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機構)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1)醫葯批發公司審批需要資料擴展閱讀
《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十九條 《葯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葯品的,持證企業應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葯品經營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 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企業名稱、經營地址、倉庫地址、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分支機構等重要事項的執行和變動情況;
(二)企業經營設施設備及倉儲條件變動情況;
(三)企業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情況;
(四)發證機關需要審查的其它有關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九條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葯品必須准確無誤,並正確說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中葯材,必須標明產地。
第七十四條生產、銷售假葯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葯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葯品批准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葯品生產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② 開辦葯品批發、零售企業需辦理哪些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四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第十五條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2)醫葯批發公司審批需要資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進葯品,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葯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第十八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銷葯品,必須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購銷記錄必須註明葯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貨單位、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購(銷)貨日期及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葯品必須准確無誤,並正確說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中葯材,必須標明產地。
第二十條 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制定和執行葯品保管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葯品質量。
葯品入庫和出庫必須執行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可以出售中葯材,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不得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但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葯品零售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設點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③ 《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驗收時需提交哪些材料
辦理兩種情況:【批發企業】【零售企業】
【辦葯品批發企業】申辦首先向擬辦企業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籌建申請並提交材料:
1.擬辦企業定代表、企業負責、質量負責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環境等情況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定形式或者申辦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材料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給申辦《受理通知書》
申辦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完籌建向受理申請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驗收申請並提交材料:
1.葯品經營許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具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擬辦企業組織機構情況;
4.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依經資格認定葯專業技術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6、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倉儲設施、設備目錄
【辦葯品零售企業】申辦首先向擬辦企業所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籌建申請並提交材料:
1.擬辦企業定代表、企業負責、質量負責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簡歷及專業技術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葯品范圍;
3.擬設營業場所、倉儲設施、設備情況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定形式或者申辦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材料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給申辦《受理通知書》
申辦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完籌建向受理申請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驗收申請並提交材料:
1.葯品經營許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具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依經資格認定葯專業技術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5.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④ 我是一家醫葯批發公司,現想申辦一個分公司,如何辦理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機構,是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而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資設立並由母公司控股的公司,他是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
辦理分公司首先要到衛生、葯監部門審批,然後帶上兩個審批的許可證、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文件、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負責人身份證明、營業場所證明到工商局辦理登記,辦好營業執照後三十天內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辦理子公司的程序與辦理醫葯公司的程序是一樣的。
⑤ 批發類,葯品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批發葯品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中來:
廣東地區2家葯品批發公司轉讓,葯品許可證辦理
彭易經理
1.
申請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需要向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講可行性報告及相關材料遞交上去
2.
受理
提交材料上去後,葯品監督管理局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如果資料不齊會要求你再補齊其他相關需要的資料。如果材料齊全,那就會下發受理通知書
3.
上門審查
根據葯品管理法、經營許可證管理法對經營場地進行審查,看場地是否符合辦理要求,如果有不符合的地方需要整改的要按照他們的要求進行整改。
4.
發證
經過上述幾個階段,如果都符合的話,葯品監督管理局就會下發葯品經營許可證了。
廣東地區2家葯品批發公司轉讓,葯品許可證辦理
彭易經理
⑥ 葯品批發企業審核承運商需要哪些資料
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人員和車輛資料信息以及委託運輸協議等!
⑦ 開辦醫葯批發的公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葯品經營許可證,下面就詳細介紹下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營業執照辦理為普通有限責任公司,手續沒有不同。
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機構)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國家對經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⑧ 申請醫葯公司需要什麼條件和流程
注冊流程2個月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材料
1、《上海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表》
2、《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材料登記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核准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4、擬辦企業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員、質量檢驗員(身份證、學歷或者職稱證明復印件、個人簡歷、聯系電話)
⑴企業質量管理負責人一名
⑵企業質量員一名
⑶企業質量檢驗員一名
(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專職質量員、企業質量檢驗人員應具有與其經營產品類別相關(醫療器械、醫學、葯學)的專業學歷,熟悉國家及本市有關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規、規章和技術標准)。
5、擬辦企業辦公場所和倉庫辦公設施及倉儲設備清單
6、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機構網路圖
7、擬辦企業組織機構與職能或專職質量管理人員的職能
8、擬辦企業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文件及記錄表格
⑨ 醫葯批發公司經營資質需要哪些
1.生產企業資質: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gmp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上崗證)。
2.產品資質:生產批件(或再注冊批件)、葯品質量標准、說明書、包裝盒及包裝備案、質檢報告、商標注冊證等。
3.辦理首營資料時,每個單位都有大體相同的要求,請按要求准備。
⑩ 開醫葯公司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依據《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條 按照《葯品管理法》第14條規定,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應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並符合以下設置標准: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國家對經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0)醫葯批發公司審批需要資料擴展閱讀
依據《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六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驗收實施標准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和《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有關內容組織制定,並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經營范圍:
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
生物製品;
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原料葯及其制劑、生化葯品。
從事葯品零售的,應先核定經營類別,確定申辦人經營處方葯或非處方葯、乙類非處方葯的資格,並在經營范圍中予以明確,再核定具體經營范圍。
醫療用毒性葯品、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放射性葯品和預防性生物製品的核定按照國家特殊葯品管理和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