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製造商將產品積極地賣給批發商的策略是
拓展銷售渠道 人多力量大 薄利多銷
⑵ 批發商和零售商商業行為的區別
1.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2.批發商是相對於零售商來說的,零售商就是只賣一個或二個產品
,而批發商是買大量的產品。批發商就是批量采購上一級供應商(如工廠/代理/經銷)的貨,然後再批量賣給下一級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經濟實體。批發商-
顯現特點批發商區別於零售商的最主要標志是一端聯結生產商,另一端聯結零售商。
3.零售商是「批發」的對稱。商品經營者或生產者把商品賣給個人消費者或社會團體消費者的交易活動。特點是:每筆商品交易的數量比較少,交易次數頻繁;出賣的商品是消費資料,個人或社會團體購買後用於生活消費;交易結束後商品即離開流通領域,進入消費領域。
4.零售商從事的活動,就是把製造商生產出來的產品及相關服務出售給最終銷售品,從而使產品和服務增值。零售商要成功地承擔起製造商、批發商及其他供應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的中介作用,必須合理地安排以下活動:
(1)企業戰略規劃;
(2)組織系統設計;
(3)商店選址;
(4)商店設計;
(5)商品規劃;
(6)商品陳列;
(7)商品采購與存貨;
(8)商品定價;
(9)商品促銷;
(10)商店服務。
⑶ 批發商是怎麼定義的
批發商: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現在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指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⑷ 採取網上零售將如何改變零售商、批發商與製造商之間的競爭平衡
零售本來就是零售商、批發商主要面向社會銷售的主渠道,製造商必需要零售商、批發商以點的形式來達到覆蓋某塊區域面對市場以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採取網上零售,製造商則可以跳過零售商、批發商直接面對市場,甚至可以將中間利潤(零售商、批發商)攬入自己懷抱中。
舉個例子,出廠價為1.5元,批發商為了追求利潤將價提到2.5元,零售商也為了追求更大利潤將價提到6-7.5元(市場是一般批發價和市價的比為1:3,特殊行業出外),中間包括了各種稅、多次運輸費,多次人工費,多次倉庫費,多次店面費等等,而現在網路零售(有什麼費用自己去算)可以直接面對消費者,省去中間成本,同種商品將市價買到6-7.5元,由最初的1.5元的成本價提升到6-7.5,將市場利潤也攬入到自己懷抱中,
⑸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廠商,零售商,批發商,供應商,配送商等等這些商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代理人受企業的委託,在一定的區域和處所內,在一定的代理許可權下,以企業的名義代替企業行使經濟行為(包括銷售商品及其他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企業。
分銷商(,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
廠商,在經濟學中,生產者亦稱廠商或企業,指能做出統一生產決定的單個經濟單位。
零售商,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批發商,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供應商,向企業及其競爭對手供應各種所需資源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設備、能源、勞務等。
配送商,主要職能就是商品的配送,有配送能力即可。
⑹ 常常聽到製造商抱忽獨立分銷商,說分銷商作為獨立的批發商,以定
製造商想甩掉批發商獨自佔有市場實現利潤最大化不可能,如果是大宗商品比如電器傢具等,可以以連鎖店的形式存在實現產、供、銷一條龍服務。如果是快消品這么做難以做大市場,首先製造商固定在某個地區,其他地區鞭長莫及送貨,物流,維護將是一大筆開銷,不利於控製成本。其次,批發商對本土的市場比較熟悉,也有一定的渠道資源,製造商如果讓利批發商就可以利用批發商的渠道快速打開市場,而製造商只需要為批發商做好商品的供應服務就好,省去了開發陌生市場的人力物力財力,對於批發商的管理也相對簡單,只需要做好產品質量,保證批發商的利益就可以了。
⑺ 為什麼製造商會把產品交給中間商銷售有什麼利弊急!!!
第一,按傳統的觀點,人們認為,中間商在銷售渠道流通過程中會增加商品的流通費用,因此中間商應越少越好。確實,在商品的流通過程中,除了分揀、包裝、整理等活動外,中間商的活動不會增加商品的價值,反而會增加商品的費用與成本的支出。但是,在商品的流通過程中,中間商又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這種作用的第一點就是能減少整個社會的商品流通費用支出。因為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如果沒有中間商的活動,每個生產者與每個消費者都必須直接地發生交換關系才能使整個社會的供需雙方都得到滿足。有了中間商,可從真正地象個中間紐帶一樣,為各個不同的消費者提供來自於各個不同的生產者的商品,消除了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時間差異、空間差異、數量差異和品種差異。這樣就能極大地減少整個社會商品流通的費用支出。
第二,中間商在減少商品流通的費用支出,消除各種差異的同時,使消費者的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因為如果沒有中間商,消費者只能買自己所能及的有限范圍的產品,而有了中間商,從理論上說,消費者可以買到自己所需的任何商品。這也是中間商的一個重要的作用。
第三,從企業的角度看,中間商作用的發揮也使企業極大地擴大了市場的范圍和容量。因為中間商可以在整個世界范圍內組織貨源,並向整個世界范圍的所有消費者銷售,結果是在使消費者的需要得到充分滿足的同時,也擴大了企業的市場,促進了企業生產的發展。
第四,可以說,以上三點是中間商最重要的作用。此外,中間商作為專業的商業機構,它能提高商品流通的效率,能減輕製造商的負擔,能為製造商反饋有關市場的信息,能為消費者提供各種良好的售前與售後的服務。
⑻ 為什麼批發商不直接把商品賣給客戶,而是賣給零售商
可以直接從批發商銷售到顧客手上,比如,義烏市場就有這咱現象,但是你會每樣東西跑到義烏去買嗎。
批發商當然有直接把商品放到淘寶上賣的,現在已有很多了。但有局限性啊,現在多數人還是相信自己的眼睛啊,眼見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