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哪些區別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以前,做食品批發、零售需要辦理的。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小作坊、餐館、糕點鋪和經營批發、零售的商店等。
區別是以前的流通許可證不包括加工,而經營許可證是合並了衛生許可證和流通許可證,是范圍大小問題!
2015年10月1日食葯局發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食品流通許可和餐飲許可合並為食品經營許可。
⑵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是以前的流通許可證不包括加工,而經營許可證是合並了衛生許可證和流通許可證,是范圍大小問題!
⑶ 食品經營許可證 可以經營批發嗎
申請人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一、《變更〈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報告》(以正式文件申報,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葯品經營許可證》變更須出具上級法人企業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報告)、《葯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營業執照》及《GSP認證證書》(非法人分支機構提供已通過GSP認證檢查並經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簽署意見的《GSP認證申請書》)有效復印件,並同時提交以下材料:1、.經營方式變更的:企業分立、合並、改變經營方式,按照規定重新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2、增加經營范圍:根據與新增經營范圍相適應的開辦企業驗收標準的要求,提交相關人員材料及主要設施設備目錄;3、變更注冊地址、倉庫地址(包括增減倉庫):提交新址平面布置圖、倉庫內部結構和外部全景彩色實景圖、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4 .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2 份;註:申請人辦理本行政許可事項的同時,如需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請在本行政許可事項下一同登陸辦理,相同申報材料可提交一份。
標准:1 .核對企業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機構變更是否出具上級法人簽署意見的變更申請書;2 .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要求簽字的須簽字,每份加蓋企業公章。
使用 A4 紙列印或復印,按照申請材料目錄順序裝訂成冊;3 .凡申請材料需提交復印件的,申請人須在復印件上註明日期,加蓋企業公章。
崗位責任人:省局行政受理服務中心受理人員崗位職責及許可權:1、按照標准查驗申請材料。
2、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受理,填寫《受理通知書》,將《受理通知書》交與申請人作為受理憑證。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受理人員應當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填寫《補正材料通知書》,註明已具備和需要補正的內容。
受理人員不能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的,應當填寫《接受材料憑證》交與申請人,並填寫《行政許可移送表》當日將申請材料轉市場監督處審核人員審查申請材料,填寫《補正材料通知書》,於3日內將《補正材料通知書》、《行政許可移送表》和申請材料返至受理人員,並與受理人員雙方簽字;受理人員在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的次日書面告知申請人補正有關材料,並在《行政許可移送表》上記錄告知時間、告知方式。
4、經補正資料後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受理,填寫《受理通知書》,將《受理通知書》交與申請人作為受理憑證;經補正資料後仍不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不予受理,填寫《不受理通知書》並載明其理由,將《不受理通知書》和全部申報資料一並退回申請人。
5、對申請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或該申請事項不需行政許可的,不予受理,填寫《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所屬審查機關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6、《受理通知書》、《接受材料憑證》、《不予受理通知書》應當加蓋省局受理專用章,註明日期。
7、對已受理的申請,應及時將《受理通知書》和全部申報資料一並轉市場監督處審核人員,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
⑷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食品經營許可證其實是被整合過後的證件,細分的話又分為散裝食品、預包裝與餐飲服務。
餐飲服務許可證:是所有餐飲行業(包括只做外賣的餐飲店)都必須辦理,同時還包含提供餐飲服務的其他行業,比如提供餐飲服務的酒店。
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預包裝、散裝食品、保健品、嬰幼兒乳粉等從事食品銷售流通的企業需要辦理。
以下行為,可以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1、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2、餐飲服務提供者在提供餐飲服務時附隨銷售食品、酒水和飲料;
3、銷售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
你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自己是否應該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⑸ 食品流通許可證上批發與零售有什麼區別
1、經營許可證就是:可以生產、銷售;
2、流通許可證就是:你可以運輸~~比如瓜果蔬菜、生豬肉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