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外貿裡面的幾個名詞:經銷商、零售商、中間商及貿易商的區別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中間商指分銷渠道里的中間環節,包括批發商、零售商、代理商和經紀人。
『貳』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廠商,零售商,批發商,供應商,配送商等等這些商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代理人受企業的委託,在一定的區域和處所內,在一定的代理許可權下,以企業的名義代替企業行使經濟行為(包括銷售商品及其他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企業。
分銷商(,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
廠商,在經濟學中,生產者亦稱廠商或企業,指能做出統一生產決定的單個經濟單位。
零售商,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批發商,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供應商,向企業及其競爭對手供應各種所需資源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設備、能源、勞務等。
配送商,主要職能就是商品的配送,有配送能力即可。
『叄』 商人,中間商,代理商的區別
區別
1) 分銷商和經銷商是產品銷售的不同層面的兩個重要角色。
一般產品流通流程:
l製造商-〉代理商-〉分銷商-〉經銷商-〉消費者
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而經銷商主要面對終端客戶
2) 製造商授權與否不同
分銷商獲得製造商的正式授權,一般可以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雖然能夠在製造商處購買產品,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3) 分銷商不承擔推廣品牌的義務,而經銷商需要。
此外,廣義的中間商還包括銀行、保險公司、運輸公司、進出口商人、一切經紀人等。但是,就主要的中間商類型來看,只有代理商、批發商和零售商3 種。
(3)區分中間商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等概念擴展閱讀:
特點
商務代理必須有以下特點:
1、商務代理人必須受企業委託。即被代理人必須是工商企業。
2、代理商必須以企業的名義進行活動。
3、代理商代理委託方進行的是商務活動,不能超出這一范圍。例如訴訟代理不在商務代理之列。
4、委託企業(即被代理人)必須向代理商盤付報酬。
『肆』 外貿公司、代理商、中間商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
外貿公司是指有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的貿易公司,它的業務往來重點在國外,通過市場的調研,把國外商品進口到國內來銷售,或者收購國內商品銷售到國外,從中賺取差價。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
中間商是指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參與商品交易業務,促使買賣行為發生和實現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或個人。它是連結生產者與消費者的中介環節。
2、范圍不同
外貿公司業務范圍既包括代理、經銷,也包括買賣,它可以是代理商也可以是中間商。代理商是跟你簽訂代理合同、代你進行銷售然後收代理費用或提成,而作為中間商,它要先跟你買東西然後自己去賣。
中間商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許多類型按是否擁有商品所有權,可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前者是在商品買賣過程中擁有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按其在流通過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又可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前者是不直接服務於消費者的中間商。
此外,廣義的中間商還包括銀行、保險公司、運輸公司、進出口商人、一切經紀人等。但是,就主要的中間商類型來看,只有代理商、批發商和零售商3 種。
3、功能不同
中間商的功能是提高銷售活動的效率、儲存和分銷產品、、監督檢查產品、傳遞信息。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
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伍』 進貨如何區別批發商和零售商
1、指向不同
零售商(Retailer)是指那些其銷售量主要來自零售的商業企業。
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
2、定義不同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批發商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3、產品數量不同
批發商是相對於零售商來說的,零售商就是只賣一個或二個產品 ,而批發商是買大量的產品,一般為2個以上的至幾千幾萬都屬於批發商。
批發商就是批量采購上一級供應商(如工廠/代理/經銷)的貨,然後再批量賣給下一級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經濟實體。
『陸』 什麼是經銷商、中間商和分銷商
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中間商是指在製造商與消費者之間「專門媒介商品交換」經濟組織或個人。中間商可以按照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 按照中間商是否擁有商品所有權 可將其劃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按照銷售對象的不同,中間商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
分銷商是指那些專門從事將商品從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的活動的機構和人員,當這些分銷商的活動產業化以後,分銷業也就形成了。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
『柒』 中間商與代理商的區別是什麼誰的權力更大
中間商與代理商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中間商的概述:中間商是指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參與商品交易業務,促使買賣行為發生和實現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或個人。
2、代理商的概述: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二、兩者的分類不同:
1、中間商的分類:中間商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許多類型,按是否擁有商品所有權,可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前者是在商品買賣過程中擁有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按其在流通過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又可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前者是不直接服務於消費者的中間商。
此外,廣義的中間商還包括銀行、保險公司、運輸公司、進出口商人、一切經紀人等。但是,就主要的中間商類型來看,只有代理商、批發商和零售商3 種。
2、代理商的分類: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
三、兩者的作用不同:
1、中間商的作用:創造時間、地點及所有權效用。
2、代理商的作用:為他人促成交易和締結交易。
中間商與代理商是商品交易中兩種不同的經濟組織,兩者均是為了促成交易的進行,因此,兩者是同一級別的。
『捌』 什麼是經銷商、中間商和分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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