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什麼如何申請
很多企業對於出版物許可證非常陌生,不知道哪些公司需要辦理,也不到需要什麼條件,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信息。
一.申請出版物許可證的企業(個人)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有明確的經營范圍
2.經營者具有初級以上的出版物發行職業資格
3.要有和業務相對應的經營場地
二.申請的書面材料如下:
1.申請報告註明以下內容
①單位名稱,倉庫地址
②法人和主要負責人姓名,詳細經營地址,移動電話
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
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
⑤經營地址周邊200米范圍內有否中小學
2.經營固定場所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3.經營場所倉庫的具體位置圖
4.經營者身份證明
5.法人主要負責人的學歷證明(復印件)
6.工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審批表(復印件)
⑵ 圖書零售批發必須要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嗎
許可證由擬開戶的銀行代為辦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
組織機構代碼證
公章
財務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證
⑶ 出版物經營許可辦理條件有哪些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的行為合法化、制度化的一種法律許可形式。凡是通過互聯網零售或者批發出版物的有關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業務,賣家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有與出版物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
3、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4、有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5、最近三年內未受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無其他嚴重違法記錄;
6、除出版物發行企業依法設立的從事批發業務的分公司外,批發單位應為公司製法人;
7、公司注冊地址需要有房產證復印件,租賃合同,房屋平面圖這些基本的資料;
8、公司經營范圍含有出版物經營的經營范圍;
9、公司有倉庫,並且有租賃合同,面積至少在80平米以上;
10、公司有圖書管理軟體,並且有軟體購買的發票。
⑷ 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都需要什麼
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如下:
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申報材料:
1、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
2、申請書,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
3、企業章程;
4、注冊資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
5、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
8、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增項企業用);
2、驗資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租賃協議;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
7、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8、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機,手機,郵編。
(4)經營出版物批發的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第七條 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
(三)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於50平方米;
(四)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並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本規定所稱經營場所,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登記的住所。
第九條 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⑸ 想成立一家經營報刊讀物的公司。求具體流程。所要經過哪些部門的批准。注冊資金等等。求專業人士解答。
公司名稱不用和報刊名稱一致
依據《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3號)第三十七條: 從事報紙、期刊、圖書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出版物的零售業務。
《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2011年3月17日新聞出版總署第1次署務會議和商務部通過。)第三條:國家對出版物發行依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第十條: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二)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第十一條:申請設立出版物零售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須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縣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告知申請人。批準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並同時報上一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其中營業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應同時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備案。申請人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材料包括下列書面材料:(一)申請書,載明單位基本情況及申請事項;(二)經營場所的使用權證明;(三)經營者的身份證明和發行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
⑹ 營業執照增加圖書零售需要什麼條件
營業執照增加圖書零售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6)經營出版物批發的公司擴展閱讀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增項企業用) 。
2、驗資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租賃協議。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
7、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8、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機,手機,郵編。
⑺ 怎麼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呢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特定證書,開書店以個體形式只能以個體戶的形式辦,如果是有限公司只能去地級市的文化局,需要新聞出版署等機構授權單位審查辦理
受理、審查、審驗的前置條件
(一)許可條件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無數量限制(無)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單位名稱、地址、企業類型、資金來源及數額); 2、經營單位章程; 3、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 4、資金信用證明; 5、經營者的身份證明; 6、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