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年終獎一次發完好,還是分批發好
缺錢亂花的,分批發給你!相當於公司給保管。
自我控制能力強的,自己理財的。一次性發比較好!
其實,說到底,年終獎一次性發,員工積極性高些。
Ⅱ 每個公司都有年終獎的嗎
年終獎來由
獎金對於員工來說是一種物質獎勵。如果員工的績效優良,工作成績突出,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就應該給予獎勵,一來是對員工努力的承認;二來激勵員工繼續努力工作,實現更佳的工作表現。但記者在對一些企業的調查當中發現,企業在發放年終獎的時候考慮的並不簡單,有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獎勵員工們在一年當中所付出的勞動,但也有一些企業發放年終獎的時候是不得已而為之。
年終獎形式
年終獎在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發放形式,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紅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紅,有的是「雙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獎金上不封頂,有的還包括了旅遊獎勵、物質獎勵等。
Ⅲ 一般公司的年終獎都是怎麼計算的
入職半年有年終獎的。
發放形式:
一、雙薪制。
"年末雙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之一,大多數企業,特別是外企更傾向運用這種方法,即按員工平時月收入的數額在年底加發一個月至數個月的工資。
1、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業多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這種是以時間為衡量指標的,只要你做滿了一年,就可以拿到雙薪。
2、12+2方式。
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公司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
二、績效獎金。
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績結果,所發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
三、紅包。
通常是由老闆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則,可能取決於員工與老闆的親疏、取決於老闆對員工的印象、取決於資歷,取決於重大貢獻等。
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亞商大多採取的是第二種方式,部分人員還可以得到紅包的獎勵。
(3)一個公司可以分幾批發年終獎嗎擴展閱讀:
除了發放現金,一些公司還將旅遊獎勵、贈送保險、車貼、房貼等列入年終獎的內容。
無論企業用哪種方式發放年終獎,有一條原則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終獎的發放既要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也要顧及員工的心理期望值,只有把這兩者兼顧好了,年終獎才能發放得"公平",才能起到獎勵和激勵的作用,為企業第二年的運作埋下良好的伏筆。
獎金的發放方案,不應該在將近年終時才考慮,在年初制定公司計劃的時候,就應該制訂好年終發放獎金時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年終獎
Ⅳ 一個企業一年能用幾次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
根據國稅發[2005]9號文件規定:一個企業一年全年只能一次。
全文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了合理解決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征稅問題,經研究,現就調整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辦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二、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三、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四、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執行。
五、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對無住所個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條所述的各種名目獎金,如果該個人當月在我國境內沒有納稅義務,或者該個人由於出入境原因導致當月在我國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的,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我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獎金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183號)計算納稅。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實施,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取得獎金征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20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經營者試行年薪制後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6]107號)同時廢止。
Ⅳ 企業獎金可以分幾次發放從而避稅么
以年終獎為例,企業獎金可以分幾次發放,使納稅人天然趨利避害,在「法無禁止即可用」的原則下合理避稅。
主要是由公司通過稅務籌劃,幫助員工獲得更多報酬,不僅是合法的,還能實現員工利益最大化。但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應避免採取極端手段避稅,更要警惕防範逃稅、漏稅等違法行為。
企業之所以分季度發放年終獎,是因為相比一次性發放,這樣做能避免繳納高額個稅。所以年終獎的發放,企業不僅既要給員工發大包,也要做好稅務統籌,讓員工利益最大化。
(5)一個公司可以分幾批發年終獎嗎擴展閱讀:
企業獎金是可以分幾次發放的,這樣可以避稅,但是要採用合理的手段避稅。因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獎的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所以,如果多次分發年終獎,只有一次可以採用以上的計稅方法,其餘情況下都要以個人所得稅計稅。
納稅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將所得分攤,增加扣除次數,就能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從而節省稅收支出。例如,針對那些根據業績表現、收入很不穩定的業務人員,高工資月份可以部分劃分到後面的低收入月份。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發多少、發什麼?年終獎要按規矩發
Ⅵ 每個公司都有年終獎嗎公司一年一般要發哪些次獎
年終獎,是企業根據自身情況確定的,各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辦法和制度,發不發,發多少,都是企業自己做主,各個單位都是不一樣的
Ⅶ 一般公司的年終獎是怎麼算的呀大概是多少呢
1、年終獎(Annual bonus)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2、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3、公司是否發放年終獎,以公司規定為准,您可以向公司內部相關工作人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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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是不是大部分企業都有年終獎、季度獎、雙薪之類的獎金呢
一般說來,有贏利的企業都會在過年之前給員工發一些獎金,和員工一起分享一年的勞動成果,過個豐裕的年,並希望明年員工能繼續努力工作。這是常識。
如果企業不贏利,當然無法發獎金了。
但也有的企業擔心員工拿了獎金之後流失,或者老闆根本沒有與員工共享收益的想法,或者就是根本不在意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那就不發獎金了。
Ⅸ 年終獎金分配比例一般是多少,有具體規定嗎
實踐中,企業在設計年終獎金分配方案的時候,應該綜合考慮組織、團隊和個人三個層面的貢獻和績效來設計獎金分配系統。即基於組織、團隊整體績效及個人績效的年終獎金分配方案。獎金分配方案有兩種:封閉式和開放式。
根據企業的整體經濟效益確定年終獎金分配比例,常用確定公司獎金包的方式有三種。
第一種方式是採取企業的利潤為基數,在組織和員工之間分享總利潤的一定比例。
舉例:某公司年終的利潤額為1000萬,按照規定提取10%的比例作為員工的年終獎金發放。
第二種方式是採用累進分享比例的方法,即規定若干個利潤段,在不同的利潤段採用不同的分享比例,利潤越高提取比例也越高。
舉例:某公司規定利潤額的達標值為300萬,300萬利潤以內分享比例為6%,在300萬到800萬之間分享比例為12%,800萬到1500萬之間的分享比例為16%,1500萬以上的分享比例為22%。
第三種方式是採取按照利潤率分段來分享的一種方法,即規定若干利潤率段,利潤率越高表明公司盈利的能力強,利潤率分段越高則提取的凈利潤比例也越高。
舉例:某公司利潤率在2.5%以內的,則不發放獎金;當公司的利潤率處於2.5%~5.0%之間時,則提取凈利潤的8%來發放獎金;當公司的利潤率處於5.0%~7.5%之間時,則提取凈利潤的10%來發放獎金;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