其產品轉賣給最終消費者或用戶。間接渠道是消費品銷售通常採用的主要渠道。
2、長渠道或短渠道的營銷策略
長渠道是經過兩道以上中間環節後到達消費者手中的渠道,分銷渠道的長度取決於商品在整個流通過程中經過的流通環節或中間層次的多少,經過的流通環節或中間層次越多分銷渠道就越長,反之分銷渠道就比較短。
短渠道是指產品直接到達消費者或只經過一道中間環節的渠道。
3、寬渠道或窄渠道的營銷策略
分銷渠道的寬度,取決於分銷渠道內每個層次上使用同種類型中間商數目的多少。在分銷渠道的每個層次上,使用同種類型中間商數目越多分銷渠道越寬,反之分銷渠道就比較窄。生產者在某一環節選擇兩個以上的同類中間商銷售商品,稱為寬渠道。
窄渠道是指生產者在特定市場上只選用一個中間商為自己推銷產品的分銷渠道。其優缺點是:窄渠道能促使生產者與中間商通力合作,排斥競爭產品進入同一渠道。但如果生產者對某一中間商依賴性太強,在發生意外情況時,容易失去已經佔領的市場。
4、單一營銷渠道和多營銷渠道策略
單一營銷渠道是選擇一種任何一種渠道營銷。
多種營銷渠道是選擇多種營銷方式。
5、傳統營銷渠道和垂直營銷渠道策略
傳統營銷渠道由獨立的生產者、批發商和零售商組成。每個成員都是作為一個獨立的企業實體追求自己利潤的最大化,即使它是以損害系統整體利益為代價也在所不惜。沒有一個渠道成員對於其它成員擁有全部的或者足夠的控制權。
垂直營銷渠道則相反,它是由生產者、批發商和零售商所組成的一種統一的聯合體。某個渠道成員擁有其它成員的產權,或者是一種特約代營關系,或者某個渠道成員擁有相當實力,其它成員願意合作。垂直營銷系統可以由生產商支配,也可以由批發商,或者零售商支配。
(5)批發商類型主要是擴展閱讀:
渠道策略新趨勢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1、渠道結構以終端市場建設為中心。以前企業多是注重在銷售通路的頂端和中端,通過市場炒作和大戶政策來展開銷售工作;當市場轉為相對飽和的狀態,對企業的要求由「經營渠道」變為「經營終端」。
2、渠道成員發展夥伴型的關系。傳統的渠道關系是「我」和「你」的關系,即每一個渠道成員都是一個獨立的經營實體,以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甚至不惜犧牲渠道和廠商的整體利益。
在夥伴式銷售渠道中,廠家與經銷商由「你」和「我」的關系變為「我們」關系。廠家與經銷商一體化經營,實現廠家渠道的集團控制,使分散的經銷商形成一個有機體系,渠道成員為實現自己或大家的目標共同努力。
3、渠道體制由金字塔型向扁平化方向發展。銷售渠道改為扁平化的結構,即銷售渠道越來越短,銷售網點則越來越多。
銷售渠道變短,可以增加企業對渠道的控制力。銷售網點增多,則有效地促進了產品的銷售量。如一些企業由多層次的批發環節變為一層批發,即形成廠家——經銷商——零售商這樣的模式,企業直接面向經銷商、零售商提供服務。
❻ 商人批發商按職能和提供的服務是否完全來分類,可分為
分為兩種:(1)完全服務批發商,這類批發商執行批發商業的全部職能,通過的服務主要有保持存貨,僱傭固定的銷售人員,通過信貸..
(2)有限服務批發商
❼ 批發市場商戶的客戶類型主要是
一級代理,貨來自廠家,就是平時整天打包,很少零售的,商品風格統一,門頭一般寫**省總代理,靠業務員拓展市場,貨多有倉庫。然後貨到二級代理手裡,一般批零兼做,批給零售商,品種多但雜,貨多。零售就是常見的專賣店個體店之類的。街店這三種可能都有,要看貨。
❽ 批發商最主要的類型是
商人批發商也稱為獨立批發商,是指的是自己進貨,取得商品所有權後再批發出售的商業企業。商人批發商是批發商的最主要的類型。
這樣可以么?
❾ 供應商都有哪些分類特徵
《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規定: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製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一級)、進口商等,應避免太多中間環節的供應商。例如:二級批發商、經銷商、皮包公司(倒爺)、或親友所開的公司。
供應商的特徵:
應該確定符合公司戰略的供應商特徵,對所有供應商進行評估,可以將供應商分成交易型、戰略型和大額型。
一般來講,交易型是指為數眾多,但交易金額較小的供應商;
戰略型供應商是指公司戰略發展所必需的少數幾家供應商;
大額型供應商指交易數額巨大,戰略意義一般的供應商。
供應商的分類:
供應商分類是指在供應市場上,采購企業依據采購物品的金額、采購商品的重要性以及供應商對采購方的重視程度和信賴的因素,將供應商劃分成若干個群體。供應商分類是供應商管理的先行環節,只有在供應商細分的基礎上,企業才有可能根據細分供應商的不同情況實行不同的供應商關系策略。企業可以按照以下幾種方法進行供應商分類。
1、按供應商的重要性分類
依據供應商對本單位的重要性和本單位對供應商的重要性進行分析,供應商可以分成四類。
(1)夥伴型供應商
如果本公司認為供應商有很強的產品開發能力,采購業務對本公司很重要,而且供應掣商也認為本公司的采購業務對於他們來說非常重要,那卿么這樣的供應商就是「夥伴型供應商」。
(2)優先型供應商
如果供應商認為本公司的采購基業務對於他們來說非常重要,但該項業務對於本公司卻駕並不是十分重要,這樣的供應商無疑有利於本單位,是摹本單位的「優先型供應商」。
(3)重點型供應商
如果供應商認為本公司的采購業務對於他們來說無關緊要,但該采購業務對於本公司卻是十分重要的,這樣的供應商就是需要注意改進的「重點型供應商」。
(4)商業型供應商
對於那些對於供應商和本公司來說均不是很重要的采購業務,相應的供應商可以很方便地選擇和更換,那麼這些采購業務相對應的供應商就是普通的「商業型供應商」。
2、按80/20規則分類
供應商80/20規則分類法的基礎是物品采購的80/20規則,其基本思想是針對不同的采購物品應採取不同的策略,同時采購工作精力也應各有側重,相應地對於不同物品的供應商也應採取不同的策略。
通常數量80%的采購物品(普通采購品)占采購物品20%的價值,而其餘數量20%的物品(重點采購品),則佔有采購物品80%的價值。相應地,可以將供應商進行依據80/20規則分類,劃分為重點供應商和普通供應商,即佔80%價值的20%的供應商為重點供應商,而其餘只佔20%采購金額的80%的供應商為普通供應商,對於重點供應商應投入80%的時間和精力進行管理與改進。這些供應商提供的物品為企業的戰略物品或需集中采購的物品,如汽車廠需要采購的發動機和變速器,電視機廠需要采購的彩色顯像管等。而對於普通供應商則只需要投入20%的時間和精力跟進其交貨。因為這類供應商所提供的物品的運作對企業的成本質量和生產的影響較小,例如辦公用品、維修備檢、標准件等。
在按80/20規則進行供應商分類時,應注意幾個問題:80/20規則分類的供應商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度的,隨著生產結構和產品線調整,需要重新進行分類;對重點供應商和普通供應商應採取不同的策略。
3、按供應商的規模和經營品種分類
按供應商的規模和經營品種分類,常以供應商的規模作為縱坐標,經營品種數量作為橫坐標進行矩陣分析。
在這種分類法中,「專家級」供應商是指那些生產規模大、經驗豐富、技術成熟,但經營品種相對少的供應商,這類供應商的目標是通過競爭來佔領大市場。「行業領袖」供應商是指那些生產規模大、經營品種也多的供應商,這類供應商財務狀況比較好,其目標為立足本地市場,並且積極拓展國際市場。「量小品種多」的供應商雖然生產規模小,但其經營品種多,這類供應商財務狀況不是很好,但其潛力可培養。「低產小規模」的供應商是指那些經營規模小、經營品種也少的供應商。這類供應商生產經營比較靈活,但是增長潛力有限,其目標僅是定位於本地市場。
4、按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關系分類
按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關系大致可以分為五類:短期目標型、長期目標型、滲透型、聯盟型、縱向集成型。
(1)短期目標型
這種類型的供應商主要特徵是雙方之間的關系是交易關系,即一般的買賣關系。雙方的交易僅停留在短期的交易合同上,各自關注的是如何談判,如何提高自己的談判技巧不使自己吃虧,而不是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使雙方都獲利。供應商根據交易的要求提供標准化的產品或服務,以保證每一筆交易的信譽。當交易完成後,雙方關系也中止了。對於雙方而言,只與業務人員和采購人員有關系,其他部門人員一般不參與雙方之間的業務活動。
(2)長期目標型
與供應商保持長期的關系是十分重要的,雙方有可能為了共同利益對改進各自的工作感興趣,並在此基礎之上建立起超越買賣關系的合作。長期目標型的特徵是從長遠利益出發,相互配合,不斷改進產品質量與服務水平,共同降低成本,提高供應鏈的競爭力。合作的范圍遍及各公司內部的多個部門。例如,由於是長期合作,也可對供應商提出新的技術要求,而如果供應商目前沒有這種能力,采購上可以對供應商提供技術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同時,供應商的技術創新和發展也會促進企業產品改進,有利於企業長遠利益。
(3)滲透型
這種關系形式是在長期目標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其指導思想是把對方公司看成自己公司的延伸,為了能夠參與對方的業務活動,有時會在產權關繫上採取適當的措施,如相互投資、參股等,以保證雙方利益的一致性。同時,在組織上也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雙方派員參與對方的有關業務活動。這樣做的優點是可以更好地了解對方的情況,供應商可以了解自己的產品在對方是如何起作用的,容易發現改進方向,而采購方也可以知道供應商是如何製造的,對此可以提出相應的改進要求。
(4)聯盟型
聯盟型是從供應鏈角度提出的,其特點是從更長的縱向鏈條上管理成員之間的關系,雙方維持關系的難度提高了,要求也更高。另外,由於成員增加,往往需要一個處於供應鏈核心地位的企業出面協調成員之間的關系,它常常被稱為「盟主企業」。
(5)縱向集成型
這種形式被認為是最復雜的關系類型,即把供應鏈上的成員整合起來,像一個企業一樣,但各成員是完全獨立的企業,決策權仍屬於自己。在這種關系中,要求每個企業充分了解供應鏈的目標、要求,以及在充分掌握信息的條件下,自覺做出有利於供應鏈整體利益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