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我們一般說到的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而經銷商則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
所以我們可以把經銷商理解為是花錢向企業進貨的單位,企業將產品賣出給經銷商之後便與之沒有利益牽扯;而代理商則只可能需要支付給企業相應的保證金,不需要負責銷售產品的費用,等到產品賣出去了,便可以從企業那裡得到一筆傭金。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B. 經銷商和代理商區別
要了解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先了解經銷和代理的區別:
1、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
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從法律關繫上講,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
2、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託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許可權內代理商代理委託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
代理與經銷在合同關系的連續性和長期性、銷售區域的固定性、交易量限制、對不正當競爭的限制等方面均有相同之處,所以在實際業務中,有的人會錯誤地將代理與經銷混為一談。
相關知識點延伸: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C. 代理人和經紀人,有什麼區別為什麼
現在有不少朋友都想通過買保險來規避生活中的風險,而市面上的保險產品種類越來越多,讓人眼花繚亂,大部分人在買保險時,都會因缺乏對保險的了解,需要咨詢保險代理人或者保險經紀人,那麼大家有沒有思考過,買保險應該找代理人還是經紀人?
要想知道買保險究竟是找代理人還是經紀人,我們首先需要弄清楚這兩者的區別,所謂保險代理人,是直屬某一家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他只能售賣所屬保險公司的產品,如果售賣其他保險公司的產品,那麼屬於飛單,是會遭到處罰的,而保險經紀人不屬於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屬於保險經紀公司的銷售人員,可以售賣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
目前我國的保險代理人素質良莠不齊,如果通過代理人來購買保險,你可能遇到非常專業的資深代理人,也可能會遇到為了自己的銷售業績,而誇大保障范圍不太靠譜的代理人,所以如果是通過代理人來買保險,大家一定要自己仔細閱讀保險產品的相關條約,不可盲目聽信代理人的意見。
而保險經紀人最大的優勢就可以提供多種產品供消費者選擇,由於一個保險經紀人對接的可能是十幾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所以往往可能更能從客戶的角度來分析,為其選擇到更適合的產品,但保險經紀人也是需要通過銷售保險來獲取業績傭金的,所以這中間就無法避免會和消費者存在一定的利益沖突,不排除有些保險公司可能將保險經紀人發展成自己的員工的情況。
總的來說,無論是通過保險代理人還是經紀人來買保險,都各有利弊,最關鍵的還是要消費者自己要貨比三家,仔細閱讀保險產品的各項條件,根據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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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經紀人和代理商的區別
經紀人只是個中間人的意思,負責聯系等等,說白了就是拉皮條子賺提成,就例如房產經紀人,他們只是把信息發出來讓別人買,而非自己先買下
代理商是要去真正營銷的某個產品,代理商就基本和加盟的概念差不多~~~~
不知道你滿意么~~~
考試用也不給點分~~摳門兒
E. 代理商和和商業批發商相比,有什麼區別
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而不是買斷企業產品的,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所謂批發商業就是指向再銷售者,產業和事業用戶銷售商品和服務的商業。所謂再銷售者是指二次及其以下的批發。批發商業商和零售商;所謂產業用戶是指從事生產和服務提供的營利性組織,即第一,二,三次產業的企業用戶;所謂事業用戶是指不以再銷售為目的,而是為了業務或事業上的需要購買設備和材料的非營利性組織。概括地說,批發商業是相對於零售而言的面向大批量購買者的開展經營活動的一種商業形態。
F. 批發商、零售商、商品經紀人與代理商的優勢和劣勢 各舉出來
批發商——相對代理商來說,成本會小一些,靈活性相對而言會大一些,但競爭也會大一些。零售商——相對批發商來說,成本更小,利潤也會更薄。商品經紀人——相對代理商來說,幾乎不需要什麼成本,只要有腦子就可以了。代理商——利潤與風險成正比。取得了一個地方的代理權,就相當於一方諸候了,產品的銷量也與代理商的實力和個人魅力習習相關。但有時,選擇的產品,品牌不夠強勢,對銷量也有很大的影響,風險相對也較大。
G. 代理商和經銷商是什麼意思有何區別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和經銷商區別如下:
1、利潤不同
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2、渠道和所有權不同
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3、流程不同
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
4、限制不同
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H.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經銷商有獨立的經營機構,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經銷商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經銷商能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賺取傭金(提成)。
4、經銷商可以多品種經營,代理商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經銷商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代理商供貨權力較大。
(8)經紀人批發商和代理商的區別擴展閱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I. 經紀人和代理商的主要特徵和義務是什麼
經紀人和代理商是從事購買或銷售或二者兼備的洽商工作,但不取得產品所有權的營銷中間人。他們不擁有其經營產品的所有權。通常專注於某些產品種類或某些顧客群,其所提供的服務極少,主要職能在於促成產品的交易,藉此賺取傭金。
經紀人的主要作用是為買賣雙方牽線搭橋,協助他們進行談判,交易達成後由委託方付給他們傭金。他們並不持有存貨,也不捲入財務問題,更不承擔風險,如房產經紀人和證券經紀人等。
代理商是指其有相對持久性委託關系、代表買方或賣方的營銷中間人。代理商可以分為製造代理商、銷售代理商、采購代理商和傭金商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