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葯公司可以跨地區銷售葯品嗎
按照《葯品管理法》規定,具備《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葯品批發企業,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范圍內從事葯品批發經營,因此,醫葯公司跨地區銷售葯品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問題的。
但是,許多葯品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在全國范圍內是分片(區)銷售的,每一片(區)指定某一家批發企業代理,代理銷售的企業只能在供應商指定的區域(即代理區域)銷售,不能跨地區銷售(行業內稱「串貨」),否則供貨商是要處罰代理商的。
『貳』 我想做葯品批發生意的,就是進貨然後推銷到葯店。但不知道在哪裡進貨和要辦什麼手續!求指教!
我是醫葯批發公司的,現在的小葯店基本上賺不到什麼錢 ,因為在去年國家出台了針對 醫葯市場的政策相應的就增加了商家的成本, 所以 現在的醫葯賣價利潤空間少了,只能薄利多銷所以一個小葯店是賺不到什麼錢 的
『叄』 成都博諳健醫葯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成都博諳健醫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7年08月13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銷售:消毒產品、日化用品、化學試劑、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危險品)、玻璃儀器、實驗設備、儀器儀表、包裝材料、一、二類醫療器械、化妝品等。
法定代表人:潘久莉
成立時間:2007-08-13
注冊資本:4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1010700006357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武侯新城武興二路17號13棟5層1號
『肆』 醫葯批發公司的QAQC工作內容
我也是 學葯的 以前在葯店呆過 實習快要結束的時候應聘了醫葯公司的質量管理部 工作到現在 這份工作還可以 但是它沒有銷售的性質 所以比起葯店木有個人爭取提成 (但會有績效的吧)除了掌握葯品基本知識 還要懂葯品方面的法律法規
『伍』 有人知道一般市場上,大中小規模的醫葯批發公司年銷售額多少么
根據《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葯品批發企業分為:
小型企業:年銷售5000萬以下
中型企業:年銷售5000萬-2億
大型企業:年銷售2億以上
另一般認為,年銷售10億以上為特大型企業。
『陸』 銷售葯品需要醫葯公司的首營資料包括什麼
首營包括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
首營企業:購進葯品時,與本企業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葯品生產或經營企業。所以首營企業的資料包括:一證、一照、一證書,(即葯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GMP或GSP證書,均為蓋有紅色公章的復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要有法人親自簽名或蓋章)、銷售人員身份證。同意供需關系後,還要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
首營品種:本企業向某一葯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葯品。所以首營品種的資料包括:一證、一照、一證書,(即葯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GMP證書,均為蓋有紅色公章的復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要有法人親自簽名或蓋章)、銷售人員身份證。同意供需關系後,還要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該葯品的生產批准證明文件(既批准文號復印件)、該葯品的質量標准復印件、該葯品檢驗報告書(該有紅章的復印件)、該葯品的小包裝、標簽、說明書(原件)。最後進貨時隨貨同行的該葯品本批號的葯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蓋紅章)。
以上是GSP認證規定的有關資料,是法定的。
不是法定需要的資料,但有的地區還規定需要 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供貨單位質量體系調查表、葯品生產、批發企業的隨貨銷售憑證樣式(加蓋企業公章及隨貨章),葯品生產、批發企業與銷售人員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復印件,銷售人員上崗證等等。
『柒』 醫葯批發該有怎樣的管理
一、確保最低存量。以「銷」定「購」 做好企業采購環節物流管理,一方面應將企業所經營的品種進行分類管理,一般醫葯商業批發企業經營的葯品可分為「主導」與「輔助」兩類,主導品種銷售量大,是企業利潤的主要來源;輔助品種銷售量小,是企業利潤的補充,而銷售量的大小是核定采購量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應根據供應商與企業距離的遠近來計算葯品的到貨期。根據企業前三個月平均出貨量的平均數等具體情況來核定葯品的采購量及最低庫存量,一般應保證主導品種存貨量達到平均出貨的一個半月量。輔助品種存貨量達到平均出貨量的一個月量。這樣不僅能保證銷售的正常所需,而且能減少企業資金在采購環節的不必要佔用,從而實現「錢」的效用最大化。 二、規范內部操作流程。嚴格實施「信用額度」管理 1、注重與客戶「購銷合同」的簽訂,為銷售實現提供法律保障。在與客戶簽訂「購銷合同」之前。一方面應對客戶自身的規模、行業信用度等進行考察,另一方面還應對客戶的配送能力及網路覆蓋等經營情況有一個了解。在正式簽訂「購銷合同」時,除對供貨量、結算價格、結算方式、交貨方式、葯品質量標准等進行明確外,還應對葯品的配送范圍及雙方對物流管理規范(含商業信用額度)等做明確的表述與約定。這樣不僅有利於購銷雙方對物流進行協調管理,而且有利於保障雙方權益。 2、跟蹤企業物流去向,嚴格實施「信用額度」管理。醫葯商業批發企業一方面應在簽訂完整的購銷合同前提下。實現「商」、「商」聯合。銷售方必須根據自身終端市場的容量。結合與客戶約定的回款方式核定「商業信用額度」。為了保證銷售方能清楚及時掌握自身葯品的流向與實際出貨量及在客戶的存貨等詳細情況,應要求客戶按時提供銷售方所經營葯品的詳細流物流向單,以便跟蹤物流流向。流物流向單的提供不僅能保證銷售方對自身物流有一個清楚的掌握。便於銷售方實施下一步銷售行動方案,而且還能結合雙方核定的「商業信用額度」檢查客戶實際佔用是否超信用額度。進而為是否對客戶發運新貨提供必要的依據,同時也為貨款結算提供了依據。另一方面應嚴格實行葯品的簽收制及電話或傳真確認制。很多醫葯經營企業在物流管理上忽視了這一點。認為貨物發運後既有貨運單位的貨運憑證,又有企業發貨的隨貨同行的「客戶聯」,企業完全可以高枕無憂。其實貨運單位的貨運憑證是有一定法律時效性的,同時本企業自製的沒有客戶簽章的「客戶聯」也缺乏法律有效性,更何況當今不規范的物流公司比比皆是,因此,作為銷貨方除應在葯品發運時以電話或傳真形式通知客戶外,還要及時收回客戶對葯品簽收的原始單據,作為葯品的簽收證明及結算的有效依據,以保障企業物流的安全性是很有必要的。 3、明確職責與許可權,規范物流管理與結算。作為葯品商業批發企業除了增強員工的法律意識外,還應明確經營人員的職責與許可權,規范物流管理與結算,保障企業「錢」的安全性。 按照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的規定,不僅要對醫葯商業批發企業進行資格審定,還要對其葯品經營人員進行資格審定,並要求葯品批發企業對葯品經營人員進行必要的授權。可是,有些葯品批發企業只是表面應付國家GSP相關條款的約束,並不注重其實質內容,往往隨意進行授權書的簽發(諸如:特授權某某負責某某地區的銷售工作)從而導致一些不合格業務人員濫用職權,假借公司名義轉移企業委託客戶銷售的葯品,私自倒賣,賺取差價,乃至假借公司名義挪用貨款等違規違紀現象大量發生。為此,醫葯商業批發企業一方面應對業務人員的許可權與職責進行明確。尤其是簽發授權委託書時應有限制性條款(諸如:不允許業務人員私自轉移企業葯品。不允許業務人員與相聯系的客戶私自以現金形式結算貨款等),另一方面應規范物流管理與結算,規定不得以本企業或客戶的業務人員名義發貨,維護雙方合同的嚴肅性,更不得以個人名義與客戶進行貨款的結算。有些醫葯商業批發企業寧可相信自己的業務人員也不相信客戶。通常的做法往往是先將葯品發給本企業的地區經理或業務人員。然後再由他們轉送給客戶,其中也有些企業為了本企業貨物的安全通過向業務人員收取一定保證金來減免企業風險,殊不知這樣做不僅給一些唯利是圖的業務人員有機可乘,借機轉移企業貨物,給企業造成更大的損失,同時有可能因此造成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得不到按時履行,導致違約。其實,協助企業開展並增進與客戶之間的業務聯系,按國家有關貨物結算規定進行貨款的清收與及時結算,才是業務人員應履行的職責。 三、抓好市場管理。確保物流暢通 市場經濟條件下醫葯市場具有其特殊性,它既有開放的一面,也有受國家宏觀調控與制約的一面。從宏觀政策方面看。葯品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前提下銷售不受區域的限制,但國家為了控制葯品價格及供應渠道,保證葯品價格合理。病人得到及時醫治,在全國各地實行葯品招投標。尤其是對醫院葯品的供應實行定價與定向管理。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