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要開一個煙花爆竹零售點,需要哪些程序和要注意哪些情況
看規模了
投資不是很大
利潤基本是200%多一點
注意的當然是火了
其次最主要的是要防潮
②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規定,煙花爆竹經營布點,按照什麼原則審批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
第四條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布點,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對從事黑火葯、引火線批發和煙花爆竹進出口的企業,應當按照嚴格許可條件、嚴格控制數量的原則審批。
批發企業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不得在批發(展示)場所擺放有葯樣品;嚴格控制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數量,且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③ 開個煙花爆竹批發點需要一些什麼證件跟手續,具體流程
一、找當地縣級安監部門申請《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零售經營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 負責人和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培訓; (二) 實行專店或者專櫃、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專櫃銷售時,專櫃應當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台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三) 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四) 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五) 法律、法規以及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手續很簡單。
費用低廉,只需要20塊。
你找好店面後,別急著簽合同, 先向房東索取房產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看一下店面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為「商住」性質, 最好親自去工商部門咨詢一下這個店面是否能辦理營業執照, 因為住宅性質的房屋辦營業執照很麻煩,要搞什麼「住改商」手續。
如果不知道去哪兒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務中心辦營業執照,你可以問一下旁邊的店鋪的老闆。
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具體稅額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你店鋪所在路段,以及經營規模、經營項目、店鋪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況不同,所以很難說清楚究竟是多少錢。
④ 煙花爆竹零售業戶跨區域進貨應如何處理
煙花爆竹零售業戶跨區域進貨屬於私炮,被當地批發上發現報安監局會被沒收並罰款或吊銷許可證。
⑤ 煙花爆竹布點零售有沒有法律依據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布點零售有法律依據。
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禁止在城市市區布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城市市區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應當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合理布設。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
第四條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布點,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對從事黑火葯、引火線批發和煙花爆竹進出口的企業,應當按照嚴格許可條件、嚴格控制數量的原則審批。
⑥ 設立煙花爆竹零售點有什麼要求
設立煙花爆竹零售點的要求有:選址與布局、建築物結構、電氣與消防。
一、選址與布局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得設置在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應布置在軍事管理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應布置在地下室、橋下及涵洞、三層及以上建築物內。
4、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布置在兩層建築物內時,其正上方不應有人員活動場所,上下層之間不應有樓梯和洞口。
5、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毗鄰其他建築物時,其毗鄰牆體應為不燃材料牆體,且不應有門窗和洞口。
6、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內部應將產品堆放區和銷售櫃台分區布置,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
7、嚴禁將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作為其他經營場所和生活場所的人員進出入通道。
8、專櫃銷售的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相對獨立,其他商品銷售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應通過煙花爆竹銷售場所。
9、在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醒目位置應懸掛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10、在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醒目位置設置禁止煙火等安全警示標識。
二、建築物結構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建築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採用搭棚形式設置時,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建。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與其他場所聯建時,其隔牆應為厚度不小於180毫米的密實磚牆,或者耐火極限不低於3小時的其他密實牆。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的安全疏散門宜採用向外開啟的平開門;採用其他形式的門時,應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4、顧客進出的門洞寬不應小於1.5米,搬運產品進出的門洞寬不宜小於1.2米。
三、電氣與消防
1、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電力線路跨越。
2、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禁止使用白熾燈、射燈等容易產生高溫的燈具,電氣線路應穿鋼管敷設。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採用非防爆型電器時,電器應與產品保持不小於1.2米的水平投影距離。
4、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內嚴禁有明火,不應有輸送易燃易爆物質的管道通過。
5、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禁止採用產生明火和有強熱輻射的採暖設備;採暖宜選用水暖,且產品與採暖設備的距離應不小於30厘米。
6、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配備至少兩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滅火器放置位置應便於取用。
⑦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二)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煙花爆竹零售批發點的選址設置擴展閱讀:
《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供應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