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舉一企業實例說明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供應鏈分銷渠道
管理模式,是指比較穩定的管理方式。對人的管理模式,一般可分為三類:一是剛性管理模式;二是柔性管理模式;三是剛柔相濟管理模式。
剛性管理模式,是指運用一定的組織紀律、行政措施、規章制度來約束、規范和調整人們行為習慣的一種方式。它發源於美國。
柔性管理模式,是現代企業的一種靈活管理模式,是相對剛性模式而言的。用柔性管理模式來管理人,就是沖破剛性管理模式的有形界限,不依賴於固定的組織結構、穩定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而是隨著時間、外部環境等客觀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在研究人們心理和行為規律的基礎上,採用非強制性方式,在人們心目中產生一種潛在的說服力,從而把組織意志變為人們的自覺行動。這是一種充分理性的人格化管理模式。它的最大特點,在於它主要不是依靠外力(如上級的發號施令),而是依靠人性解放、權利平等、民主管理,從內心深處來激發每個人的內在潛力、主動性和創造精神。它是把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放在首位的管理模式。
通過分析,我認為根本性原因就是。
生產質量面對的對象是物!
消費市場面對的對象是人!
生產質量考核是以固定標准來考核的,當然用用剛性的
銷售面對的是各種不同的人,能用一種固定的模塊去做嗎
⑵ 市場營銷學的分銷渠道的成員
肯定包括的。製造商直接給消費者那是直銷,經過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等傳遞給消費者的就是間接銷售。
⑶ 如何解決自有渠道與分銷商的渠道沖突
渠道管理是企業為實現公司分銷的目標而對現有渠道進行管理,以確保渠道成員間、公司和渠道成員間相互協調和通力合作的一切活動。渠道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在同一品牌的分銷商之間會發生價格沖突和竄貨。渠道管理的關鍵就是要確定沖突的根源及其潛在隱患,從而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渠道管理體系。 隨著企業間競爭的不斷加劇,企業間的渠道競爭也在不斷升溫。所謂「得渠道者得天下」,那麼企業應該怎樣做好營銷渠道的管理與控制,從而在企業競爭中脫穎而出呢? 企業要做好渠道管理,就要做好對經銷商的管理。企業要保證及時供貨,並且幫助經銷商建立並理順銷售子網,分散銷售及庫存壓力,加快商品的流通速度。加強對經銷商廣告、促銷的支持,減少商品流通阻力;提高商品的銷售力,促進銷售;提高資金利用率,使之成為經銷商的重要利潤源。企業在保證供應的基礎上,還要對經銷商提供產品服務支持。妥善處理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產品損壞變質、顧客投訴、顧客退貨等問題。切實保障經銷商的利益不受無謂的損害。加強對經銷商的訂貨處理管理,減少因訂貨處理環節中出現的失誤而引起發貨不暢。加強對經銷商訂貨的結算管理,規避結算風險,保障製造商的利益。同時避免經銷商利用結算便利製造市場混亂。 企業要做好對經銷商的管理,需要有一個合理的管理設計。據專家介紹,設計一個成功的渠道系統,要求在分析消費者需求的基礎上,建立渠道目標及限制因素,確立主要的渠道替代方案和評價方法。 首先,市場營銷渠道的設計者必須了解目標顧客需要的服務產出水平。 其次,確定渠道目標和限制條件,不同類型的企業都會根據限制條件來確定它的渠道目標。 最後,確定渠道模式。 渠道模式分為直接銷售渠道、間接分銷渠道、長渠道和短渠道、單渠道和多渠道、寬渠道與窄渠道,下面分別做一下介紹。 直接銷售渠道是指生產者將產品直接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沒有中間商介入。直接分銷渠道的形式是:生產者——用戶。具體方式企業直接分銷的方式比較多,但概括起來有訂購分銷、自開門市部銷售和聯營分銷。 間接分銷渠道是指生產者利用中間商將商品供應給消費者或用戶,中間商介入交換活動。間接分銷渠道的典型形式是: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個人消費者。 分銷渠道的長短一般是按通過流通環節的多少來劃分,具體包括以下四層:(1)零級渠道。(2)一級渠道。(3)二級渠道或者是製造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費者。(4)三級渠道:製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 單渠道和多渠道。當企業全部產品都由自己直接所設的門市部銷售,或全部交給批發商經銷,稱之為單渠道。多渠道則可能是在本地區採用直接渠道,在外地則採用間接渠道。 寬渠道與窄渠道。渠道寬窄取決於渠道的每個環節中使用同類型中問商數目的多少。企業使用的同類中間商多,產品在市場上的分銷面廣,稱為寬渠道。
⑷ 進貨如何區別批發商和零售商
1、指向不同
零售商(Retailer)是指那些其銷售量主要來自零售的商業企業。
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
2、定義不同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批發商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3、產品數量不同
批發商是相對於零售商來說的,零售商就是只賣一個或二個產品 ,而批發商是買大量的產品,一般為2個以上的至幾千幾萬都屬於批發商。
批發商就是批量采購上一級供應商(如工廠/代理/經銷)的貨,然後再批量賣給下一級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經濟實體。
⑸ 零售商 分銷商 區別
一、面向的客戶不一樣
1、零售商是直接面對最終用戶,比方說超市。
2、分銷商負責一些渠道銷售的業務。
二、服務的區域不一樣
1、分銷商在某一區域和領域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比如阿迪達斯廣州地區的經銷商,阿迪達斯公司就不在再向廣州地區的其他客戶供貨,其他客戶如果想要銷售這個牌子的產品,就必須通過經銷商來進貨;
2、零售商就是做零售的,店面的,或者推銷的,當然也可能有一些零星的行業采購。
三、供貨商的要求不一樣
1、供貨商一般對分銷商都用要求,比如要求分銷商一年要進多少貨,需要鋪多少范圍等等。
2、供貨商一般不直接對接零售商,經銷商一般負責給零售商供貨,比如大型超市。
四、概念不同
1、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2、分銷商
分銷商(distributor) 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常見的分銷方式有:經銷、批發和零售等。
⑹ 分銷渠道有哪幾種表現形式
分銷模式包括以下幾種渠道模式:
一、垂直渠道系統:垂直渠道系統是由生產者、批發商和零售商縱向整合組成,其成員屬於同一家公司,或為專賣特許權授予成員,或為有足夠控制能力的企業。每個成員把自己視為分銷系統中的一分子,關注整個垂直系統的成功。
二、水平渠道系統:水平渠道系統,又稱為共生型營銷渠道關系,它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橫向聯合在一起,共同開發新的營銷機會的分銷渠道系統。其特點是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公司橫向聯合共同形成新的機構,發揮各自優勢,實現分銷系統有效、快速的運行,實際上是一種橫向的聯合經營。目的是通過聯合發揮資源的協同作用或規避風險。
三、多渠道系統:多渠道系統,是指對同一或不同的細分市場,採用多條渠道的分銷體系。(是指一家公司建立兩條以上的渠道進行分銷活動。公司的每一種渠道都可以實現一定的銷售額。)
分銷渠道是指"當產品從生產者向最後消費者或產業用戶移動時,直接或間接轉移所有權所經過的途徑。"來自肯迪夫和斯蒂爾的定義。
⑺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廠商,零售商,批發商,供應商,配送商等等這些商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代理人受企業的委託,在一定的區域和處所內,在一定的代理許可權下,以企業的名義代替企業行使經濟行為(包括銷售商品及其他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企業。
分銷商(,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
廠商,在經濟學中,生產者亦稱廠商或企業,指能做出統一生產決定的單個經濟單位。
零售商,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批發商,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供應商,向企業及其競爭對手供應各種所需資源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提供原材料、設備、能源、勞務等。
配送商,主要職能就是商品的配送,有配送能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