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銷售材料適用增值稅13%的稅率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所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C 銷售圖書 D 銷售自來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財稅[2009]9號 2009-1-19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材料,適用13%的稅率僅僅限於條例第二條第二款所列舉的材料。
B. 2019商貿行業的增值稅稅率是13%嗎
你好!是的,增值稅稅率是13%
C. 批發零售業,小規模和一般納稅人的稅率
截至2019年3月13日,批發零售業,一般納稅人適用16%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增值稅徵收率。
D. 增值稅率為13%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適用13%低稅率的列舉貨物是:
糧食、食用植物油
2.暖氣、冷氣、熱氣、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整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如農產品(指各種動、植物初級產品)、金屬礦采選產品(指有色和黑色采選的原礦,選礦和煤炭)、非金屬礦采選產品。
E. 增值稅稅率是13%的行業有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花費、農葯、農膜、農機
5、農業產品
6、金屬礦采選產品
7、非金屬礦采選產品
8、音像製品及電子出版物
9、二甲醚、鹽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
F. 適用增值稅稅率13%的有哪些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 、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二、此外下列貨物繼續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
(一)農產品
(二)音像製品。
(三)電子出版物。
(四)二甲醚。
G. 有哪些行業是使用13%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進口下列貨物,按照13%的低稅率計征增值稅: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燃氣、沼氣、居民用煤類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同時,1995年根據國務院決定,將下列貨物也將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3%
1、農業產品。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但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的除外;
2、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礦采選產品;
3、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和煤炭。
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稅率:
新增兩檔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測算,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等交通運輸業轉換的增值稅稅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間,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鑒證咨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基本在6%-10%之間。
為使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改革試點選擇了11%和6%兩檔低稅率,分別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徵收范圍:
1、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范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
2、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3、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H. 商業零售業增值稅進項是13的稅率,直接銷售銷項是13還是17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話增值稅銷項也是13%的稅率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8)批發零售行業增值稅13擴展閱讀
本公告第一條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
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需要說明的是,如納稅人此前已按原17%、11%適用稅率開具了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
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准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以下簡稱18號公告)相關規定執行。
I. 增值稅率為13%的具體行業有哪些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 、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此外下列貨物繼續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
(一)農產品
(二)音像製品。
(三)電子出版物。
(四)二甲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