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其他商服用地與批發零售用地有什麼區別
你好 很高興解答 你問題有瑕疵吧 其他商服用地指除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商務金融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包括洗車嘗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館、理發美容店、洗浴場所等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嘗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㈡ 什麼是批發零售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㈢ 什麼是批發零售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㈣ 批發零售用地能否轉為商業用地請專家人士分析求解!!!
不行的 要是政府扶植就不一樣
㈤ 公司建設用地能轉讓給個人嗎,怎樣是合法的
建設用地使用權不能雖便轉讓
㈥ 國有工業用地能夠直接轉給個人嗎
這個首先要確認你這個工業用地的性質,如果是國有土地,那麼使用權是可以轉讓。但所有權不能轉讓。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用地的形狀和規模工業用地要求的形狀與規模,不僅因生產類別不同而不同,且與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採用的運輸方式、工藝流程和建築層數有關。
當把技術、經濟上有直接依賴關系的工業組成聯合企業時,如鋼鐵、石油化工、紡織、木材加工等聯合企業,則需要很大用地。可見影響工業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規劃中必須根據城市發展戰略對不同類型的工業用地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為未來的城市支柱產業留有足夠的空間和彈性。
但同時也要注意工業發展應節約用地,充分利用和發揮城市土地市場和規劃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業用地的浪費現象。以上內容由安通廠房網整理。
㈦ 國有土地轉讓給私人,具體怎麼操作
1、嚴格的說,必須通過國土資源局的土地交易中心,公開競價獲得。 2、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到期,可以申請續期;但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3、如果通過正當途徑土地轉讓給你,可以建辦公樓和員工樓,因為你沒有改變工業用地的用途;但在建設前,應事先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國土部門的)。可能還有規劃、建設部門的手續。
採納哦
㈧ 土地證 批發零售用地年限是什麼意思
你好。房屋所有權都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或集體的,個人或單位只享有土地使用權,這個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一、批發零售用地代表土地的用途,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二、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它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由國務院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二是指出讓人和受讓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讓人使用土地的年限,但不得高於法定的最高年限。在我國,享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其享有的期限受到嚴格限制。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收益有很大的差異。國家根據土地用途的不同,確定不同的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體現了國家的土地政策,也說明了土地使用權出讓不是土地買賣,國家對土地使用享有最終處置權。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具體規定為:(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三、批發零售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不超過40年,期滿之後需要續約。根據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㈨ 房產證上是批發零售用地如果開賓館需要更改哪些手續
應向規劃、土地部門申請變更土地使用用途,並向市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