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煙草消費稅怎麼算,稅率是多少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調整卷煙生產環節(含進口)消費稅的從價稅稅率:
1.甲類卷煙,即每標准條(200支)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稅率調整為56%。
2.乙類卷煙,即每標准條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稅率調整為36%。
卷煙的從量定額稅率不變,即0.003/支。」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 )附件《調整後的煙產品消費稅稅目稅率表》規定:「(一)卷煙
1. 工業
(1)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上(含70元):56%加0.003元/支,在生產環節征稅;
(2)乙類卷煙(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下):36%加0.003元/支,在生產環節征稅。
2.商業批發
5%,在批發環節征稅。
(二)雪茄
36%,在生產環節征稅。
(三)煙絲
30%,在生產環節征稅。」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60號)規定:「一、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執行。此前有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2. 卷煙消費稅稅率是多少及徵收環節附相關政策規定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規定,稅務總局重新核定了生產環節納稅人各牌號規格卷煙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見表1),具體核算方法如下:
一、調整煙產品生產環節消費稅政策
(一)調整卷煙生產環節消費稅計稅價格
新的卷煙生產環節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國家稅務總局核定並下達。
(二)調整卷煙生產環節(含進口)消費稅的從價稅稅率。
1.甲類卷煙,即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稅率調整為56%。
2.乙類卷煙,即每標准條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稅率調整為36%。
卷煙的從量定額稅率不變,即0.003/支。
(三)調整雪茄煙生產環節(含進口)消費稅的從價稅稅率。
將雪茄煙生產環節的稅率調整為36%。
二、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
(一)納稅義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卷煙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
(二)徵收范圍:納稅人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的卷煙。
(三)計稅依據:納稅人批發卷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
(四)納稅人應將卷煙銷售額與其他商品銷售額分開核算,未分開核算的,一並徵收消費稅。
(五)適用稅率:5%。
(六)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於銷售時納稅。納稅人之間銷售的卷煙不繳納消費稅。
(七)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八)納稅地點:卷煙批發企業的機構所在地,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由總機構申報納稅。
(九)卷煙消費稅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徵收後,批發企業在計算納稅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稅款。
3. 煙草的稅率是多少
我國對煙草的納稅率除了正常的增值稅17%(煙葉收購是13%)以外,還有消費稅。
以下為各類稅率的標准:
1、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煙草屬於貨物銷售,增值稅稅率為17%。
2、消費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 各類煙草的稅率分別為:
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或以上/條):稅率56%,另收0.003元/支,於生產環節徵收;
乙類卷煙(調撥價低於70元/條):稅率36%,另收0.003元/支,於生產環節徵收;
商業批發:稅率11%,另收0.005元/支,於批發環節徵收;
雪茄:稅率36%,於生產環節徵收;煙絲:稅率30%,於生產環節徵收。
(3)卷煙批發公司增值稅率擴展閱讀:
一般地說, 煙草稅徵收體制可分為行政徵收和印花稅票兩種類型。
1、行政徵收體制
這種體制在生產單位對成品產量進行嚴密控制。每天記「產量賬」, 具體到各個品牌。稅收部門一般對產量賬記錄進行嚴格的檢查。以每周、兩周或每月的總產量作為對製造商征稅的依據。如果產品獲准在交稅前從廠區移至批準的成品庫,征稅控制必須從工廠延伸到投放市場之前的發貨點。
稅收部門按照付稅周期 (每月、半個月等)向廠家發布應稅額;如果廠家持有保證書或擔保書,向廠家發布應稅額;如果廠家持有保證書或擔保書,稅款可以在一定時間 (納稅信用期) 後交納。進口產品在進口或保稅結關點,按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納稅信用期辦理。
2、印花稅票體制
印花稅票體制與行政徵收體制截然不同。政府發行經正式批准並專門設計的稅票,供貼在煙製品的包裝上(卷煙盒、斗煙袋等)。稅票是收稅的工具, 製造商必須購買。製造商即刻知道在某一規定時間之後 (沒有保證書或擔保書) 應交納的稅額。
這種體制下的納稅信用期通常比行政徵收體制長, 因為信用期開始時貨物尚未生產。採用印花稅票體制時稅收部門特別關注兩點:所有出廠的產品都有稅票和零售點的所有貨品上都貼有稅票。
4. 煙草行業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各是多少
1、生產煙草的企業如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則稅率為17%;無兼營增值稅非應稅項目的情況下,不交納營業稅。
2、消費稅:
A、卷煙,定額稅率為:每標准箱(5萬支)150元;比例稅率為:每標准條(200支)對外調撥價格在50元以上的,稅率45%;每標准條50元以的,稅率為30%。
B、雪茄煙,稅率為25%。
C、煙絲,稅率為30%。
3、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4)卷煙批發公司增值稅率擴展閱讀:
中國卷煙消費稅從開征以來,經歷了6次大調整。1994年以前,煙草業與其他行業一樣統一徵收60%的產品稅;1994年實行「分稅制」後將產品稅改徵增值稅,並新增了消費稅種,1994年各類卷煙按出廠價統一計征40%的消費稅;
1998年7月1日,為促使卷煙產品結構合理化,對卷煙消費稅稅制再次進行改革,調整了卷煙消費稅的稅率結構,將消費稅稅率調整為三檔,一類煙50%,二、三類煙40%,四、五類煙25%;
2001年6月1日起,對卷煙消費稅的計稅方法和稅率進行了調整,實行從量與從價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即按量每5萬支卷煙計征150元的定額稅,從價計征從過去的三檔調整為二檔,即每條調撥價為50元以上的稅率為45%,50元以下的稅率為30%;
2009年6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對卷煙產品消費稅政策進行了調整。2015年5月8日,經國務院的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到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消費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增值稅
5. 卷煙廠銷售卷煙給煙草批發公司20標箱,每箱單價20000元,應繳納多少增值稅
卷煙的問題可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
6. 煙草零售稅收是多少
去年5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調整了卷煙生產環節(含進口)消費稅的從價稅稅率。調整後,甲類卷煙稅率提高到56%,乙類卷煙稅率提高至36%。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研所研究員石堅指出,調稅後,國家煙草專賣局要求各煙草公司保持批發價格的穩定,在批發價格不變的情況下,實際零售價格基本沒有發生變化。也就是說,這次煙稅的增加沒有反應到煙草產品的銷售價格上,而是被煙草行業內部消化了。石堅認為,這次改革並不徹底,沒有對中國煙草的生產銷售及煙草消費者產生影響,。
7. 某卷煙批發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09年10月將生產的卷煙對外批發150箱,
應繳納的增值稅=29250-29250÷(1+17%)=4250(元)。
解釋: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價稅合計的金額,所以要把稅提出來。增值稅為17%(一般納稅
人),算稅時的計算是這樣的:假設批發收入為X,則X×(1+17%)=29250。所以,要算稅就是用29250÷(1+17%)=X,再用29250-X=4250元的增值稅。
應繳納的消費稅=29250÷(1+17%)×5%=1250(元)。
解釋:同上,因為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價稅合計的金額,所以要把稅提出來,才能知道價格收入是多少,因此要用29250÷(1+17%)=25000元的不含稅收入,因為是批發環節,(卷煙消費稅稅率為36%,單位稅額為每箱150元)這句話都不用管,只管(批發環節消費稅稅率為5%)這句話,所以用不含稅收入25000×5%=1250元的消費稅。
8. 批發如何計算卷煙消費稅
消費稅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基本的形式。
卷煙批發環節,需要加收5%的消費稅,即銷售收入x5%;
目前只有卷煙、白酒實行復合稅率。煙絲是比例稅率,按30%計征。
適用應稅項目:
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復合計稅:白酒;生產、進口、委託加工卷煙;
單純比例稅率:批發卷煙;除啤酒、黃酒、成品油、卷煙、白酒以外的其他各項應稅消費品;
注意:
1、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含70元)/條以上,稅率56%加0.003元/支;
2、乙類卷煙—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下,稅率36%加0.003元/支;
3、商業批發5%;
4、雪茄煙36%;
5、煙絲30%;
9. 卷煙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1、甲類卷煙——56%
甲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
2、乙類卷煙——36%
乙類卷煙是指每標准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
3、雪茄煙——36%
雪茄煙是指以晾曬煙為原料或者以晾曬煙和烤煙為原料,用煙葉或卷煙紙、煙草薄片作為煙支內包皮,再用煙葉作為煙支外包皮,經機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煙草製品。雪茄煙的徵收范圍包括各種規格、型號的雪茄煙。
4、煙絲——30%
煙絲是指將煙葉切成絲狀、粒狀、片狀、末狀或其他形狀,再加入輔料,經過發酵、儲存,不經卷制即可供銷售吸用的煙草製品。煙絲的徵收范圍包括以煙葉為原料加工生產的不經卷制的散裝煙,如斗煙、莫合煙、煙末、水煙、黃紅煙絲等等。
(9)卷煙批發公司增值稅率擴展閱讀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調整卷煙消費稅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二、納稅人兼營卷煙批發和零售業務的,應當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銷售額、銷售數量的,按照全部銷售額、銷售數量計征批發環節消費稅。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執行。此前有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