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竄貨屬於違法嗎
銷售方不存在違法行為
據律師介紹,只要銷售方有相關的營業許可,銷售合格的輪胎產品就是合法的。關於限定輪胎銷售的區域,只是輪胎廠家和經銷商之間的合同約定,對第三方(銷售方)沒有任何效力,同時也不屬於工商管理的范圍。這也就是說只要是合法買入的正品輪胎,賣到哪裡都是當事人的自由,廠家和工商都無權對當事人進行任何處罰和處理。
串貨中常見的違法現象:
1、打磨產品商標、標識、產品碼行為
據律師介紹,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2、售賣假冒產品
商品來源可靠是保證產品屬於正品行貨的主要標准。當來源不可靠時,就會很容易出現假冒偽劣產品。根據法律規定,售賣假冒偽劣產品需要負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如下,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 經銷的產品串貨算不算違法
如果你說的串貨意思是把貨物轉讓給別人,那麼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你沒有簽訂合同,也不受合同的約束。
3. 為什麼顧客在店裡買了手機後,他自己轉賣到別的地方,然後被查到說門店串貨呢
那就不關你的事了,你可以把這個情況表明一下,手機又不是你賣的酒沒問題,因為串貨的行為不是你做的,要抵死說自己沒問題
4. 我從手機批發商那裡調了兩部手機賣了,現在沒錢結帳屬於欺詐嗎
如果是從以前的手機批發商那裡調換了兩部手機賣了,現在沒錢結賬,也屬於欺騙行為,這個要看你如何的去定性,如果是沒錢,你可以欠著,這也是說的過去的,如果是滴滴的就不給的話,賴賬的話,那隻是屬於欺詐
5. 未經授權賣的商品,論為串貨,公司要處罰,這合法嗎
民事糾紛主要看合同。
商家和廠家有合同的,
規定了禁止串貨行為,
商家違約,那就是要
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 經銷商不能串貨。但如果經銷商把東西放在淘寶上賣,然後別人買下來放在店裡賣,這算串貨嗎,要罰錢不
如果你的品牌商是這么規定的,那你放在淘寶上賣,本身就已經有了串貨的可能,除了你所在區域之外,只要有人買下來,就算串貨
7. ★★ 串貨銷售違法嗎★★
您好!一個地區代理商具有總部授權的授權書時已說明具有法律效力,為此您在青島啤酒已授權的區域代理里銷售是屬於違法,如果您想銷售時應與當地青島啤酒代理商協商簽訂銷售協議,這樣您可放心大膽的銷售自己的啤酒。有個方法可以適用一下:您少部分從啤酒區域代理商那裡進貨,大部分從您自己的渠道進貨。然後根據自己的銷售模式銷售就可以了。
8. 串貨犯法嗎有什麼法律是針對串貨的
犯法。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工商機關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可見,要採取強制措施,必須「有證據證明」涉案商品是侵權物品。如果投訴人只是出具鑒定報告,沒有載明鑒定的方式、方法、真假區別依據等,不能起到「有證據證明」的作用,就不能採取查封或扣押的強制措施。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證據採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並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投訴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此外,工商機關在辦案過程中,要合法、公正、及時地調查收集證據。
讓當事人限期提供證據只是收集證據的一種方式,不能因為當事人拒絕提供證據便作出對其不利的行政處罰。
(8)賣手機串貨和批發商沒有合同違法擴展閱讀:
1、串貨監督管理體系
利用政府「地方保護行為」。與當地工商部門聯系,合作印製防偽不幹膠貼;組成經銷商俱樂部,不定期舉辦沙龍,藉此增進經銷商之間的感情;採取抽獎、舉報獎勵等措施;也是最好的方式,即把防偽防沖貨結合起來(後面詳細講),利用消費者和專業防沖貨公司協助企業防沖貨。
2、串貨的危害
一旦價格混亂,將使中間商利潤受損,導致中間商對廠家不信任,對經銷其產品失去信心,直至拒售。供應商對假貨和竄貨現象監控不力,地區差價懸殊,使消費者怕假貨、怕吃虧上當而不敢問津。
損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無法得到合理的回報。競爭品牌會乘虛而入,取而代之。消費者無法正常享受正常的售後服務保障。
3、串貨的表現
分公司為完成銷售指標,取得業績,往往把貨銷售給需求量大的兄弟分公司,造成分公司之間的竄貨。
中間商之間的竄貨:甲乙兩地供求關系不平衡,貨物可能在兩地低價拋售走量流轉為減少損失,經銷商低價傾銷過期或即將過期的產品更為惡劣的竄貨現象是經銷商將假冒偽劣商品與正品混同銷售,掠奪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