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給葯品代理商發貨問題
可以的,我們單位往往收到很多這樣的貨物,往往是葯廠直接發給我,而送貨單的抬頭開的不是葯廠,而是葯廠給的那家代理商
2. 葯廠可以不通過醫葯批發公司直接給葯店門診供貨嗎
葯廠自己有醫葯批發公司的話可以的,需要是獨立的政府認證通過的醫葯公司
3. 醫葯批發公司是不是直接從廠家進貨在銷售
不完全是
葯品的品類。品規特別多,幾乎沒有一家公司能做到所有的都是直接從廠家進貨,因為廠家進貨將級別的,一級的才是直接從廠家進,二級、三級、都是從上一級那貨的,但你的售價都一樣,區別在於那貨的價格也就是你的利潤了
4. 我想要問一下葯品代理可以把葯直接批發給普通的消費者嗎。因為有一個葯品代理的說可以把葯按批發價賣...
抑鬱葯屬於葯品,代理屬於批發公司,不能隨便賣給非醫葯單位的,否則他是違法的,尤其是近期葯監局正在嚴查、整治這種銷售給不具有資質單位的情況,如果他敢這么干,那麼請謹慎;
5. 醫葯批發該有怎樣的管理
一、確保最低存量。以「銷」定「購」 做好企業采購環節物流管理,一方面應將企業所經營的品種進行分類管理,一般醫葯商業批發企業經營的葯品可分為「主導」與「輔助」兩類,主導品種銷售量大,是企業利潤的主要來源;輔助品種銷售量小,是企業利潤的補充,而銷售量的大小是核定采購量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應根據供應商與企業距離的遠近來計算葯品的到貨期。根據企業前三個月平均出貨量的平均數等具體情況來核定葯品的采購量及最低庫存量,一般應保證主導品種存貨量達到平均出貨的一個半月量。輔助品種存貨量達到平均出貨量的一個月量。這樣不僅能保證銷售的正常所需,而且能減少企業資金在采購環節的不必要佔用,從而實現「錢」的效用最大化。 二、規范內部操作流程。嚴格實施「信用額度」管理 1、注重與客戶「購銷合同」的簽訂,為銷售實現提供法律保障。在與客戶簽訂「購銷合同」之前。一方面應對客戶自身的規模、行業信用度等進行考察,另一方面還應對客戶的配送能力及網路覆蓋等經營情況有一個了解。在正式簽訂「購銷合同」時,除對供貨量、結算價格、結算方式、交貨方式、葯品質量標准等進行明確外,還應對葯品的配送范圍及雙方對物流管理規范(含商業信用額度)等做明確的表述與約定。這樣不僅有利於購銷雙方對物流進行協調管理,而且有利於保障雙方權益。 2、跟蹤企業物流去向,嚴格實施「信用額度」管理。醫葯商業批發企業一方面應在簽訂完整的購銷合同前提下。實現「商」、「商」聯合。銷售方必須根據自身終端市場的容量。結合與客戶約定的回款方式核定「商業信用額度」。為了保證銷售方能清楚及時掌握自身葯品的流向與實際出貨量及在客戶的存貨等詳細情況,應要求客戶按時提供銷售方所經營葯品的詳細流物流向單,以便跟蹤物流流向。流物流向單的提供不僅能保證銷售方對自身物流有一個清楚的掌握。便於銷售方實施下一步銷售行動方案,而且還能結合雙方核定的「商業信用額度」檢查客戶實際佔用是否超信用額度。進而為是否對客戶發運新貨提供必要的依據,同時也為貨款結算提供了依據。另一方面應嚴格實行葯品的簽收制及電話或傳真確認制。很多醫葯經營企業在物流管理上忽視了這一點。認為貨物發運後既有貨運單位的貨運憑證,又有企業發貨的隨貨同行的「客戶聯」,企業完全可以高枕無憂。其實貨運單位的貨運憑證是有一定法律時效性的,同時本企業自製的沒有客戶簽章的「客戶聯」也缺乏法律有效性,更何況當今不規范的物流公司比比皆是,因此,作為銷貨方除應在葯品發運時以電話或傳真形式通知客戶外,還要及時收回客戶對葯品簽收的原始單據,作為葯品的簽收證明及結算的有效依據,以保障企業物流的安全性是很有必要的。 3、明確職責與許可權,規范物流管理與結算。作為葯品商業批發企業除了增強員工的法律意識外,還應明確經營人員的職責與許可權,規范物流管理與結算,保障企業「錢」的安全性。 按照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的規定,不僅要對醫葯商業批發企業進行資格審定,還要對其葯品經營人員進行資格審定,並要求葯品批發企業對葯品經營人員進行必要的授權。可是,有些葯品批發企業只是表面應付國家GSP相關條款的約束,並不注重其實質內容,往往隨意進行授權書的簽發(諸如:特授權某某負責某某地區的銷售工作)從而導致一些不合格業務人員濫用職權,假借公司名義轉移企業委託客戶銷售的葯品,私自倒賣,賺取差價,乃至假借公司名義挪用貨款等違規違紀現象大量發生。為此,醫葯商業批發企業一方面應對業務人員的許可權與職責進行明確。尤其是簽發授權委託書時應有限制性條款(諸如:不允許業務人員私自轉移企業葯品。不允許業務人員與相聯系的客戶私自以現金形式結算貨款等),另一方面應規范物流管理與結算,規定不得以本企業或客戶的業務人員名義發貨,維護雙方合同的嚴肅性,更不得以個人名義與客戶進行貨款的結算。有些醫葯商業批發企業寧可相信自己的業務人員也不相信客戶。通常的做法往往是先將葯品發給本企業的地區經理或業務人員。然後再由他們轉送給客戶,其中也有些企業為了本企業貨物的安全通過向業務人員收取一定保證金來減免企業風險,殊不知這樣做不僅給一些唯利是圖的業務人員有機可乘,借機轉移企業貨物,給企業造成更大的損失,同時有可能因此造成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得不到按時履行,導致違約。其實,協助企業開展並增進與客戶之間的業務聯系,按國家有關貨物結算規定進行貨款的清收與及時結算,才是業務人員應履行的職責。 三、抓好市場管理。確保物流暢通 市場經濟條件下醫葯市場具有其特殊性,它既有開放的一面,也有受國家宏觀調控與制約的一面。從宏觀政策方面看。葯品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前提下銷售不受區域的限制,但國家為了控制葯品價格及供應渠道,保證葯品價格合理。病人得到及時醫治,在全國各地實行葯品招投標。尤其是對醫院葯品的供應實行定價與定向管理。
希望採納
6. 葯品生產企業可不可以直接向葯店和診所供貨
葯品生產企業,可以將本企業生產的葯品銷售給合法的葯品生產企業、葯品批發企業、醫療機構。但是不能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外的葯品。並且不得將本企業生產的葯品銷售給個人以及鄉村中的個體行醫人員、診所和城鎮中的個體行醫人員、個體診所。請看《葯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七條之規定。
7. 個人在正規醫葯批發公司批發了葯品自用,葯監局以不允許個人在批發公司購葯為由罰款,有什麼依據
能補充下,具體一點是什麼地方的么,你說的批發公司是指制葯企業附屬的批發公司還是指獨立的商業公司?如果是制葯企業的話應該沒問題的,但是獨立商業的話貌似是GSP規定不能賣給個人。。。
8. 葯品為什麼經過商業公司,為什麼不能直接從葯廠發貨啊,詳細
國家規定,生產企業無零售權,醫葯公司作為中間體銷售葯品至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