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有些公司的年終獎要分兩次發這樣做有什麼好處
年終獎分兩次發從繳納個人所得稅來講沒有體現納稅籌劃,有時比發一次繳納的個稅還要多。 主要是為了留住員工,一般是年前發一次,第二次發放就到了後半年了。
選擇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推遲收入確認的時間。企業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盡可能延遲收入確認的時間。延遲納稅會給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的效果。
常用的避稅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轉移定價法、成本計演算法、融資法和租賃法。
(1)公司年終獎分批發擴展閱讀:
年終獎的意義
1、企業制定年度激勵計劃要從年度績效目標入手核算出合理的年度激勵計劃。激勵計劃是獎優用的,在企業實現目標的同時,員工獲得應有的業績獎金。
2、如果沒有激勵計劃,建議適當平均化,如果企業效益好,整體高一些,效益差,整體低一些。不要拉開很大差距,沒有依據的拉開差距是比較危險的。權同時跟進與員工的溝通十分重要。如果只是到了年底為發獎金而發獎金,一定給企業帶來很大的被動。
2. 公司的年終獎分三個階段發放,而在發放期間內離職就得不到剩下階段的年終獎,請問該怎麼辦
不能怎麼辦,公司這樣子制定年終獎就是因為擔憂有人拿完年終獎就走人的預防性措施。要麼你接著做下去分階段拿到年終獎,然後年年這樣循環下去押年終獎。要麼你就果斷辭職。想想這個公司值不值得你留下來做。
3. 我們公司的年終獎分兩次發這樣合法嗎
公司的做法不能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你們公司的做法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上並沒有判定為違法,所以這只是你們公司的規定而已,但是也反映出我國的法律還不完善。同時只要你們公司能夠將獎金按時發下來就可以了。
4. 企業如何合理的分配年終獎金
根據公司的
KPI指標
,即個人績效考核標准。
5. 公司年終獎分開發,最後一批要7月份才發下來,如果7月份之前離職,那剩下的錢還能發嗎
公司年終獎分開發,最後一批要7月份才發下來,如果7月份之前離職,那剩下的錢還能發的。如果不發可以找當地勞動局反映,會幫你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