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零售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標准
零售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
已辦理稅務登記,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達到下列標準的企業,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標准如下: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
2.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的。
4.營改增試點企業應稅服務項目年營業額超過500萬元的。
達到以上標準的企業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Ⅱ 我想問營改增以後。建材零售批發是在營改增范圍么銷售額達多少後轉為一般納稅人
不屬於營改增,80萬起
Ⅲ 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中銷售額如何界定
問:公司是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既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又同時兼營貨物批發零售。請問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時,年應稅銷售額是按500萬元還是80萬元標准計算?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5號)第七條規定,試點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准。
所以,貴司既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又兼營貨物批發零售業務時,應分別核算應稅貨物銷售額與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准。
Ⅳ 營改增是什麼意思不明白~我司是批發零售業,地稅屬於其他服務業!一般納稅人!
營改增是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簡稱,主要是是指將一部分原來徵收營業稅稅目的服務業務項目納入徵收增值稅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增值稅的應稅范圍。
計算方法:同目前的增值稅的方法。
對於你的服務業務的納稅稅目、稅率具體是多少,需要看你們公司的服務業務是否屬於納入營改增變化范圍的服務業務;如果輸入納入范圍,還要看當地營改增政策法規中對於該服務業務稅率的詳細規定。
Ⅳ 從事貨物的批發和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為多少是小規模納稅人
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相關規定: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改增」 相關文件的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
0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 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0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不含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0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0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對於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准但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05、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准為500萬元,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試點納稅人試點實施前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以下公式換算: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服務營業額合計÷(1 +3%)
按「營改增」 有關規定,在確定銷售額時可以差額扣除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06、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屬於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07、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且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2、小規模納稅人的管理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Ⅵ 一般納稅人的加油站屬於批發零售業還是服務業需要進行營改增稅負
一般納稅人的加油站屬於批發零售業,本身屬於增值稅納稅人,不需要上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因為《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由從事建築、房地產、金融或生活服務等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
Ⅶ 批發零售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7)有批發零售是營改增用戶嗎擴展閱讀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
Ⅷ 從事農產品零售批發的企業,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否有變
從事農產品零售批發的企業,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准沒有變,年銷售額超過80萬必須申請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超過80萬以下也可申請認定。
Ⅸ 我這經營范圍算不算營改增范圍內,請知道的人幫幫忙啊!!
鑒證咨詢業務在營改增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