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現在公司有多次分批發放薪資的情況,用Excel核算比較復雜,想請問大家有沒有好的軟體可以推薦呀
管家婆薪金通:薪資個稅管理軟體。一月多批薪資發放,可處理。
B. 我們公司准備一個月工資分兩次發,工資表要怎麼做
月資無論分幾次發放,都必須合並當月計稅,所以,建議分兩次發放公司的的工資表按以下方法製表:
固定上半月的發放金額,按出勤比例發放。在下半月計算整月工資,按整月工資計稅,在實發中減去上半月已發放的金額。得出下半月工資應發額度。
按月固定工資部分(浮動部分放下半月發)根據上半月出勤情況發放上半月工資,下半月計算整月工資,並減去已發金額,得出應發額度。
(2)多個子公司分批發放工資擴展閱讀: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發放職工工資、辦理工資結算是通過編制「工資結算表」來進行的。工資結算表又稱工資表,是按車間、部門編制的,每月一張。
在工資結算表中,要根據工資卡、考勤記錄、產量記錄及代扣款項等資料按人名填列「應付工資」、「代扣款項」、「實發金額」三大部分。
工資結算表一般應編制一式三份。一份由勞動工資部門存查;一份按第一職工裁成「工資條」,連同工資一起發給職工;
一份在發放工資時由職工簽章後交財會部門作為工資核算的憑證,並用以代替工資的明細核算。由於工資結算表是按各個車間、部門分別編制的,因此,只能反映各個車間、部門工資結算和支付的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資結算
C. 公司分兩次發工資,是不是為了避稅
這個說不清,可能是為了避稅,也可能是其他原因,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是你一個月薪資綜合來算的,你發兩次工資就按你兩次工資來繳稅的,如果你公司真是為了避稅而這樣做那肯定是違法的。
D. '母公司員工派駐子公司薪酬可以兩個公司分開給嗎
私營
企業管理模式
各自不同,但每月的工資按期發放數額不少即可。
E. 公司為什麼要一個月分兩次發放工資
目前並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公司就不可以分兩次發工資。向美國的很多公司,還都是拿周工資的。也就是說每星期發一次呢。
F. 工資拆分以後在多地發放,並分別申報個人所得稅,會被稅務部門查出么
不知現在全國的地稅系統有沒有實現聯網?
目前沒有全國聯網,但這是早晚的事兒。
這樣做會不會被查出?
暫時不會被查出。但我國實行的是主動納稅,稅務稽查的徵收辦法。如果被查出要重罰。
一般稅務除了例行檢查以外,很少主動檢查個人所得稅項目,但如果有人舉報,稅務一定要查的,且必須有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向上級和舉報人反饋。稅務事項沒有實效限制,且,誰也不能保證公司不得罪人。
這樣做風險很大,建議改正。因為得到好處的是納稅人(領導),而接受處罰的,或有責任的可能是你。
G. 我是一名公司出納,因為是在總公司,所以我們所有分公司員工的工資都由我發放。其中分公司的一個員工因為
不知道你們單位發工資的許可權是怎麼設置的。你是只管發,做工資表的另有其人,還是工資表也歸你做?如果是前者,說實話你們單位的財務分工很不合理。這是題外話了,不多說。正常流程下,有人離職人事要給做工資表的財務下通知單,明確列明給誰停,從何時停,憑此通知單財務才可以停發工資。人事不下單,財務沒有停薪的權利。所以這件事和你沒有任何關系。建議你不要自己處理。不是你的責任范圍內的事,只會越管越亂。建議你向本單位的財務領導反映情況,由財務領導去和人事溝通處理。即便找小員工背鍋,也應該是人事部門的小員工而不是財務部門的。
H. 總公司下設兩個分公司,兩個分公司有不同的工資福利制度,這樣合法嗎,具體法律條文是什麼
分公司的工資福利制度不一樣是由工作性質決定的,生產單位和扶助單位就會有區別,這些屬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