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職工退職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嗎
在不違反公司章程,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按工齡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Ⅱ 退職後兩年內設計相關產品歸原公司所有。是否合理
這要看你怎麼簽的合同,還有你退職前你負責項目完成了沒有,如果沒完成那就合理。做事情一定要有始有終。
Ⅲ 企業員工退職後再就業,退休工資是否享受視同年限
你都退休了,發揮余熱再去工作,就是額外增加一份收入而已,還什麼工齡、視同年限,一概都不存在,沒有人或機構認同你現在的工齡。
Ⅳ 企業員工退職有什麼壞處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員工離職對企業的影響
每個公司都會有員工離職的現象,但是離職也有被動離職和主動離職之分。兩種不同的員工方式對於企業風險管理來說都有一定的影響,而其中被動離職對於企業管理者來說是預知的,可以被企業控制的,而主動離職對於企業來說具有不可預測性,所以員工的離職往往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風險危機,其實也主動離職給企業風險帶來危險相比於被動離職帶來的風險更大。
風險一:關鍵技術或商業秘密泄露
如果是企業中掌握關鍵技術的人才跳槽,cxks_1b會將企業的關鍵技術帶走;或者離職員工手上掌握著企業的商業秘密,如果幫助競爭對手,將對企業的業務造成沖擊。
應對措施:一,建立研發與技術團隊,在可能的情況下不要過分依賴某一個或少數幾個技術人員或工程師。如果是多人共同發明的技術,申請專利時應將參加人員的名字都盡可能多地寫上去,使專利權為大家所擁有;
二,對關鍵人才簽訂「競業禁止」協定。競業禁止也稱競業限制。它的主要內容是指企業的職工(尤其是高級職工)在其任職期間不得兼職於競爭公司或兼營競爭性業務,在其離職後的特定時期或地區內也不得從業於競爭公司或進行競爭性營業活動。競業禁止制度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僱主或企業的商業秘密不為雇員所侵犯,人才的異常流動常常會帶來企業的陣痛,因此未雨綢繆,利用法律手段盡量降低此類風險就顯得尤為重要
風險二:人心動搖
企業一旦發生員工離職,特別是關鍵崗位員工或管理人員離職,勢必對未離職的員工產生負面影響,某些影響力大的員工離職事件會造成群體心理動盪,減弱組織的向心力、凝聚力,動搖員工對企業發展的信心。
Ⅳ 63歲還在公司上班,要求辦理退職,公司拒絕支付經濟補償怎麼辦
您好,首先仲裁不予受理是合法的,原因是該員工已過退休年齡,與單位之間只是勞務關系並非法律保護的勞動關系,仲裁受理的前提是勞動關系所以不受理。
其次那麼關於沒有簽合同的經濟補償還可以要求補償嗎?仲裁時效是一年,過了仲裁時效是不予受理的。
退休是否可以主張未簽合同經濟補償?
最後,如果想要做最後的努力,您還可以這樣做。
第一,仲裁不受理會出具一份書面不予受理通知書,
第二,帶著不予受理通知書去公司所在地基層法院訴訟立案,讓法院審理。
Ⅵ 關於在職員工因大病離職,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在職員工因大病離職,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為以下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7年6月29日修訂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Ⅶ 公司因經營困難關閉辭退員工怎麼算工資
工資,據實照發。同時公司因經營困難關閉辭退員工,應當予以補償。
一、用人單位因經營困難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的標准支付,工作半年或以上按照一年計算。月工資指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工資。
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7)退職員工泄漏公司低價批發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文件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退職費、安置費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具體平均辦法: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3、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4、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並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Ⅷ 公司任用退休人員該如何簽訂協議
僅作為參考,詳細可以模仿勞動合同,稍作修改即可
退休人員聘用協議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聘用退休人員____同志。並根據甲、乙雙方自願、平等的協商原則,制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協議。
二、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
3、協議期內,經過雙方協商,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如遇工作需要,經過雙方協商,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
四、保護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准。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聘用報酬: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日前;數額為____元;甲方將依法代為扣繳個人所得稅等各項稅款。
2、經過雙方協商,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勞動態度、技術水平的實際情況調整乙方的勞務收入。
3、經過雙方協商,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或職責的變化變更乙方的月工資收入。
4、甲方不負責乙方相關社會保保障費用的交納及醫療費用報銷。
5、其它:
六、相關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按時保持保量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予以獎懲。
3、乙方如有涉及私自收受甲方的供應商或銷售商提供的任何形式的禮物和現金回扣,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同等金額予以賠償。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1、因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的內容;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單方面解除協議的,本協議可以解除;
3、因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就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本協議可以解除。
八、協議的終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協議期滿;
2、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的。
九、保密條款:
1、乙方在協議期內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公司有關的技術標准、經營戰略、工藝、經營等相關的資料和數據及公司內定的有關規定。
2、乙方在協議期內未經許可不得參與其它企業(包括個體)相邀的與企業有關的涉及公司經營、生產、技術、教育等方面的技術咨詢與指導活動,否則應向甲方作合理賠償。
3、乙方在終止與甲方協議關系時,應及時交還由其保管的屬於甲方所有的財產,乙方不得保留任何涉及與甲方商業秘密的任何文件或資料。
4、乙方不得自營、兼營、參營任何其他經濟組織或兼任其他任何工作,否則應向甲方作合理賠償。
十、賠償:
1、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損害的,將依法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2、在協議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3、本協議終止或解除的,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還需據實賠償。
4、由於乙方擅自解除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視情況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十、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Ⅸ 破產企業退休職工檔案在哪兒
根據破產企業檔案管理規定,破產企業屬產權范疇的檔案管理權隨檔案所有者的變更而轉移;其他檔案應當移交給行業主管部門管理;無行業主管部門的應當按管理許可權移交給企業所在地的綜合檔案館代為保管。破產企業職工有接收單位的,其本人檔案由接收單位管理;暫無接收單位的,交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離退休人員檔案由發放離退休費單位保管。死亡職工檔案隨其他檔案一起移交。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0-11-2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