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零售商都具有商品所有權嗎也就是說零售商都是經銷商嗎
簡單的說,我用幾個事實和具體的例子來回答你這個問題。
首先需要明確幾個概念。一般的零售企業是由三種業態構成,即家電業態,超市業態和百貨業態。像你提到的國美電器就是專門做家電業態,因此國美就屬於零售商。(電器商品由廠家直接提供,跳過了供應商這一環節)
家電業態的特點是:毛利薄,銷售額大。家電的經營成本和物流成本都非常高,但由於跳過了供應商這一中間商(也就是你說的代理商),再加上由於家電交易金額大,銷售金額大給零售企業帶來的好處就是流動資本多,現金流多,銷售額多。
超市業態屬於快速消費品,零售商家做超市主要是沖著超市吸引的客流量。
百貨業態,不用多說,屬於出利潤的。比如賣男裝、女裝、化妝品珠寶等。(但是不同於你說的服裝專賣店)
在理解這些基本概念以後,要解答你的問題就清楚多了。就你提到的商品所有權問題,你可以從零售商的集中銷售模式中得到啟示。銷售模式主要分四種:即 經銷、聯銷、租賃還有合作模式(P2C)。
1.經銷:經銷簡單來說就是由零售商直接買進商品,進行銷售。也就是零售商有商品的所有權。這種經營方式適合超市、辦公耗材、母嬰產品、化妝品和手機數碼類的熱銷產品。
2.聯銷:這種銷售方式的好處是商品不會積壓、風險低。這種銷售的商品所有權歸供應商所有,零售商按一定比例收取供應商所經營商品的所得(即扣點)。比如在東北,零售店內的nike專賣場基本是有沈陽鵬達體育用品公司代理。也就是說,美國耐克總公司制定國內的生產基地按標准生產耐克商品後,低成本、大批量(一般3折左右)交由鵬達公司代理銷售,鵬達公司又與零售企業合作,在零售賣場進行駐店銷售,所銷售的商品的百分之XX歸零售企業。
3.租賃:您所提到的服裝專賣店一般都屬於租賃店鋪或者自營。他們租零售企業賣場的場地進行銷售,每年交付一定租金,由店長自負盈虧。如佐丹奴,班尼路等
4.合作模式:有供應商直接對顧客,省去了零售商這一環節。最典型的:淘寶網。
因此總結來看:一個完整的銷售渠道一般為:生產商--供應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費者。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㈡ 1、下列不擁有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是( )36 A、批發商 B、銷售代理商 C、零售商 D、寄售商 E、供應商
多項選擇題。答案是B銷售代理商和D寄售商。他們都屬於代理商,代理商是沒有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
㈢ 代理商和批發商的存在價值是什麼
批發商有著成熟發達的銷售網路,能將商品最大限度的滲透到各個銷售終端,並且能夠一次性向終端提供多種商品,而廠家只能提供單一的商品。 對於小批量的商家來說,在價格相差無幾時,它們更喜歡向批發商訂貨。
相對運輸成本而言,供應商成本會比廠家成本低。 所以廠家更樂意將中小型終端交給低成本營運的批發商來維護。
㈣ 請問什麼是供銷商,他與經銷商有什麼區別
供銷商,是指通過貨源渠道進貨後,進行商品批發、零售的商家,擁有商品所有權。經銷商,是指得到廠商授權,進行商品推銷、代銷的商家,不擁有商品所有權。
㈤ 請問貿易公司和批發商有什麼區別
貿易公司和批發商有以下幾點不同
1、性質不同
經銷商是獨立的經營機構,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能獲得經營利潤,可以多品種經營,在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並且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2、目標人群不同
批發商是以批發的價格直銷自己的產品,一般是廠家,目標可以是直接需求人員或團體,也能夠是貿易公司 。
貿易公司再將產品高價銷售給另外一個不知道此批發商的商家。
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貿易公司的主要就是商品的買與賣,貿易公司最重要的是信息和業務渠道,要有貨源和銷售目標,並產生一定的利潤。
真實的貿易公司就是根據市場規則,搜集市場的需求與供應,做出比較公道的分配。公道資源配置來滿足人們的需求,也通過資源配置從中取得商業利用與商業信譽!
(5)批發商擁有商品所有權嗎擴展閱讀:
貿易公司一般指從事貨物和勞務交易的公司。其業務范圍包括購買、銷售和其他如進行營業活動,也可以用經紀人或代理商身份從事活動。
但貿易公司不論採用哪一種方式從事業務活動,其職能都只是開發票。從國際稅收方面看,跨國納稅人在國際避稅地建立貿易公司是逃避國際稅收的又一條途徑。
跨國納稅人通過建立貿易公司避稅的典型模式是: 甲國的產品生產公司把產品銷售給建立在避稅地的乙國貿易公司,然後再由乙國貿易公司把產品轉售給丙國客戶,並從中留下一部分利潤,從而逃避本應在甲國應負擔的一部分所得稅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批發商是相對於零售商來說的,零售商就是只賣一個或二個產品 ,而批發商是買大量的產品,一般為2個以上的至幾千幾萬都屬於批發商。
批發商就是批量采購上一級供應商(如工廠/代理/經銷)的貨,然後再批量賣給下一級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經濟實體。
批發商- 顯現特點批發商區別於零售商的最主要標志是一端聯結生產商,另一端聯結零售商
網路-貿易公司
網路-批發商
㈥ 為什麼「自己進貨,並取得產品所有權後再批發出售的商業企業是經紀人或代理商」說法錯誤
商人批發商也稱為獨立批發商,是指的是自己進貨,取得商品所有權後再批發出售的商業企業。商人批發商是批發商的最主要的類型。
㈦ 批發零售在法律上怎樣定義
批發業是指批發商向批發、零售單位及其他企業、事業、機關批量銷售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活動,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和貿易經紀與代理的活動。批發商可以對所批發的貨物擁有所有權,並以本單位、公司的名義進行交易活動;也可以不擁有貨物的所有權,而以中介身份做代理銷售商;還包括各類商品批發市場中固定攤位的批發活動。
零售業指從工農業生產者、批發貿易業或居民購進商品,轉賣給城鄉居民作為生活消費和售給社會集團作為公共消費的商品流通企業。它是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最終消費者(如居民等)的銷售活動。包括以互聯網、郵政、電話、售貨機等方式的銷售活動。
㈧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嗎
如果他們賺差價的話,那就不叫代理了,那是零售商或是批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