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銷售型公司開設一個分公司,分公司想辦成生產加工型的,這樣可以嗎
營業執照上要在生產加工這項後頭加個(限分公司經營),是這樣嗎?
答:對。
分公司和母公司的營業執照除了公司名稱外,其他的內容是不是都一樣?
答:分公司名稱是以總公司名稱為基礎上加上分支識別名,如:廣州至上電子銷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生產加工項目只能在廠房或工業性質的場地設立,而分支機構的經營項目必須建立在總公司上,由於你的總公司的經營地址不是廠房,所以只能在總公司經營項目上增加「生產加工**(限分公司經營)」。
『貳』 總公司能把貨物賣給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嗎可賣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嗎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存在買賣的意義嗎
可以賣給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但不能賣給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銷售會合並到總公司的,所以銷售給分公司沒有意義,還會重復。
『叄』 分公司經營范圍許可權咨詢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公司的經營范圍。所以公司的經營范圍大於分公司的經營范圍。
『肆』 我是一家醫葯批發公司,現想申辦一個分公司,如何辦理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機構,是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而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資設立並由母公司控股的公司,他是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
辦理分公司首先要到衛生、葯監部門審批,然後帶上兩個審批的許可證、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文件、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負責人身份證明、營業場所證明到工商局辦理登記,辦好營業執照後三十天內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辦理子公司的程序與辦理醫葯公司的程序是一樣的。
『伍』 分銷商和經銷商的區別
分銷商與製造商(manufacturer)之間的關系是買者和賣者的關系,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與代理商不同,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業利益。分銷商用自己的錢買進產品,並承擔能否從銷售中得到足夠盈利的全部風險。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區別
1、分銷商(distributor) 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常見的分銷方式有:經銷、批發和零售等。
2、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分銷商和經銷商是產品銷售的不同層面的兩個重要角色。 一般產品流通流程: 製造商-代理商-分銷商-經銷商-消費者。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而經銷商主要面對終端客戶。 分銷商承擔壓貨風險,相當於產品方的物流倉庫,需要很大資金的底盤,各經銷商從分銷商的拿貨價一般較固定,可根據情況享受不同的帳期;經銷商通過在廠方的備案,如銷售到一定量,可以從廠方拿到返點,而增強他們成為經銷商的積極性。
4、製造商授權與否不同。分銷商獲得製造商的正式授權,一般可以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雖然能夠在製造商處購買產品,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5、分銷商不承擔推廣品牌的義務,而經銷商需要。
(5)分公司可以批發嗎擴展閱讀
銷售:是指以出售、租賃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包括為促進該行為進行的有關輔助活動,例如廣告、促銷、展覽、服務等活動。或者說:銷售是指實現企業生產成果的活動,是服務於客戶的一場活動。
『陸』 分公司如何辦理酒類批發許可證
辦理酒類批發許可證需要以下資料:
1.倉儲場所的租賃合同及消防部門的許可意見(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2.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相關酒類經銷授權書或合同、協議(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至申請之日前半年內國家法定檢驗機構簽發的酒類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國產酒)或衛生檢疫合格報告(進口酒)(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4.酒類生產企業營業執照、酒類生產許可證或供貨方的營業執照、酒類批發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市內企業無需提交,市外企業因信息未能共享需提交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