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部門總監和部門經理哪個職位高
一般情況下部門總監是部門經理的上級領導,負責管理部門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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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詳細的醫葯公司各個部門的崗位職責嗎
醫葯公司有分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兩種。看你個人喜歡在哪方面的。
醫葯公司主要銷售,采購,質管,倉管這幾塊的工作。無論在這幾個中哪個崗位都需要上崗證。
銷售有分在外面跑和在公司內上班不用到處跑的那種,這要這家醫葯公司是主要經營哪快的。一般在外面跑有叫醫葯代表,業務員,商務員之類的,在公司里有分內勤,開單,開票。銷售員需要上崗證或者是購銷員證。
采購與銷售有點笑類似。倉管員這快要求會低點。
質管在醫葯經營公司有分驗收員,養護員,質管員,質管部經理,在生產企業則分的更細。相對其他部門質管部門是要求最多的,需要掌握的知識也。對GSP或GMP要一定的熟悉。
我覺的如果有機會盡量能再各個崗位都試一試,做久才知道自己真正適合什麼崗位,熟悉各個崗位的要求。在這些部門中若從專業的知識方面而言質管員應該是學的最多,若從鍛煉人的角度個人覺得業務員是能培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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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內部環境
第三章 風險評估
第四章 控制活動
第一節 控制方法
第二節 控制流程
第三節 專項風險的內部控制
第五章 信息與溝通
第六章 內部控制的檢查監督和披露
第七章 附則
18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上海市醫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
控制,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公司章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以及
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
第二章 內部環境
第六條 公司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
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許可權,形成科學有效的職
責分工和制衡機制。
第十七條 公司識別內部風險,重點關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
源因素;
(二)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四)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五)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六)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 公司識別外部風險,重點關注下列因素:
(一)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二)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四)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五)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六)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十九條 公司應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
其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控制的風險。
第二十條 公司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
確定風險應對策略。公司應當合理分析、准確掌握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關
鍵崗位員工的風險偏好,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避免因個人風險偏好給公司經營
帶來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當綜合運用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分擔和風險承
受等風險應對策略,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當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持續收集與風
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及時調整風險應對策略。第四章 控制活動
第一節 控制方法
第二十三條 公司結合風險評估結果,通過手工控制與自動控制、預防性
控制與檢查性控制相結合的方法,運用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
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重大風
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第二十四條 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
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
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五條 授權審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
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許可權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公司各級管理人員
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公司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
策審批與聯簽制度。
第二十六條 會計系統控制是指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准則制度,
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
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公司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
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七條 財產保護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
制度,採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
公司須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第二十八條 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預算責任主體在預算管
理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第二十九條 公司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經營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
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
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第三十條 公司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公司
內部各預算責任主體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
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第三十一條 公司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
風險預警標准,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
員、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第二節 控制流程
第三十二條 公司內部控制活動涵蓋公司所有的營運環節,包括但不限
於:銷售與收款、采購與付款、存貨管理、質量管理、項目管理、資產管理、投
資與並購、預算管理、資金管理、擔保、稅務管理、財務報告與信息披露、成本
費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及公司層面管理等。
第三十三條 銷售與收款流程:包括銷售政策維護、客戶資質與信用管理、
銷售價格管理、訂單處理、運送貨物、開出銷售發票、確認收入及應收賬款、收
到現款及其記錄等。
第三十四條 采購與付款流程:包括經營品種規劃、供應商選擇與評估、供
應商資質管理、采購價格管理、采購申請、處理采購單、驗收貨物、填寫驗收報
告或處理退貨、記錄應付賬款、核准付款、支付現款及其記錄等。
第三十五條 存貨管理流程:包括庫存策略、庫存周轉、物流管理、隔離品、
贈品管理、召回管理、進出流轉日常管理及盤點管理等。
第三十六條 質量管理流程:包括經營品種資料審核、供應商資質審核、葯
品出入庫管理、采購換退貨、近效期、滯銷葯品分析、葯品日常養護、隔離與報
損(溢)樣品、物流、客戶資質審核等。
第三十七條 項目管理流程:包括項目職責分工與授權管理、項目決策控制、
項目概預算控制、項目價款支付與工程實施控制、項目竣工決算控制等。
第三十八條 資產管理流程: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自建、購置、
處置、維護、保管與記錄等。
第三十九條 投資與並購管理流程:包括選擇並購目標、評估投資回報、開
展盡職調查、簽署合作協議、整合並購對象等。
第四十條 預算管理流程:包括預算組織機構設立、預算政策制定、預算編
制、預算分解、預算跟蹤分析、預算考核等。第四十一條 資金管理流程:包括籌資計劃擬定、籌資計劃審批、籌資計劃
實施、籌資協議簽署、籌資償付、籌資合同管理,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控制、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等。
第四十二條 擔保管理流程:包括擔保計劃擬定與審批、擔保申請與執行、
擔保記錄與期後跟蹤、監控、擔保期滿管理、擔保執行分析等。
第四十三條 稅務管理流程:包括稅務籌劃、發票管理、稅務計算與分析、
納稅申報與繳納、匯算清繳等。
第四十四條 財務報告與信息披露流程:包括會計核算方法、會計科目維護、
會計憑證管理、財務報告與披露、關聯交易、會計資料管理等。
第四十五條 成本費用管理流程:包括成本費用預算控制、成本費用執行控
制、成本費用核算、成本費用分析與考核控制等。
第四十六條 人力資源管理流程:包括人力資源預算管理、人事及信息管理、
薪酬管理、績效管理、培訓與發展管理等。
第四十七條 信息系統管理流程:包括信息戰略與規劃、信息組織架構與職
責分工、信息風險評估和監控、信息項目新建和信息系統更新、信息訪問安全、
計算機日常維護和硬體管理等。
第四十八條 公司層面管理流程:包括董事會監督、審計委員會監督、反舞
弊機制、內部審計、權責分配與授權、子公司控制、重大風險預警與突發應對等。
第三節 專項風險的內部控制
一、對控股子公司的風險控制
第四十九條 公司應制定對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並在充分考慮
控股子公司股本結構、業務特徵等的基礎上,督促其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條 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活動:
(一) 依法建立對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架構,確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條款,
選任董事、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二) 根據公司的戰略規劃,協調控股子公司的經營策略和風險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據以制定相關業務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三) 制定控股子公司的預算考核與激勵約束制度。
(四) 制定母子公司業務競爭、關聯交易等方面的政策及程序。
(五) 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項的內部報告制度。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發
展計劃及預算、重大投資、收購(處置)資產、對外擔保 、重大籌融資等。
(六) 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月度財務報告和管理報告,並根據相關規定,委託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控股子公司的財務報告。
第五十一條 對控股公司實施定期內部審計,並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及
其檢查監督工作進行評價。
第五十二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時控股其他公司的,參照本制度要求,
逐層建立對其下屬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二、對關聯交易的內部控制
第五十三條 公司的關聯交易應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公平、公開、
公允的原則,不得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
第五十四條 公司應按關聯交易制度規定,執行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
管理層對關聯交易事項審批許可權、關聯交易事項的審批程序和迴避表決的要求。
第五十五條 公司應參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規
定,確定公司關聯方名單,並及時予以更新,確保關聯方名單真實、准確、完整。
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在發生交易活動時,相關責任人應仔細查閱關聯方名單,
審慎判斷是否構成關聯交易。如果構成關聯交易,應在各自許可權內履行審批、報
告義務。
第五十六條 公司審議需獨立董事事前認可的關聯交易事項時,前條所述
相關人員應於第一時間通過董事會秘書將相關材料提交獨立董事進行事前認可。
獨立董事在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專門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
第五十七條 公司在召開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會議召集人應在會
議表決前提醒關聯董事須迴避表決。關聯董事未主動聲明並迴避的,知悉情況的
董事應要求關聯董事予以迴避。公司股東大會在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公司董事會及見證律師應在股東投票前,提醒關聯股東須迴避表決。
第五十八條 公司在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應做到:
(一) 詳細了解交易標的的真實狀況,包括交易標的運營現狀、盈利能力、是
否存在抵押、凍結等權利瑕疵和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二) 詳細了解交易對方的誠信紀錄、資信狀況、履約能力等情況,審慎選擇
交易對手方;
(三) 根據充分的定價依據確定交易價格;
(四) 遵循《上市規則》的要求以及公司認為有必要時,聘請中介機構對交易
標的進行審計或評估。公司不應對所涉交易標的狀況不清、交易價格未確定、交
易對方情況不明朗的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審議並作出決定。
第五十九條 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交易雙方的
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有義務關注公司是否存在被關
聯方挪用資金等侵佔公司利益的問題。
第六十一條 公司發生因關聯方佔用或轉移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而
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可能造成損失的,公司董事會應及時採取訴訟、財產保全等保
護性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
三、對外擔保的內部控制
第六十二條 公司對外擔保應遵循合法、審慎、互利、安全的原則,嚴格
控制擔保風險。
第六十三條 公司應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海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公司對外擔保管理辦法》中
關於擔保事項的審批許可權,以及違反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機制。
第六十四條 公司應調查被擔保人的經營和信譽情況。董事會應認真審議
分析被擔保方的財務狀況、營運狀況、行業前景和信用情況,審慎依法作出決定。
公司可在必要時聘請外部專業機構對實施對外擔保的風險進行評估,以作為董事
會或股東大會進行決策的依據。第六十五條 公司對外擔保應盡可能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謹慎判斷反擔
保提供方的實際擔保能力和反擔保的可執行性。
第六十六條 公司獨立董事應在年度報告中,對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
竘進行專項說明,並發表獨立意見,必要時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累計和當
期對外擔保情況進行核查。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向董事會和監管部門報告並公告。
第六十七條 公司應妥善管理擔保合同及相關原始資料,及時進行清理檢
查,並定期與銀行等相關機構進行核對,保證存檔資料的完整、准確、有效,注
意擔保的時效期限。在合同管理過程中,一旦發現未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程
序批準的異常合同,應及時向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
第六十八條 公司應指派專人持續關注被擔保人的情況,收集被擔保人最
近一期的財務資料和審計報告,定期分析其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關注其生產經
營、資產負債、對外擔保以及分立合並、法定代表人變化等情況,建立相關財務
檔案,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如發現被擔保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發生公司解散、
分立等重大事項的,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報告董事會。董事會有義務採取有效措施,
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六十九條 對外擔保的債務到期後,公司應督促被擔保人在限定時間內
履行償債義務。若被擔保人未能按時履行義務,公司應及時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七十條 公司擔保的債務到期後需展期並需繼續為其提供擔保的,應作
為新的對外擔保,重新履行擔保審批程序。
第七十一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比照上述規定執行。公司控股子
公司應在其董事會與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後,及時通知公司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
務。
四、募集資金使用的內部控制
第七十二條 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應遵循規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則
遵守承諾,注重使用效益。
第七十三條 公司應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募集資金管
理辦法》,執行募集資金存儲、審批、使用、變更、監督和責任追究等規定。第七十四條 公司對募集資金的使用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
證募集資金按照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承諾或股東大會批準的用途使用,確保
按項目預算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第七十五條 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全面核查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的進展情況,並在年度報告中作相應披露。
五、重大投資的內部控制
第七十六條 公司重大投資的內部控制應遵循合法、審慎、安全、有效的
原則,控制投資風險、注重投資效益。
第七十七條 公司應根據《證券法》、《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股東大會、董事會對
重大投資的審批許可權以及相應的審議程序。公司委託理財事項應由公司董事會或
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不得將委託理財審批權授予公司董事個人或經營管理層行
使。
第七十八條 公司應指定部門負責對公司重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投資風
險、投資回報等事宜進行專門研究和評估,監督重大投資項目的執行進展,如發
現投資項目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第七十九條 公司進行以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為基礎的期貨、期權、
權證等衍生產品投資的,應制定嚴格的決策程序、報告制度和監控措施,並根據
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限定公司的衍生產品投資規模。
第八十條 公司董事會應定期了解重大投資項目的執行進展和投資效益情
況,如出現未按計劃投資、未能實現項目預期收益、投資發生損失等情況,公司
董事會應查明原因,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信息披露的內部控制
第八十一條 公司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信息
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職責與程序。董事會秘書為公司對外發布信息的主要聯系人。
第八十二條 當出現、發生或即將發生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
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情形或事件時,負有報告義務的責任人應及時將相關信息
向公司董事會和董事會秘書進行報告;當董事會秘書需了解重大事項的情況和進
展時,相關部門(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員應予以積極配合和協助,及時、
准確、完整地進行回復,並根據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第八十三條 公司應按照《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指引》等規定,規范
公司對外接待、網上路演等投資者關系活動,確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第八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重大信息的內部保密制度。因工作關系了解到相
關信息的人員,在該信息尚未公開之前,負有保密義務。如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經
泄漏,公司應採取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和對外披露的措施。
第八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秘書應對上報的內部重大信息進行分析和判斷,
如按規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董事會秘書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提請董事
會履行相應程序並對外披露。
七、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
第八十六條 公司應防止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通過各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占
用公司的資金和資產,公司不得將資金以下列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
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一)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二)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
(三)委託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四)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五)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十七條 公司按照監管部門對關聯交易的相關規定實施公司與控股
股東及關聯方的關聯交易行為。
第八十八條 公司嚴格防止控股股東、關聯方及其附屬公司的非經營資金佔用的行為,並持續建立防止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長效機制。控股股東
及關聯方不得以前清後欠、期間發生、期末返還,通過非關聯方佔用資金以及中
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方式變相佔用資金。公司財務總部和監察審計總部應分別定
期檢查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與控股股東、關聯方及其附屬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往
來情況,杜絕控股股東、關聯方及其附屬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的發生。
第八十九條 公司董事會按照許可權和職責審議批准公司與控股股東及
關聯方通過采購、銷售等生產經營環節產生的關聯交易行為。公司與控股股東及
關聯方有關的貨幣資金支付嚴格按照資金審批和支付的流程進行管理。
第九十條 公司發生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侵佔公司資產、損害公司及社會公眾
股東利益情形時,公司董事會應採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東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當控股股東及關聯方拒不糾正時,公司董事會應及時向證券監管部門報備,並對
控股股東及關聯方提起法律訴訟,以保護公司及社會公眾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九十一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縱容控股股東及其附屬公司
侵佔公司資產時,公司董事會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處分,對負有嚴重責
任的董事予以罷免。
第五章 信息與溝通
第九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
處理和傳遞程序,建立明確的管理報告體系,確保信息及時溝通,促進內部控制
有效運行。
第九十三條 公司對收集的各種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進行合理篩選、核
對、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公司獲得內部信息的方式是:財務會計資料、經
營管理資料、調研報告、專項信息、內部刊物、辦公網路等渠道。公司獲得外部
信息的方式是:行業協會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業務往來單位、市場調查、來信
來訪、網路媒體以及有關監管部門等渠道。
第九十四條 公司內部控制職能部門須將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公司內部
各管理級次、責任單位、業務環節之間,以及公司與外部投資者、債權人、客戶、
供應商、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有關方面之間進行溝通和反饋。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並加以解決。重要信息應當及時傳遞給董事會、監事
會和經營層。
第九十五條 公司將利用信息技術促進信息的集成與共享,充分發揮信息
技術在信息與溝通中的作用。公司加強對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訪問與變更、數
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路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證信息系統安全穩
定運行。
第九十六條 公司建立反舞弊機制,堅持懲防並舉、重在預防的原則,明
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有關機構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職責許可權,規
范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報告和補救程序。公司至少應當將下列情形作
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
(一) 未經授權或者採取其他不法方式侵佔、挪用公司資產,牟取不當利益;
(二)在財務會計報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等;
(三) 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濫用職權;
(四) 相關機構或人員串通舞弊。
第九十七條 公司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置舉報專線,
明確舉報投訴處理程序、辦理時限和辦結要求,確保舉報、投訴成為公司有效掌
握信息的重要途徑。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應當及時傳達至全體員工。
第六章 內部控制的檢查監督和披露
第九十八條 公司應對內控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董
事會及管理層應通過內控制度的檢查監督,發現內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實施中
是否存在問題,並及時予以改進,確保內控制度的有效實施。
4. 總監和經理和主管的區別
一、崗位不同
1、總監:為某項領域的第一監管人,如項目工程總監,財務總監,人力資源總監等。
2、經理:是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和行政事務的負責人,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3、主管:為對企業機構的內部事務進行指揮、調動和決策,負責單位的直接工作。
二、定位不同
1、總監:承擔對公司具有重要影響力或關系公司全局性的工作事務的崗位職務者。
2、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可由董事和自然人股東充任,也可由非股東的職業經理人充任。
3、主管:配合各單位處理與人事相關的一切日常事務,協調好日常行政關系,順利完成上級賦予的交辦事項,並組織,策劃和參與公司舉辦的各類活動。
三、職責不同
1、總監:崗位級別介於總經理和部門經理之間;在企業所有權層次,「總監」是接受董事會授權執行某項關系公司全局性工作事務的崗位職務。
2、經理: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主管:負責組織對人力資源發展、勞動用工、勞動力利用程度指標計劃的擬訂、檢查、修訂及執行;負責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設計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研究、分析並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建議。
5. 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兩者有何區別
從管理自我到管理他人(重點是從自己做事轉變為帶隊伍做事)-部門經理
注意事項:這個階段、最大的挑戰來自於工作理念的的轉變
第二階段:從管理他人到管理經理人員(關鍵的領導技能是教練選拔人才擔任一線經理)-部門總監
注意事項:
1、關注其他部門和公司整體的貢獻(而非重視個人和部門貢獻)。
2、部門總監要有投入足夠的時間來做教練輔導工作。
第三階段:從管理經理人員到管理職能部門(需要學會新的溝通技巧以跨越兩個層級與員工進行溝通)-事業部副總經理
注意事項:
1、需要有全局意識、能夠兼顧多個部門的需求和利益;
2、需要具備兩項新的技能:一方面與其他部門團結協作,另一方面是基於工作的需要與其他部門爭奪資源。
3、必須擅長制定戰略,學會適當授權給下屬經理。
6. 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那個官大
自然是總監大於經理了,有些公司由於部門人數較少,就只有總監或經理。
7. 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有區別嗎
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有區別。
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主要區別:
1.崗位職級不同:經理帶有行政管理權,總監更多是業務指導權;職位的大小要從具體工作上區分,同一部門可以同時設總監和經理,但工作上的可以區分為,總監主要做某一業務領域的管理工作,而經理負責部門的全面管理。
2.工作層次不同:總監屬於公司高層,屬於決策層,能協同總經理作出公司的戰略決策,部門經理屬於公司中層管理層,更多偏向於戰術高度。所以部門總監的職位更大。
3.工作內容不同:
同一部門可以同時設總監和經理,總監主要做某一業務領域的管理工作,而經理負責部門的全面管理
部門總監和部門經理屬於上下級關系。所以部門經理管理的事情更多。
(7)醫葯批發公司部門經理和總監擴展閱讀:
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
1、總的來說,部門經理的主要工作是協調部門內和企業內的資源調配,主要職責是為部門的整體業績負責。
2、部門經理處於中間層級,對上需要向高層管理人員匯報,爭取公司的資源和高管的支持,對下需要管理好部門團隊,使團隊按時按質完成部門的KPI,並且讓員工能夠有很好的發展。
部門總監的主要職責:
1、修訂及執行公司戰略規劃及與日常營運作相關的制度體系、業務流程;策劃推進及組織協調公司重大運營計劃、進行市場發展跟蹤和策略調整;建立規范、高效的運營管理體系並優化完善;制定公司運營標准並監督實施。
2、制定公司運營指標、年度發展計劃,推動並確保營業指標的順利完成;制定運營中心各部門的戰略發展和業務計劃,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建設和發展優秀的運營隊伍;完成總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8. 公司部門總監與部長的區別
公司部門總監與部長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公司部門總監的概述:一般為某項領域的第一監管人,如項目工程總監,財務總監,人力資源總監等,在企業中也是高層管理人員。
2、部長的概述:指政府(特指中央政府)部門的首長。
二、兩者的職位不同:
1、公司部門總監的職位概要:策劃推進公司的業務運營戰略、流程與計劃,組織協調公司各部門執行、實現公司的運營目標。
2、部長的職位概要:在實行內閣制的國家地區,部長是內閣的構成成員,故又被稱為閣員或閣臣。如國家體制為君主制,則通常稱為大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部長為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下屬各部門的負責人,一般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命。
三、兩者的工作內容不同:
1、公司部門總監的工作內容:修訂及執行公司戰略規劃及與日常營運作相關的制度體系、業務流程;策劃推進及組織協調公司重大運營計劃、進行市場發展跟蹤和策略調整;建立規范、高效的運營管理體系並優化完善;制定公司運營標准並監督實施。
2、部長的工作內容:在政府首腦之下負責特定范疇工作,如國防、環境、財政、司法、教育等,負擔起政府運作的重責大任。
9. 醫葯公司總經理工作職責,要有詳細職責項目
1、根據董事會提出的戰略目標,制定公司戰略,提出公司的業務規劃、營銷方案,經董事會確定後組織實施。2、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主持公司基本團隊建設、規范內部管理。3、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更新改造發展規劃方案、預算外開支計劃。4、審定公司具體規章、獎罰條例,審定公司工資獎金分配方案,審定經濟責任掛鉤辦法並組織實施。5、主持公司全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6、召集、主持總經理辦公會議,檢查、督促和協調生產、研發、財務、營銷等部門的工作進展,主持召開行政例會、專題會等會議,總結工作、聽取匯報。7、對企業經營活動的運作情況及時分析,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營造經營活動的良好氛圍,並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工作。8、領導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生產質量體系的運行。9、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