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煙草公司將卷煙銷售給煙草批發商要不要交消費稅
要交。煙草現在在批發環節多加了一道5%的消費稅。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加征11%的從價稅和0.005元/支的從量稅。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1)卷煙批發與零售環節消費稅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Ⅱ 批發環節銷售的卷煙可同時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嗎
卷煙,在生產銷售環節和批發環節均徵收消費稅。
金銀首飾,是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生產銷售環節不徵收消費稅。
小汽車,是在進口或者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130萬元以上的超豪華乘用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
高檔化妝品,是在進口或者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零售環節不徵收消費稅。
上述貨物的銷售,均應徵收增值稅。
Ⅲ 卷煙在哪些環節徵收消費稅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銷售企業,要再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則不用征稅。
Ⅳ 卷煙在批發環節怎麼交消費稅
根據稅法規定,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和從量稅,稅率為11%加0.005元每支,不區分甲類和乙類。
謝謝,望採納!
Ⅳ 卷煙批發環節的消費稅,是指,從批發商賣給零售商這一環節,批發商要交的消費稅嗎
理解正確。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
Ⅵ 卷煙的零售環節屬於即交消費稅又交增值稅的么
不選A是因為在生產環節不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繳稅環節為銷售貨物和進口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環節。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的批發價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稅率5%。因此卷煙的生產和批發環節均繳納消費稅。
不知道我的回答有幫助沒有
Ⅶ 卷煙消費稅批發環節為什麼會加稅至11%
卷煙消費稅的調整和增加是國家規定和要求,同時也有各方面的考慮。
財政部網站今日公布《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納稅人兼營卷煙批發和零售業務的,應當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銷售額、銷售數量的,按照全部銷售額、銷售數量計征批發環節消費稅。
總之,政府調整卷煙消費稅,一方面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另一方面通過對消費稅的調整來控制吸煙人群的規模和數量。
Ⅷ 甲類卷煙在零售環節怎麼繳納消費稅比如零售銷售額取得不含稅300,那我應該怎麼算消費稅呢
甲類卷煙在零售環節無須繳納消費稅,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卷煙只在生產環節和批發環節繳納消費稅,消費稅稅率如下:
(1)甲類卷煙56%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36%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11%加0.005元/支
卷煙消費稅特殊情況:
1、納稅人自產自用的卷煙應當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牌號規格的卷煙銷售價格確定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
2、卷煙由於接裝過濾嘴、改變包裝或其他原因提高銷售價格後,應按照新的銷售價格確定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
3、委託加工的卷煙按照受託方同牌號規格卷煙的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征稅。沒有同牌號規格卷煙的,一律按卷煙最高稅率征稅。
4、殘次品卷煙應當按照同牌號規格正品卷煙的征稅類別確定適用稅率。
5、下列卷煙不分征稅類別一律按照56% 卷煙稅率征稅,並按照定額每標准箱150 元計算征稅:① 白包卷煙;② 手工卷煙;③ 未經國務院批准納入計劃的企業和個人生產的卷煙。
Ⅸ 卷煙批發環節的消費稅徵收范圍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規定:「二、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
......
(二)徵收范圍:納稅人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的卷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