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福建省鹽務局的鹽業體制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2009〕2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閩政辦〔2010〕90號),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為福建省鹽業行政主管部門。
福建省經貿委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能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研究擬訂福建省鹽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擬定福建省鹽業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鹽、食鹽年度產銷總量平衡計劃、分配調撥計劃及政府儲備計劃。
4、負責對食鹽專營工作和有關鹽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
5、負責對開發鹽資源、開辦制鹽企業的審核。
6、負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設立許可(包括新設、換證、變更等)的初審,並上報國務院鹽業主管機構審批。
7、負責碘鹽加工企業設立審核。對碘鹽加工企業加工不合格碘鹽,情節嚴重的,報請國務院鹽業主管機構批准後,取消其加工資格。
8、負責對在食鹽中添加任何營養強化劑和葯物的審批。
9、負責食鹽(含碘鹽)批發業務的審批和食鹽批發許可證[含轉(代)批發]的審核發放。對批發企業批發不合格碘鹽,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批發資格。
10、負責食鹽批發企業經營區域和銷售范圍的審定。委託福建省鹽務局負責對福建省鹽業公司下屬各分公司食鹽批發經營區域和銷售范圍的審定,報備省經貿委。
11、負責制鹽企業停產、轉產審批。
12、負責徵用鹽田的審核。
13、負責擬定新鹽田開發建設基金的管理辦法。
14、負責鹽場保護區界限的劃定審核。
福建省鹽務局的鹽業管理職能
1、受福建省經貿委委託負責食鹽准運證的開證和運輸計劃報送工作。
2、負責確定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批發企業、食鹽零售單位的合理庫存量。
3、受福建省經貿委委託,福建省鹽務局負責食鹽政府儲備、平衡鹽儲備管理工作。
4、承擔有關的鹽政執法工作。
❷ 如何辦食鹽批發許可證
食鹽專營辦 第章 總 則 第條 加強食鹽管理保障食鹽加碘工 作效實施保護公民身體健康制定本辦 第二條 家食鹽實行專營管理 本辦所稱食鹽指直接食用製作食品所用鹽 第三條 本辦適用於華民共境內食鹽 產、儲運銷售 第四條 務院授權鹽業主管機構(簡稱 務院鹽業主管機構)負責管理全食鹽專營工作 縣級各級民政府授權鹽業主管機構 (簡稱縣級各級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食鹽專營工作 第二章 食鹽產 第五條 家食鹽實行走點產制度非食鹽定 點產企業產食鹽 食鹽定點產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鹽 業主管機構提報務院鹽業主管機構審批 第六條 務院鹽業主管機構根據食鹽資源狀況 家核定食鹽產量按照合理布局、保證質量要求 確定食鹽走點產企業 第七條 家食鹽產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 食鹽度產計劃由務院計劃行政主管部門 達務院鹽業主管機構組織實施 第八條 嚴禁利用井礦鹽鹵水曬制、熬制食鹽 第三章 食鹽銷售 第九條 家食鹽配調撥實行指令性計劃管 理 食鹽度配調撥計劃由務院計劃行政主管部 門達務院鹽業主管機構組織實施 第十條 家食鹽批發實行批發許證制度 經營食鹽批發業務必須依申請領取食鹽批發許 證未取食鹽批發許證經營食鹽批發業務 第十條 經營食鹽批發業務企業由省、自治 區、直轄市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審查批准頒發食鹽批 發許證並報務院鹽業主管機構備案 食鹽批發許證由務院鹽業主管機構統製作 第十二條 取食鹽批發許證應具備列條件: ()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注冊資本; (二)固定經營場所; (三)符合家規定倉儲設施; (四)符合本區食鹽批發企業合理布局要求 第十三條 食鹽批發企業應按照家計劃購進食 鹽並按照規定銷售范圍銷售食鹽 第十四條 食鹽零售單位受委託代銷食鹽體 工商戶、代購代銷店及食品加工用鹽單位應 取食鹽批發許證企業購進食鹽 第十五條 食鹽定點產企業、食鹽批發企業、食鹽 零售單位受委託代銷食鹽體工商戶、代購代銷店 應執行家規定食鹽價格 第十六條 嚴禁列產品作食鹽銷售: ()液體鹽(含鹵水); (二)工業用鹽、農業用鹽; (三)利用井礦鹽鹵水曬制、熬制鹽產品; (四)符合家食鹽標准或者行業標准鹽產品; (五)其非食用鹽產品 第四章 食鹽儲存運輸 第十七條 省、自治區、首轄市民政府鹽業主管機 構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區食鹽定點產企業、食 鹽批發企業合理庫存量並報務院鹽業主管機構備 案 食鹽定點產企業甜食鹽批發企業應按照省、自 治區、直轄市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要求保持食鹽 合理庫存 第十八條 托運或者自運食鹽單位應 持務院鹽業主管機構或者其授權省、自治區、直轄 市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棱發食鹽准運證 食鹽作家重點運輸物資運輸企業應保障運輸 第五章 罰 則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第五條規定非食鹽定點 產企業產食鹽由鹽業主管機構責令停止產沒 收違產食鹽違所並處違產食 鹽價值3倍罰款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第八條規定利用井礦鹽 鹵水曬制、熬制食鹽由鹽業主管機構責令停止產 沒收違產鹽產品、違所產工具並處 違產鹽產品價值3倍罰款 第二十條 違反本亦第十條規定未取食 鹽批發許證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由鹽業主管機構責 令停止批發沒收違經營食鹽違所並處違經營食鹽價值3倍罰款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第十四條規定食鹽零 售單位受委託代銷食鹽體工商戶、代購代銷店 及食品加工用鹽單位未取食鹽批發許證企 業、單位或者購進食鹽由鹽業主管機構責今改 沒收違購進食鹽並處違購進食鹽價值 3倍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第十六條第(-)、(二)、 (三)、(五)項規定非食用鹽作食鹽銷售由鹽 業主管機構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所並處違 所5倍罰款;構犯罪依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第十六條第(四)項規 定符合食鹽標准鹽產品作食鹽銷售依照 《華民共產品質量》、《華民共標准化》
❸ 食鹽放後如何申請鹽業批發業務
向省級鹽業主管機構,或國務院,但批發在現有基礎上之減不增
❹ 食鹽經營需要辦理許可證嗎
第十四條 國家對食鹽批發實行批發許可證制度。
經營食鹽批發業務,應依法申請領取《食鹽批發許可證》;經營食鹽轉(代)批發業務,應領取《食鹽轉(代)批發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不得經營食鹽批發和轉(代)批發業務。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鹽生產、批發經營的企業和承擔食鹽運輸的單位、個人。
第三條 食鹽專營許可證分為以下三類:
1、食鹽生產許可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包括正本和副本)
2、食鹽批發[含轉(代)批發]許可證(包括正本和副本)
3、食鹽准運證
食鹽專營許可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定製。
第八條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登記注冊成立的公司。
2、遵守國家的食鹽法規、法令,按照國家計劃組織生產和銷售。
3、結合行業結構調整需要,具備合理的生產規模。
4、達到《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質量管理技術規范》國家標准要求。
5、食用鹽質量達到GB5461國家標准;調味鹽、強化營養鹽等多品種食鹽達到行業質量標准;其它食鹽品種質量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提請國家鹽行業產品專業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抽樣、檢測,出具當年的檢驗報告。
6、符合食鹽生產合理布局和產銷基本平衡的原則。
7、按規定報送食鹽生產、銷售統計報表。
(4)設立分公司食鹽批發擴展閱讀
第二十三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無准運證運輸,由有關省級鹽業主管機構按照《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五條予以處罰:
1、重復使用食鹽准運證;
2、超出准運證規定數量部分;
3、使用過期、塗改、復印、偽造的食鹽准運證;
4、銷售地不是准運證所規定的到貨地等票證不符的;
5、無食鹽准運證運輸食鹽的其他行為。
❺ 經營食用鹽需要什麼手續
經營食用鹽只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即可。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5)設立分公司食鹽批發擴展閱讀:
《食鹽專營辦法》第十五條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應當建立采購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十六條食鹽零售單位應當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購進食鹽。
第十七條食鹽價格由經營者自主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日常監測。當食鹽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採取價格干預或者其他應急措施。
❻ 別的地方成立分公司,在這個地方租倉庫的話,可以配送食鹽嗎
是否需要對外租用大型倉儲,主要是根據企業業務需要來決定的。
一般來說,下列企業可能會要求對外租用大型倉儲進行倉儲與配送業務:
1、大型生產企業。如,化纖企業、汽車工廠、化工企業、家電企業、基礎性原料企業等生產量大,但當時由於各種原因,大量的產品不能及時出庫,造成庫存積壓嚴重,自有倉儲不足,只有租用外部大型倉儲(特別是在銷售地租用),並盡可能地進行銷售產成品的配送業務。
2、大型物流公司或配送企業。由於物流公司業務發展很快,或接受了一個大型配送業務,自己的倉儲一時無法完成,或不打算自建倉庫,這樣的話,尋找租用外部大型倉庫,對倉庫進行適當地區域分隔,並添置適當的配送用設施,如車輛、貨架、搬運工具設備、分揀設備等,再進行倉儲與配送業務。
3、大型商業企業。具體如:大型超市,在新的地區業務擴展很快,但企業資金總是有限的,除了投資市場以外,沒有計劃自建倉儲設施,而是採用租用倉庫和倉儲設施,進行某個地區或附近地區超市產品銷售配套的倉儲業務與配送業務。
❼ 食鹽批發許可證在哪辦
取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竟然還有這樣的限制,你說自己是市場經濟,自己信嗎
❽ 食鹽配送需要什麼手續
《食鹽專營辦法》(國務院令第197號,1996年5月27日)第十八條第一款:「托運或者運輸食鹽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有國務院鹽業主管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核發的食鹽准運證。」
❾ 做食鹽批發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辦這些手續需要多少錢啊
涉及食品:《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局;
涉及卷煙:《煙草零售許可證》/煙草專賣局;
涉及食鹽:《食鹽專賣許可證》/鹽業局或商務局;
涉及酒類:《酒類經營許可證》/商務局;
涉及小吃:《餐飲服務許可證》/衛生局;
涉及煙花爆竹:《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公安局;
憑以上證件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時,才可以申請相關商品的經營。
另外,還得分別辦理國稅和地稅的《稅務登記許可證》/國、地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