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葯品入庫環節中,若驗收環節發現葯品不合格,如何處理
驗收員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拒收;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軟體驗收單上填上拒收數量、拒收原因,系統自動生成拒收單,將不合格品移到不合格區,掛拒收牌。
㈡ 不合格品管理的處理方法
在不合格品管理中,需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三不放過」的原則 一旦出現不合格品,則應: 1.不查清不合格的原因不放過。因為不查清原因,就無法進行預防和糾 正,不能防止再現或重復發生。 2.不查清責任者不放過。這樣做,不只是為了懲罰,而主要是為了預防, 提醒責任者提高全面素質,改善工作方法和態度,以保證產品質量。 3.不落實改進的措施不放過。不管是查清不合格的原因,還是查清責任 者,其目的都是為了落實改進的措施。
不合格品的標記 凡經檢驗為不合格品的產品、半成品或零部件,應當根據不合格品的類 別,分別塗以不同的顏色或做出特殊的標志。例如,有的企業在廢品的致廢 部位塗上紅漆,在返修品上塗以黃漆,在回用品上打上「回用」的印章等辦 法,以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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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不合格品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1 、對於檢驗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並將檢驗情況記錄在《檢驗紀錄》內。返工後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仍不合格或不適用者有技術部經理雜、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做出處理決定,有技術部將記錄發至生產部和倉庫進行相應的處理。
2 、檢驗員檢驗判定的嚴重不合格,需貼上「不合格」標簽放置不合格品區,由技術部經理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簽字確認,並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總經理作出報廢、降級或改作它用的決定。
㈣ 企業對不合格品是如何處理的
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
一般不合格品指加工的個別或少量一般件不合格。對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措施是返工還是返修,由質量檢驗方面的技術人員確定,而不需要通過評審來確定。
1、返工,是ISO9001:2000標准8.3a)條款中「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 所採取的處置措施。返工是一種糾正。
2、返修,是減輕不合格程度,使不合格品滿足預期用途的處置措施。返修不是糾正。
3、若不合格品的不合格程度嚴重,返修不經濟,則予以報廢。
對上述三種處置所形成的記錄是「一般不合格品處置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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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判定方法:
1、產品質量有兩種判定方法,一種是符合性判定,判定產品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另一種是「處置方法」的判定,是判定產品是否還具有某種使用價值,對不合格品做出返工、返修、讓步、降級改作他用、拒收報廢的處置過程。
2、檢驗人員的職責是判定產品的符合性質量,正確做出合格與不合格的結論,對不合格的處置,屬於適應性判定范疇。一般不要求檢驗人員承擔處置不合格品的責任和擁有相應的許可權。
3、不合格品的適應性判定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應根據產品未滿足規定的質量特性重要性,質量特性偏離規定要求的程度和對產品質量影響的程度制定分級處置程序,規定有關評審和處置部門的職責及許可權。
㈤ 對不合格品的處置通常有哪些方式
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置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
(1)
返工。可以通過再加工或其他措施使不合格品完全符合規定要求。
(2)
返修。對其採取補救措施後,仍不能完全符合質量要求。但能基本滿足使用要求,判為讓步回用品。合同環境下,修復程序應得到需方的同意。修復後,必須經過復驗確認。
(3)
原樣使用。不合格程度輕微,不需採取返修補救措施,仍能滿足預期使用要求,而被直接讓步接收回用。這種情況必須有嚴格的申請和審批制度,並得到用戶的同意。
(4)
降級。根據實際質量水平降低不合格品的產品質量等級或作為處理品降價出售。
(5)
報廢。如不能採取上述種種處置時,只能報廢。報廢時,應按規定開出廢品報告。
不合格產品的判定方法:
1、產品質量有兩種判定方法,一種是符合性判定,判定產品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另一種是「處置方法」的判定,是判定產品是否還具有某種使用價值。
2、檢驗人員的職責是判定產品的符合性質量,正確做出合格與不合格的結論,對不合格的處置,屬於適應性判定范疇。一般不要求檢驗人員承擔處置不合格品的責任和擁有相應的許可權。
㈥ 非質量原因的不合格葯品供貨商同意退回,經營企業可以退回嗎如:過期葯品,外包裝破損的葯品。
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將此不合格品退回給供應商,讓其進行處理。另建議企業可根據此流程在體系文件中對不合格品的處理進行完善描述。
㈦ 不合格品的處理流程
1
、對於檢驗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並將檢驗情況記錄在《檢驗紀錄
》內。返工後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仍不合格或不適用者有技術部經理雜、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做出處理決定(
讓步接收、返工、報廢等)有技術部將記錄發至生產部和倉庫進行相應的處理。
(
1
)讓步接收時,檢驗員在不合格標簽上註明「讓步接收」,轉至下道工序或入倉庫。只有產品雖不符合要
求,但不影響顧客使用時,才能辦理讓步接收。有規定時,讓步接收應取得顧客同意;
(
2
)返工由生產部執行,返工後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並填寫相應的檢驗記錄。重檢不合格時,生產部經理
可在檢驗記錄上作出處理決定;
(
3
)報廢產品由生產部放置於廢品區,由組織統一處理,保證不合格產品不能
;
2
、檢驗員檢驗判定的嚴重不合格,需貼上「不合格」標簽放置不合格品區,由技術部經理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
簽字確認,並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總經理作出報廢、降級或改作它用的決定
㈧ 不合格葯品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發現不合格葯品,放入待驗區,填寫不合格葯品報告表,並向專職質量管理員匯報,經專職質量管理員確認,填寫不合格葯品確認表。
確認為不合格的葯品,放入不合格葯品區,填寫不合格葯品台帳,報損填寫報損審批表,填寫報損葯品銷毀記錄,由葯監局集中統一銷毀。不合格葯品處理記錄保存5年。
《葯品質量監督抽驗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葯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保證葯品監督抽樣、檢驗工作的質量,促進葯品質量提高,保障人體用葯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葯品管理法》、《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葯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省(區、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葯品質量監督抽驗工作。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設置或者確定的葯品檢驗機構和從事葯品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或個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葯品質量監督抽驗管理規定
㈨ 不合格品的處理流程
1、檢驗部門所屬各檢驗站(組)應設有不合格品隔離區(室)或隔離箱。
2、一旦發現不合格品及時做出標識後,應立即進行隔離存放,避免造成誤用或誤裝,嚴禁個人或作業組織隨意儲存、移用、處理不合格品。
3、及時或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和分析處理。
4、對確認為拒收和判廢的不合格品,應嚴加隔離和管理,對私自動用廢品者,檢驗人員有權制止、追查、上報。
5、根據對不合格品分析處理意見,對可返工的不合格品應填寫返工單交相應生產作業部門返工;對降級使用或改作他用的不合格品,應做出明確標識交有關部門處理;對拒收和報廢的不合格品應填拒收和報廢單交供應部門或廢品庫處理。
(9)醫葯批發公司的不合格品咋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GB/T19000-2008的規定,對不合格品的處置有三種方式:
1、糾正---「為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所採取的措施」。其中主要包括:
返工—「為使不合格產品符合要求而對其所採取的措施」;
返修—「為使不合格產品滿足預期用途而對其所採取的措施」
降級--「為使不合格產品符合不同於原有的要求而對其等級的改變」
2、報廢—「為避免不合格產品原有的預期用途而對其採取的措施」。不合格品經確認無法返工和讓步接收,或雖可返工但返工費用過大、不經濟的均按廢品處理。
3、讓步—「對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