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出版物批發,零售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依據《出版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申請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須提供以下材料:(統一使用A4紙)
一、《設立出版物發行企業申請表》如附件;
二、企業章程;
三、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注冊資本信用證明文件(獨立核算單位需出具驗資報告或銀行證明;非獨立核算單位需出具上級單位驗資報告、上級單位撥款書面證明材料,並加蓋上級單位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復印件);
六、法人或負責人中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復印件;
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指:中級出版專業職業資格;出版專業編輯、副編審、編審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新聞專業的記者、主任記者、高級記者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新聞專業的編輯、主任編輯、高級編輯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經濟系列的經濟師、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等。
七、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證明(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
八、企業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情況證明材料;
九、經營場所產權證明和使用證明(附租賃協議、房產證明復印件、場所平面圖、交通方點陣圖;無產權證的按照工商局關於場地要求執行);
十、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無專人負責);
十一、若申請連鎖,還需另外提供:①名錄(包括直營店名稱、地址、負責人、聯系電話)②開店計劃③組織機構設立出版物發行
㈡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出版物發行許可證的區別是什麼呢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指可以銷售或批發出版物的證。(例,銷售書籍、雜志等)
出版物發行許可證應該是指出版物的發行,(例,一本書要先有發行資格的發行商發行以後,才能印刷銷售)
㈢ 關於免徵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增值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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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稅政策享受范圍?
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圖書,是指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採用國際標准書號(ISBN)編序的書籍以及圖片,不包括報紙、期刊、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等。
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為批發、零售環節,不包括印製、出版環節。
二、納稅人的圖書批發、零售銷售額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後,在發票開具、會計核算等方面有何具體要求?
納稅人從事圖書批發、零售業務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應當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兼營應稅(如期刊)、免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稅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用於免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兼營應稅、免稅項目而無法劃分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按下列公式對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進行劃分:
增值稅免稅項目應分攤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享受增值稅免稅項目的銷售額合計÷當期全部銷售額合計
三、納稅人應如何辦理圖書批發、零售增值稅免稅申報手續?
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減免稅備案申請表》,主管稅務機關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減免稅核定,納稅人當月即可根據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申報品目進行免稅申報。
四、文件下發前納稅人的圖書批發、零售銷售收入已申報繳納增值稅的,應如何辦理抵減或退稅?
納稅人自2013年1月1日起取得的圖書批發、零售銷售收入已申報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請辦理免稅備案手續,並申請對多繳的增值稅抵減以後月份應納稅額或退稅。納稅人辦理上述手續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銷售圖書開具的普通發票復印件(未開具發票的應提供情況說明);
2、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計算說明(一般納稅人提交)。
納稅人已向購買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通過稅務機關申請代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如無法將該份專用發票追回,則該筆銷售額不得享受免稅。
㈣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條件
分為批發和零售兩種類型:
一、新辦出版物零售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增項企業用)2、驗資報告3、房產證復印件4、租賃協議5、公司章程6、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7、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8、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9、公司座機,手機,郵編二、新辦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1、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2、申請書,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3、企業章程;4、注冊資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5、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8、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即簡單來說: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有與出版物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
3、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4、有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5、無不良記錄。 希望珠算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㈤ 出版物零售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有哪些
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二)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至少一名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或者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的與出版物發行專業相關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三)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其中進入出版物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
(四)注冊資本不少於500萬元;
(五)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並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六)最近三年內未受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無其他嚴重違法記錄。
除出版物發行企業依法設立的從事批發業務的分公司外,批發單位應為公司製法人。
㈥ 圖書零售批發必須要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嗎
許可證由擬開戶的銀行代為辦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
組織機構代碼證
公章
財務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