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葯品經營企業的質量負責人有什麼學歷要求
大專以上文憑,取得葯師或執業葯師執照。就這兩個最大的硬性條件,當然,還不能有傳染病和接觸性的皮膚病,個人誠信檔案沒有不良記錄。
『貳』 葯品批發企業gsp認證質量負責人職責是什麼
沒這一說,在認證中,檢查員檢查,不關他事。要說認證前准備,他事就多了,如:資料的准備,督促各崗位完成任務,協調等等。不過在GSP認證過程中質量負責人可以做個領檢員,因他熟悉本公司具體情況,也對GSP認證過程中的資料熟悉,對於各種問題和狀況能夠從容應對。在GSP中,有規定企業質量負責人的職責,全面負責葯品質量管理工作,獨立履行職責,在企業內部對葯品質量管理具有裁決權。
『叄』 新版GSP實施後,葯品批發企業的質量負責人一定是需要本科學歷的嗎
按照90號令是有這樣的要求,不過每個省份對於人員這一塊要求會有所不同,廣東這邊標準是質量負責人三年執業葯師質量管理經驗就行,沒有要求一定要本科或者大專之類的。具體要看你們當地葯監局認證標准。
*02001:企業質量負責人應是執業葯師,具有3年以上葯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
『肆』 葯品零售企業質量負責人的條件
您好!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員相關要求如下:1、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從事生產、銷售假葯及生產、銷售劣葯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葯品生產、經營活動。2、企業負責人、企業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執業葯師執業資格或葯師(含中葯師)以上技術職稱。營業場所面積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執業葯師執業資格。3、企業應設置質量管理機構或質量管理人員。4、企業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或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執業葯師資格或葯師(含)以上技術職稱。企業營業場所面積每超出開辦標准150平方米,需增加一名具有執業葯師資格或葯師(含)以上技術職稱的葯學技術人員。5、企業質量管理機構或質量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葯品質量管理工作,行使質量管理職能,在企業內部對葯品質量具有裁決權。6、企業負責人、企業質量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處方審核人員應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7、企業從事葯品驗收、養護工作的人員以及營業員須經相應的專業培訓或崗位培訓,並經所在地地級市(含)以上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方可上崗。國家有就業准入規定的,從其規定。8、企業從事葯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以及營業員等直接接觸葯品崗位工作的人員應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葯品疾病的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葯品的崗位工作。 其它要求請參見《廣東省深圳市新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驗收標准(2006年修訂)》。
『伍』 做為質量負責人如何保證葯品經營企業的葯品質量
其時要做到嚴保葯品質量安全就一定要嚴格執行GSP規定,但那樣的話還怎麼賺錢啊,葯品行業什麼樣圈內人都心知肚明,所以不能太嚴,也不能太松.跟葯監局打好交到吧,有什麼事他們也不會難為你們的,只要不出大事.大事的話一定要想辦法讓自己免責,這平時就要打好基礎了
『陸』 葯品質量負責人的職責
質量負責人的崗位職責 :
1、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分管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葯品管理法》《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有關葯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實施和維護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主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審核活動,負責向總經理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3、具體領導公司質量方針、目標的制定、實施和檢查考核; 4、按規定的管理職責、質量職責,對公司的質量管理進行計劃、指導、實施和協調,對分管工作的質量負責;
5負責葯品經營全過程的質量監督、檢查,在企業內部對葯品質量具有裁決權,對葯品經營中的質量問題進行處理。
6、協助總經理研究、部署、檢查質量工作,對質量工作獎懲辦法提出建議,並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具體實施質量獎懲。
7、對企業購進、儲存、銷售、運輸過程中涉及的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等問題。
8、負責對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質量審批。
『柒』 葯品批發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負責人的具體工作是什麼
一,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二,建立起你的質量管理團隊,並進行專業培訓。
三,帶領你的專業團隊對葯品流通的各個過程進行有效制。
四,日常檢驗,記錄,報告。
『捌』 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中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具有什麼條件
第二十條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執業葯師資格和3年以上葯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