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納稅人之商業批發零售行業,應納稅有哪些稅
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地稅,印花稅
㈡ 某商貿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商品批發兼營零售業務,所銷售的商品稅率為17%,
1。從小規模納稅企業購進一批商品,取得普通發票註明價款為18。54萬元
從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產品獲得的是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
2。購進一批商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含稅價35。1萬元,增值稅率17%
進項稅5.1萬
3。購入一輛運輸用卡車,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增值稅額為2。55萬元,已投入營運
進項稅2.55萬
4。當月批發銷售商品一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註明不含稅銷售額80萬元,零售商品取得含稅銷售額35。1萬元
銷項稅80×17%+35.1/1.17×17%=18.7萬
5。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商品500件,實際取得含稅銷售額15。05萬元(已抵扣商品價每件50元),採用折扣方式銷售商品一批,不含稅銷售額20萬元,給予折扣10%,已按規定開具了紅字專用發票以舊換新銷售的銷售價格必須按抵扣前的金額計算,已抵扣總額=500×50=2.5萬,即依舊換新的銷售總額=15.05+2.5=17.55萬,所以產生的銷項稅=17.55/1.17×17%=2.55萬
折扣銷售產生銷項稅20*(1-10%)×17%=3.06萬
6。當月銷售貨物共收取客戶包裝物押金15,000元,且單獨記賬核算,同時發現2年前收取的且單獨核算的一筆押金4,680元,已無法收回包裝物。當時所包裝的貨物增值稅率為17%,企業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當月均已通過認證
4680元因無法收回包裝物,則視同銷售,產生銷項稅4,680/1.17×17%=680元=0.068萬
問題1:產生的進項稅是=5.1+2.55=7.65萬
產生的銷項稅是=18.7+2.55+3.06+0.068=24.378萬
本期應納增值稅=24.378-7.65-0.728=16萬
問題2:AB
㈢ 從事貨物的批發和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為多少是小規模納稅人
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相關規定: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改增」 相關文件的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
0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 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0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不含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0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0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對於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准但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05、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准為500萬元,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試點納稅人試點實施前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以下公式換算: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服務營業額合計÷(1 +3%)
按「營改增」 有關規定,在確定銷售額時可以差額扣除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06、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屬於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07、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且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2、小規模納稅人的管理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㈣ 納稅人從批發,零售購進適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抵扣進項的憑證
「適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的表述意思是,「並非所有蔬菜、肉、蛋都是免稅的,而且免稅的農產品不止這些蔬菜、鮮活肉蛋」。換句話說,「免稅農產品」和「蔬菜、鮮活肉蛋」在「免徵增值稅」這個方面是「交叉關系」,也就是如果A={農產品},B={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C={免徵增值稅的產品},則A∩C={免稅農產品},B∩C={使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A∩C)∪(B∩C)={不得作為抵扣進項憑證的產品}。
㈤ 納稅人批發零售圖書免徵增值稅嗎
納稅人批發零售圖書免徵增值稅
納稅人從事圖書批發、零售業務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應當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兼營應稅(如期刊)、免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稅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用於免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兼營應稅、免稅項目而無法劃分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按下列公式對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進行劃分:
增值稅免稅項目應分攤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享受增值稅免稅項目的銷售額合計÷當期全部銷售額合計
㈥ 規模納稅人,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是在180萬元以下還是在80萬元以下呢
這個標准已成為歷史了,現行標准凡是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
㈦ .某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百貨的批發和零售業務,3月份經濟業務如下:
1。小規模的企業稅,購買了一些商品,普通發票註明價款為185400元
小規模的納稅人買得到的產品是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2。購買了一批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含稅價351,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7%
進項稅51000
3。購買了運輸卡車,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增值稅額為25500元,已投產
進項稅25500
4。月份批發銷售貨物,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註明含稅銷售額80萬美元的零售商品銷售稅351000元
銷項稅80×17%+35.1 / 1.17×17%= 187,000
5。貿易商品銷往全球500實際取得含稅銷售額的150500元(抵銷商品價格50元),一些折扣商品銷售,銷售20元,不含稅,給予折扣10%,按規定開具紅字發票
TM銷售價格必須計算前扣除項目金額,扣除總額= 500×50 = 25000,這仍然是一個新的銷售總額= 15.05 + 2.5 = 175,500,所以輸出稅額= 17.55/1.17×17%= 2.55 000
打折銷售產生的銷項稅20 *(1-10%)×17%= 306萬
6。月銷售的商品包裝材料共收集了15,000元,客戶存款,獨立的會計核算也發現,2年多前,收取訂金的4680美元單獨核算,已無法收回的包裝。然後打包貨物的增值稅稅率為17%,企業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本月已通過認證
4680無法收回的包裝,視同銷售,導致銷項稅4,680 / 1.17×17%= 680 = 00680 1:進項稅額= 5.1 +2.55 = 76500
銷項稅額= 18.7 +2.55 +3.06 +0.068 = 243780 目前增值稅應納稅額= 24.378-7.65-0.728 = 160000 <BR /問題2:AB
㈧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免徵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根據政策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的免徵增值稅的商品,是不可以抵扣的。
㈨ 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 )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案:C、80萬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