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葯批發公司倉庫必須劃哪些區域並且掛標牌
(一)按包裝標示的溫度要求儲存葯品,包裝上沒有標示具體溫度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規定的貯藏要求進行儲存;
(二)儲存葯品相對濕度為35%~75%;
(三)在人工作業的庫房儲存葯品,按質量狀態實行色標管理:合格葯品為綠色,不合格葯品為紅色,待確定葯品為黃色;
(四)儲存葯品應當按照要求採取避光、遮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
(五)搬運和堆碼葯品應當嚴格按照外包裝標示要求規范操作,堆碼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葯品包裝;
(六)葯品按批號堆碼,不同批號的葯品不得混垛,垛間距不小於5厘米,與庫房內牆、頂、溫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距不小於30厘米,與地面間距不小於10厘米;
(七)葯品與非葯品、外用葯與其他葯品分開存放,中葯材和中葯飲片分庫存放;
(八)特殊管理的葯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儲存;
(九)拆除外包裝的零貨葯品應當集中存放;
(十)儲存葯品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和雜物堆放;
(十一)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葯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十二)葯品儲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儲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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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應用
② 新版gsp庫房中葯飲片貨架有哪些要求
一、溫濕度的自動監測和記錄
(一)企業應配置溫濕度自動監測系統,通過對庫房環境溫濕度的自動監測和數據採集,對庫房溫濕度實行24小時連續、自動的監測和實時記錄。
(二)系統應由管理主機、測點終端、運行軟體等組成,通過主伺服器實時顯示和監測各監測點的溫濕度狀況,至少每5秒鍾要更新一次測點數據,至少每30分鍾自動記錄一次溫濕度的實際數值。
(三)系統測定溫濕度數據的准確度應符合:溫度±0.5℃,相對濕度±3%。
(四)系統記錄的監測數據應真實、完整、准確、有效,各測點數據通過網路自動傳送到管理主機,系統採用可靠的方式進行數據保存,保存方式應能防止用戶自行改動數據。
二、溫濕度監測設備的設置
(一)每一獨立的葯品倉間(或庫房)、儲存設施均應設置溫濕度監測設備,用於對環境溫濕度的自動監測和數據採集。
(二)平面倉庫一般每300平方米不應少於1個監測設備,每增加300平方米至少應增加1個監測設備;自動立體倉庫應均勻分布在庫房的上、中、下位置,數量不應少於9個。
(三)監測設備的設置應考慮到倉庫結構、出風口、門窗位置以及葯品儲存區域等因素,防止對監測數據造成的影響。
三、溫濕度的調控和記錄
(一)倉庫應設置能有效調控溫濕度的設備,溫濕度自動監測系統應具備控制節點指令輸出功能。當庫房內溫濕度平均值接近規定的上下限臨界值或超出規定范圍時,系統應能實現就地及指定地點聲光報警功能。
(二)倉庫管理人員應根據系統的提示,及時啟動溫濕度調控設備或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溫濕度的有效調控,直至庫房環境溫濕度達到規定的范圍。溫濕度調控過程應予以記錄。
四、系統在供電中斷情況下應能保證繼續工作,正常監測、記錄各測點溫濕度狀況,並在斷電情況發生時在指定點聲光報警及對指定人員通訊提示。
五、冷藏庫(或冷凍庫)應至少安裝2個監測設備,當溫度超出規定上下限時,能實現即時啟動溫度調控設備進行溫度調控,並在指定地點聲光報警和對指定人員通訊提示。
六、設立分支機構的葯品經營企業,應對下設分支機構的各類倉庫建立統一的自動溫濕度監控平台,通過互聯網或區域網實現遠程的實時監測、數據採集、記錄、設備控制以及異常狀況報警等功能。
七、溫濕度監測和調控設備應至少每年定期進行校準或准確度校驗並記錄。溫濕度監測、調控及設備校準記錄保存應不少於3年。
八、系統應能實現接受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實時監管的條件。
③ 新版GSP認證對葯品庫房的要求
一、庫區選址及安全要求:
1、選址要求:葯品儲存作業區、輔助作業區、辦公生活區應分開一定距離或有隔離措施,裝卸作業場所應有頂棚。
2、庫房建築要求:倉庫具有適宜葯品分類保管和符合葯品儲存要求的庫房。庫房內牆壁、頂棚和地面光潔、平整、門窗結構嚴密。
3、安全防火要求:庫區應有符合規定要求的消防、安全措施。
4、倉庫有合理的功能分區。倉庫應劃分成待驗庫(區)、合格品庫(區)、發貨庫(區)、不合格品庫(區)、退貨庫(區)等專用場所,經營中葯飲片的還應劃分零貨稱取專庫(區)。各庫區應設立明顯的標志。
二、企業應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倉庫,其面積(建築面積)應達到下列規定要求:
大型企業不低於1500平方米,中型企業不低於1000平方米,小型企業不低於500平方米。
(3)中葯飲片批發公司庫房布局擴展閱讀
庫房應當配備以下設施設備:
1、葯品與地面之間有效隔離的設備;
2、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設備;
3、有效調控溫濕度及室內外空氣交換的設備;
4、自動監測、記錄庫房溫濕度的設備;
5、符合儲存作業要求的照明設備;
6、用於零貨揀選、拼箱發貨操作及復核的作業區域和設備;
7、包裝物料的存放場所;
8、驗收、發貨、退貨的專用場所;
9、不合格葯品專用存放場所;
10、經營特殊管理的葯品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儲存設施。
企業應當根據葯品的質量特性對葯品進行合理儲存,並符合以下要求:
1、按包裝標示的溫度要求儲存葯品,包裝上沒有標示具體溫度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規定的貯藏要求進行儲存;
2、儲存葯品相對濕度為35%—75%;
3、在人工作業的庫房儲存葯品,按質量狀態實行色標管理,合格葯品為綠色,不合格葯品為紅色,待確定葯品為黃色;
4、儲存葯品應當按照要求採取避光、遮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
5、搬運和堆碼葯品應當嚴格按照外包裝標示要求規范操作,堆碼高度符合包裝圖示要求,避免損壞葯品包裝;
6、葯品按批號堆碼,不同批號的葯品不得混垛,垛間距不小於5厘米,與庫房內牆、頂、溫度調控設備及管道等設施間距不小於30厘米,與地面間距不小於10厘米;
7、葯品與非葯品、外用葯與其他葯品分開存放,中葯材和中葯飲片分庫存放;
8、特殊管理的葯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儲存;
9、拆除外包裝的零貨葯品應當集中存放;
10、儲存葯品的貨架、托盤等設施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破損和雜物堆放;
11、未經批準的人員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葯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12、葯品儲存作業區內不得存放與儲存管理無關的物品。
④ 如何寫中葯飲片公司倉庫管理計劃
要看自己的具體操作流程 那麼詳細的資料 自己稍微擴展一下應該可以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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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想注冊一個中葯飲片批發的公司,不是生產的,經營范圍:中葯材,中葯飲片等,需要多少錢
經營中葯飲片,需要先在工商局企業名稱預核准,之後到葯監局GSP認證。需要按GSP要求進行准備軟體和硬體,如符合GSP要求的庫房等硬體,符合GSP要求的人員等。建議先下載一份GSP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真研究。會有最低的運營成本如房租、財務人員、執業葯師、業務人員、庫管人員等。最基本的人員要求,再怎麼節省都沒有用,關鍵是銷售。
⑥ 醫葯批發庫房需要哪些配置
以下是GSP中有關倉庫要求的檢查條款
37 1902 庫區地面平整,無積水和雜草,無污染源。
38 1903 企業葯品儲存作業區、輔助作業區、辦公生活區應分開一定距離或有隔離措施,裝卸作業場所有頂棚。
39 *1904 企業有適宜葯品分類保管和符合葯品儲存要求的庫房。其中常溫庫溫度為0~30℃,陰涼庫溫度不高於20℃,冷庫溫度為2~10℃;各庫房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40 1905 庫房內牆壁、頂棚和地面光潔、平整、門窗結構嚴密。
41 1906 庫區有符合規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設施。
42 *2001 倉庫應劃分待驗庫(區)、合格品庫(區)、發貨庫(區)、不合格品庫(區)、退貨庫(區)等專用場所,經營中葯飲片還應劃分零貨稱取專庫(區)。以上各庫(區)均應設有明顯標志。
43 2101 倉庫應保持葯品與地面之間有一定距離的設備。
44 2102 倉庫應有避光、通風的設備。
45 2103 倉庫應有檢測和調節溫、濕度的設備。
46 2104 倉庫應有防潮、防塵、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等設備。
47 2105 倉庫應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的照明設備。
48 2106 倉庫應有適宜拆零及拼箱發貨的工作場所和包裝物料等的儲存場所和設備。
49 *2201 企業儲存特殊管理的葯品的專用倉庫應具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50 2301 經營中葯材及中葯飲片的應設置中葯標本室(櫃)
51 2401 企業應在倉庫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符合衛生要求的驗收養護室,其面積大型企業不小於50平方米;中型企業不小於40平方米;小型企業不小於20平方米。
52 2402 企業的驗收養護室應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檢測儀、標准比色液等;企業經營中葯材、中葯飲片的還應配置水分測定儀、紫外熒光燈、解剖鏡或顯微鏡。
53 2403 企業的驗收養護室應有必要的防潮、防塵設備。
54 2501 企業對所用設施和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並建立檔案。
55 2601 企業分裝中葯飲片應有符合規定的專門場所,其面積和設備應與分裝要求相適應。
56 2602 企業分裝中葯飲片的固定分裝室,其環境應整潔,牆壁、頂棚無脫落物。
⑦ 新版GSP對葯品庫房的要求有哪些
第四十三條 企業應當具有與其葯品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庫房。
第四十四條 庫房的選址、設計、布局、建造、改造和維護應當符合葯品儲存的要求,防止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錯。
第四十五條 葯品儲存作業區、輔助作業區應當與辦公區和生活區分開一定距離或者有隔離措施。
第四十六條 庫房的規模及條件應當滿足葯品的合理、安全儲存,並達到以下要求,便於開展儲存作業:
(一)庫房內外環境整潔,無污染源,庫區地面硬化或者綠化;
(二)庫房內牆、頂光潔,地面平整,門窗結構嚴密;
(三)庫房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能夠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防止葯品被盜、替換或者混入假葯;
(四)有防止室外裝卸、搬運、接收、發運等作業受異常天氣影響的措施。
第四十七條 庫房應當配備以下設施設備:
(一)葯品與地面之間有效隔離的設備;
(二)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設備;
(三)有效調控溫濕度及室內外空氣交換的設備;
(四)自動監測、記錄庫房溫濕度的設備;
(五)符合儲存作業要求的照明設備;
(六)用於零貨揀選、拼箱發貨操作及復核的作業區域和設備;
(七)包裝物料的存放場所;
(八)驗收、發貨、退貨的專用場所;
(九)不合格葯品專用存放場所;
(十)經營特殊管理的葯品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儲存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