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煙草公司將卷煙銷售給煙草批發商要不要交消費稅
要交。煙草現在在批發環節多加了一道5%的消費稅。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加征11%的從價稅和0.005元/支的從量稅。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1)批發煙廠給零售商稅率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2. 有關香煙的稅稅率一般是多少
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煙草屬於貨物銷售,增值稅稅率為16%。
消費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 各類煙草的稅率為:
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或以上/條):稅率56%,另收0.003元/支,於生產環節徵收;
乙類卷煙(調撥價低於70元/條):稅率36%,另收0.003元/支,於生產環節徵收;
商業批發:稅率11%,另收0.005元/支,於批發環節徵收;
雪茄:稅率36%,於生產環節徵收;煙絲:稅率30%,於生產環節徵收。
所以,香煙價格越貴,煙草稅越高。
(2)批發煙廠給零售商稅率擴展閱讀: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自5月1日起執行。
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
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中國煙草專賣局消息說,卷煙批發環節的消費稅率上調後,全部卷煙批發價格將統一提高6%,同時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於10%的原則,同步提高零售指導價。 中國擁有3億吸煙者,也因此成為全球最大的煙草生產國和最大的煙草消費國。
煙草稅-網路
3. 煙草的稅率是多少
我國對煙草的納稅率除了正常的增值稅17%(煙葉收購是13%)以外,還有消費稅。
以下為各類稅率的標准:
1、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煙草屬於貨物銷售,增值稅稅率為17%。
2、消費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 各類煙草的稅率分別為:
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或以上/條):稅率56%,另收0.003元/支,於生產環節徵收;
乙類卷煙(調撥價低於70元/條):稅率36%,另收0.003元/支,於生產環節徵收;
商業批發:稅率11%,另收0.005元/支,於批發環節徵收;
雪茄:稅率36%,於生產環節徵收;煙絲:稅率30%,於生產環節徵收。
(3)批發煙廠給零售商稅率擴展閱讀:
一般地說, 煙草稅徵收體制可分為行政徵收和印花稅票兩種類型。
1、行政徵收體制
這種體制在生產單位對成品產量進行嚴密控制。每天記「產量賬」, 具體到各個品牌。稅收部門一般對產量賬記錄進行嚴格的檢查。以每周、兩周或每月的總產量作為對製造商征稅的依據。如果產品獲准在交稅前從廠區移至批準的成品庫,征稅控制必須從工廠延伸到投放市場之前的發貨點。
稅收部門按照付稅周期 (每月、半個月等)向廠家發布應稅額;如果廠家持有保證書或擔保書,向廠家發布應稅額;如果廠家持有保證書或擔保書,稅款可以在一定時間 (納稅信用期) 後交納。進口產品在進口或保稅結關點,按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納稅信用期辦理。
2、印花稅票體制
印花稅票體制與行政徵收體制截然不同。政府發行經正式批准並專門設計的稅票,供貼在煙製品的包裝上(卷煙盒、斗煙袋等)。稅票是收稅的工具, 製造商必須購買。製造商即刻知道在某一規定時間之後 (沒有保證書或擔保書) 應交納的稅額。
這種體制下的納稅信用期通常比行政徵收體制長, 因為信用期開始時貨物尚未生產。採用印花稅票體制時稅收部門特別關注兩點:所有出廠的產品都有稅票和零售點的所有貨品上都貼有稅票。
4. 卷煙批發企業賣給零售商場,然後零售商場再零售,批發企業賣給零售商場 交消費稅嘛
批發企業賣給零售商場,要交批發環節的消費稅。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進口環節和委託加工環節的卷煙,均為復合計稅。
2、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銷售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則不用征稅。
5. 煙草公司批發的卷煙 要交消費稅嗎
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均徵收消費稅。具體規定為:
(1)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從價稅。
(2)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自2015年5月10日起,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6. 計算消費稅的時候,什麼是卷煙的批發環節是批發商賣給零售商那生產商賣給批發商按生產環節交稅
卷煙的批發環節,是指生產商在出售給批發商的過程中,進行消費稅的徵收。其中,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一、法律規定:
企業在委託加工煙絲時,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即由委託方提供煙葉,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後直接出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收回後繼續生產成卷煙銷售的,按當月生產所領用數量計算抵扣應納消費稅。
二、計算公式:
委託加工的煙絲,按受託方的同類煙絲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煙絲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三、公式運用:
例如:甲煙廠2002年5月3日委託M煙廠加工煙絲,兩廠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煙廠提供煙葉價值10000元,5月9日M廠收取加工費4000元,增值稅680元,加工煙絲1噸,M廠沒有同類煙絲的售價。甲煙廠5月12日收回煙絲。煙絲收回後直接對外銷售或連續加工成卷煙銷售的會計分錄如下:
情況一:甲廠(委託方)煙絲收回後直接銷售,售價為30000元(不含稅),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貨款。
1、5月3日發出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10000
貸:原材料10000
2、5月9日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銀行存款4680
3、5月12日支付代扣代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10000+4000)÷(1-30%)×30%=6000
(元)。
借:委託加工物資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4、收回煙絲入庫待銷售:
借:產成品——煙絲20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20000
5、銷售煙絲:
借:銀行存款35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
情況二:甲廠用委託加工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對外銷售。當月銷售額為50000元(適用稅率為45%),月初庫存委託加工煙絲已納消費稅7000元,期末庫存委託加工應稅煙絲已納消費稅3000元。
1、發出材料、支付加工費的會計分錄與情況一相同。
2、因為修改後的稅法已將「收回扣稅法」改為「生產實耗扣稅法」,為了在會計上清晰反映其抵扣過程,可設「待扣稅金」賬戶,支付代收消費稅時的賬務處理為:
借: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收回委託加工煙絲時:
借:原材料——煙絲14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14000
3、收回的煙絲加工成卷煙後銷售:
(1)取得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58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
(2)計算消費稅時:
應納消費稅額=50000×45%=22500(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2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22500
(3)當月准予抵扣的消費稅=7000+6000-3000=100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0000
貸:待扣稅金——待扣消費稅10000
(4)下月初實際上繳消費稅時:
消費稅額=22500-10000=12500(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12500
貸:銀行存款12500
7. 銷售卷煙需要交消費稅
需要。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7)批發煙廠給零售商稅率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七條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八條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 ÷(l-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託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九條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1-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1-消費稅比例稅率)
第十條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第十一條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徵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8. 卷煙批發環節的消費稅,是指,從批發商賣給零售商這一環節,批發商要交的消費稅嗎
理解正確。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