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教一下商貿業的定義和分類。
二者不是同一個概念。
商貿業包括:(1。工業:加工,生產,製造 2。商業:銷售,購銷,批發,零售,國內貿易,國內商業,物質供銷 3。服務業:代理,咨詢,設計,開發,翻譯,技術進出口,維修)
商貿流通業
一、優勢
1、規模較大。
現有商品市場4896個,年成交總額2127億元,其中超億元市場249個,居全國第4位。
超十億元的市場32個,超百億元的市場2個。
社會消費品年零售總額1613億元,居全國第9位。
2、市場化程度高。
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非公有制經濟比重佔64%左右。
國有小型流通企業已全面放開,市場調節價比重達94.8%。
3、現代營銷方式蓬勃興起。
超市、連鎖店等發展迅速。
電子商務開始起步。
一批企業集團初步形成。
二、問題
1、缺少有帶動力的大型流通企業集團,整體實力不強。
2、流通秩序有待進一步改善。
3、基礎設施不完備,流通效率不高。
三、目標和措施
「十五」期間,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年均增長10%,重點培育15家年銷售額10億元以上的商貿集團,力爭有5家進入全國零售百強;商品市場達到5500個左右,年成交額突破3000億元,重點培育20個示範市場,著力抓好300家超億元市場,全部實現信息聯網,80%完成轉機建制。
1、深化流通體制改革。
加快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培育組建一批大型企業集團。
採用出售、租賃、股份合作制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放活國有中小企業,加快國有資本的退出。
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鼓勵私營流通企業參與國有流通企業的戰略性重組。
2、推廣和完善現代營銷方式。
推進連鎖經營向規范化發展,形成全省性和省際間的連鎖經營網路。
積極發展電子商務,推進網上交易、網上結算,逐步形成電子商務網路體系。
加快社會化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構建開放性、互聯互通的社會化物流配送網路,將石家莊、唐山、邯鄲等城市發展成為區域性物流中心。
3、培育具有河北特色的商品市場體系。
堅持市場建設與發展區域特色產業相結合,培育專業特色市場。
推廣「企業辦市場,市場企業化」模式,全方位推進市場組織形式創新。
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完善市場法規體系,嚴厲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建立健全社會信用制度,保護合法經營和公平競爭。
『貳』 批發和零售是什麼意思,麻煩說的簡單一些謝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
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
(2)商貿概念批發零售擴展閱讀
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 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
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 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
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零售
『叄』 什麼是商貿
商貿即為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台,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小規模商貿企業登記注冊需要三萬元資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03]133號)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中的"商貿企業"界定為商業零售企業。
其它區別
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在稅法中的有關定義區別在於,商業企業是指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以及從事批發或零售為主,並兼營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商業企業的范圍一般來說包括商貿企業,但不可一概而論,在不同的法律、法規和文件中,"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所指還是有其特殊的內涵及外延,因此,對於這兩個名詞應當依據其出處作具體、恰當的理解。
注冊條件
小規模商貿企業登記注冊需要三萬元資金。領發票需要預繳稅金。一般小企業按所得稅是定率,還有定期定額的標准交稅金。還需要帶身份證,房產證或租賃合同.費用根據注冊資本的多少來決定,如,50萬的注冊資本,所需費用在6000元左右。.
商貿企業和工業企業在稅收上沒有多大區別,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
申請條件
1、對新辦小型商貿企業改變以前按照預計年銷售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辦法。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必須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萬元(現為80萬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在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管理。
2、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以及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即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直接進入輔導期,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輔導期結束後,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可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對經營規模較大、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固定的貨物購銷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體系的大中型商貿企業,可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肆』 什麼是商貿企業指哪些企業
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在稅法中的有關定義如下所述: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03]133號)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中的「商貿企業」界定為商業零售企業。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台,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二)商業企業是指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以及從事批發或零售為主,並兼營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商業企業的范圍一般來說包括商貿企業,但不可一概而論,在不同的法律、法規和文件中,「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所指還是有其特殊的內涵及外延,因此,對於這兩個名詞應當依據其出處作具體、恰當的理解。
『伍』 什麼是批發零售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現在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
『陸』 什麼是商貿批發商
商貿批發商就是批量采購上一級供應商(如工廠/代理/經銷)的貨,然後再批量賣給下一級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經濟實體。批發商是相對於零售商來說的,零售商就是只賣一個或二個產品,而批發商是買大量的產品,一般為2個以上的至幾千幾萬都屬於批發商。
『柒』 商貿是什麼意思
商貿就是商品貿易。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台,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小規模商貿企業登記注冊需要三萬元資金。
貿易,是自願的貨品或服務交換。貿易也被稱為商業。貿易是在一個巿場裡面進行的。最原始的貿易形式是以物易物,即直接交換貨品或服務。現代的貿易則普遍以一種媒介作討價還價,如金錢。金錢的出現(以及後來的信用證、鈔票以及非實體金錢)大大簡化和促進了貿易。
(7)商貿概念批發零售擴展閱讀:
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區別:
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在稅法中的有關定義區別在於,商業企業是指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以及從事批發或零售為主,並兼營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商業企業的范圍一般來說包括商貿企業,但不可一概而論,在不同的法律、法規和文件中,「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所指還是有其特殊的內涵及外延,因此,對於這兩個名詞應當依據其出處作具體、恰當的理解。
『捌』 商貿和商務有什麼區別嗎
商貿和商務區別詳見於下:
商貿:
即為商業零售企業,小規模商貿企業登記注冊需要三萬元資金。
定義:
商業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台,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03]133號)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中的「商貿企業」界定為商業零售企業。
申請條件:
1、對新辦小型商貿企業改變以前按照預計年銷售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辦法。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必須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萬元(現為80萬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在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管理。
2、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以及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即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直接進入輔導期,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輔導期結束後,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可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對經營規模較大、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固定的貨物購銷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體系的大中型商貿企業,可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商務:
商務概念的指出是改革的產物,有一個演變的過程:貿易部——商業部、外貿部——內貿部——內貿局——商務部。是內外貿一體化的概念。
定義:
1、商務是廣義的概念,是指一切與買賣商品服務相關的商業事務。
2、狹義的商務概念即指商業或貿易。
3、商務活動,是指企業為實現生產經營目的而從事的各類有關資源、知識、信息交易等活動的總稱。
參考:
http://ke..com/view/18802.htm
http://ke..com/link?url=_#1
『玖』 什麼是批發零售貿易業
批發零售貿易業是指專門從事批發和零售貿易活動的經濟部門。具體是指不直接從事商品的生產,而是從農業、工業或其他的單位那裡購買(或調撥)成品或半成品,未做任何加工,或只做簡單的加工(如進行簡單的分類、清洗、整理和包裝等),通過轉賣以獲取利益的企業。
批發零售貿易業銷售額
批發零售貿易業銷售額(原商品銷售總額):指對本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出售或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給本單位消費用的商品)總額。本指標由對生產經營單位批發額、對批發零售貿易業批發額、出口額和對居民和社會集團商品零售額項目組成。包括:
(1)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消費的商品;
(2)售給工業、農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服務業、公用事業等作為生產、經營使用的商品;
(3)售給批發零售貿易業作為轉賣或加工後轉賣的商品;
(4)對國(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不包括:
(1)出售本單位自用的廢日包裝用品和其他虛舊物資;
(2)未通過買賣行為付出的商品,如隨機構移交而交給其他單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單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贈送給其他單位的的樣本等;
(3)經本單位介紹,由買賣雙方直接結算,本單位只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4)購貨退出的商品;
(5)商品損耗和損失。
[編輯]批發零售貿易業庫存
批發零售貿易業庫存是指報告期末各種登記注冊類型的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單位)已取得所有權的商品。它反映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單位)的商品庫存情況和對市場商品供應的保證程度。
期末庫存包括:
(1)存放在批發零售貿易業經營單位(如門市部、批發站、經營處)倉庫、貨場、貨櫃和貨架中的商品;
(2)挑選、整理、包裝中的商品;
(3)已記入購進而尚未運到本單位的商品,即發貨單或銀行承兌憑證已到而貨未到的部分;
(4)寄放他處的商品,如因購貨方拒絕承付而暫時存放在購貨方的商品和已辦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續而未提回的商品;
(5)委託其他單位代銷(未作銷售或調出)尚未售出的商品;
(6)代其他單位購進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權不屬於本單位的商品、撥付除批發零售貿易業以外的其他行業所屬獨立核算加工廠等加工生產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國家物資儲備部門保管的商品等。
『拾』 批發零售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10)商貿概念批發零售擴展閱讀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