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哪些納稅人在批發零售環節取得農產品免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2、採取「公司+用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
② 農業企業現在可以享受哪些免稅政策
農業企業現在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有: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增值稅。
2、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3、對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稅。
4、對單位或個人將土地、水面等發包(出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農業生產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免徵增值稅。
5、人工用材林是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於農業生產的,可免徵增值稅。
6、.對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比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規定,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為了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加快技術開發和技術創新,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辦法,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技術進步有關財務稅收問題的通知》(財工字[1996]4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1996]152號)規定執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所得稅抵免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執行。
7、對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內的所有企事業單位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種植林木、林木種子和苗木作物以及從事林木產品初加工取得的范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的規定確定。
8、對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的規定,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1)經過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查認定為重點龍頭企業;
(2)生產經營期間符合《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及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3)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並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此外,重點龍頭企業所屬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過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三條的規定,可享受重點龍頭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9、對漁業企業的優惠政策:
(1)對取得農業部頒發的「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的遠洋漁業企業從事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2)對取得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漁業企業,從事外海、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從事近海及內水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應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3)國有農口遠洋漁業企業和其他國有農口漁業企業從事漁業類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49號)的規定征免所得稅。
(4)漁業企業兼營免稅業務和征稅業務的,必須將免稅業務和征稅業務分別核算。劃分不清的,一律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5)從事遠洋、外海捕撈業務的內資漁業企業應將「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或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10、對國有農口企業的優惠政策
(1)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農口企事業單位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從事上述各業的所得應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2)對邊境貧困的國有農場、林場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3)除上述政策外,國有農業企事業單位還可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如遇有優惠政策交叉的情況,在具體執行時,可選擇適用其中一項最優惠的政策,不能兩項或幾項優惠政策累加執行。
(4)免稅的種植業、養殖業、農林產品初加工業必須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否則,應全額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11、對家禽行業的優惠政策
(1)、對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企業進行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加工和冷藏冷凍所取得的所得免徵2004年度企業所得稅。
(2)、對企業或個人由於禽類撲殺所取得的財政專項補助,免徵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12、個人所得稅
關於青苗補償費暫免徵收的規定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屬種植業的收益范圍,同時,也屬經濟損失的補償性收入,因此,對他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3、車船使用稅
(1)拖拉機專門用於農業生產的,免徵車船使用稅;主要從事運輸業務的應征稅。
(2)載重量不超過1噸(1噸或1噸以下)的漁船,可以免徵車船使用稅;超過1噸而在1.5噸以下的漁船,可按照非機動船1噸稅額計算徵收車船使用稅。為了避免與1噸免稅漁船混淆,可在稅票上註明實際載重量,以備查考
14、印花稅
代購、代銷「國務院市場調節糧」協議書免徵印花稅。
15、城鎮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③ 免稅農產品包括哪些
免稅農產品免的是增值稅,是可以13%抵扣進項稅,其中包含的運費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收購金額*13%,運費抵扣的進項稅=(運費+建設基金)*7%。
免稅農產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種:
一、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初級農產品的具體范圍由《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確定。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據《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三、制種企業在特定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據《關於制種行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7號)的規定,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1.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僱傭農戶或僱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2.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託農戶繁育並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四、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據《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
五、部分鮮活肉蛋產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的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1.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2.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六、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根據《關於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的規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
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3)批發零售農業挖掘機免稅擴展閱讀:
1、農產品流通是指農產品中的商品部分,通過買賣的形式實現從農業生產領域到消費領域轉移的一種經濟活動。
2、農產品流通包括農產品的收購、運輸、儲存、銷售等一系列環節。廣義的農產品,包括農業(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副業的產品;狹義的農產品,僅包括種植業的產品,諸如: 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果、葯、雜等產品。
農產品流通意義:
1、實現農產品的價值,為農業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提供條件
2、滿足城鄉人民的農產品需要
3、調節產銷矛盾,導向農業生產
4、維持農業和國民經濟其它部門的產品供需關系
5、提高經濟效益,減少農產品損耗
參考鏈接:農產品流通_網路
④ 農機經營和銷售可以免稅嗎
一、農機銷售免徵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4]004號文件規定,「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在1995年底以前免徵增值稅。其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出台了多個文件延長其免稅期限。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註解〉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第十六條規定:「農機是指用於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具體包括拖拉機、土壤耕整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種植機械、收獲機械、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場上作業機械、排灌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等等。」。
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還明確規定: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的機械,不屬於『農機』范圍;三輪貨運車、農用汽車不屬於『農機』范圍。
(4)批發零售農業挖掘機免稅擴展閱讀:
農機的范圍包括:
(一)拖拉機。是以內燃機為驅動牽引機具從事作業和運載物資的機械。包括輪拖拉機、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耕船。
(二)土壤耕整機械。是對土壤進行耕翻整理的機械。包括機引犁、機引耙、旋耕機、鎮壓器、聯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機械。
(三)農田基本建設機械。是指從事農田基本建設的專用機械。包括開溝築埂機、開溝鋪管機、鏟拋機、平地機、其他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四)種植機械。是指將農作物種子或秧苗移植到適於作物生長的苗床機械。包括播作機、水稻插秧機、栽植機、地膜覆蓋機、復式播種機、秧苗准備機械。
(五)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是指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蟲害的機械。包括機動噴粉機、噴霧機(器)、彌霧噴粉機、修剪機、中耕除草機、播種中耕機、培土機具、施肥機。
(六)收獲機械。是指收獲各種農作物的機械。包括糧谷、棉花、薯類、甜菜、甘蔗、茶葉、油料等收獲機。
等等
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⑤ 農業機械銷售都有哪些免稅政策呢
1、批發和零售農機,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目前不免稅。只在增值稅方面可享受免稅優惠。
2、依據財稅[2001]113號文第一條第四項的規定,從事批發、零售農機的企業,可以免徵增值稅,不管國家是否有補貼。(生產銷售農機的工業企業不免)
3、企業按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免徵增值稅的備案手續即可。
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 也就是說農機在農機生產廠出廠銷售時,按13%的稅率征稅。各級、各類農機經銷機構(企業)將從生產廠購進的農機再銷售時,是免徵增值稅的。也就是在農機生產環節徵收增值稅。
(5)批發零售農業挖掘機免稅擴展閱讀:
農機的范圍包括:
(一)拖拉機。是以內燃機為驅動牽引機具從事作業和運載物資的機械。包括輪拖拉機、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耕船。
(二)土壤耕整機械。是對土壤進行耕翻整理的機械。包括機引犁、機引耙、旋耕機、鎮壓器、聯合整地器、合壤器、其他土壤耕整機械。
(三)農田基本建設機械。是指從事農田基本建設的專用機械。包括開溝築埂機、開溝鋪管機、鏟拋機、平地機、其他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四)種植機械。是指將農作物種子或秧苗移植到適於作物生長的苗床機械。包括播作機、水稻插秧機、栽植機、地膜覆蓋機、復式播種機、秧苗准備機械。
(五)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是指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的管理、施肥、防治病蟲害的機械。包括機動噴粉機、噴霧機(器)、彌霧噴粉機、修剪機、中耕除草機、播種中耕機、培土機具、施肥機。
⑥ 請問農機行業的稅收政策有哪些
1、增值稅:根據08年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適用13%稅率,即農機產品生產環節按13%稅率計算銷項稅,批發零售環節免稅。
2、營業稅.根據08年修訂的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徵營業稅。
3、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其中包括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另外還在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還可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七)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除前款規定外,營業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⑦ 農用挖掘機屬於免增值稅的農機范圍嗎
農用挖掘機不屬於免增值稅的農機,但適用13%增值稅稅率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第十六條的規定。「農機是指用於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和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農用挖掘機不屬於國稅發【1993】151號文件有關免徵增值稅的農機范圍。
2014年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農用挖掘機、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明確農用挖掘機、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農機范圍,適用13%增值稅稅率,並對農用挖掘機和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的范圍進行了界定。
⑧ 農用挖掘機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自2018年5月1日起,農用挖掘機的增值稅適用稅率是10%。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12號規定農用挖掘機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3%;財稅〔2017〕37號將農用挖掘機增值稅稅率簡並為11%;財稅[2018]號,將農用挖掘機增值稅稅率降為1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用挖掘機 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12號)規定,農用挖掘機、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屬於農機,適用13%增值稅稅率。
農用挖掘機是指型式和相關參數符合《農用挖掘機質量評價技術規范》(NY/T1774-2009)要求,用於農田水利建設和小型土方工程作業的挖掘機械,包括拖拉機挖掘機組和專用動力挖掘機。拖拉機挖掘機組是指挖掘裝置安裝在輪式拖拉機三點懸掛架上,且以輪式拖拉機為動力的挖掘機械;專用動力挖掘機指挖掘裝置回轉角度小於270°,以專用動力和行走裝置組成的挖掘機械。
⑨ 農用挖掘機屬於免增值稅的農機范圍嗎
但該企業認為其經銷的是農機就應該免稅。到底哪個理解才正確?【解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
》(國稅發[1993]151號)第十六條規定, 農機是指用於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 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和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農用挖掘機不屬於國稅發[1993]151號文件有關免徵增值稅的農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