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的管理指引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3年第5號令頒布實施,根據2010年6月1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98次主席會議《關於修改〈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的決定》修改) 第一條 為切實防範風險,促進商業銀行加強對集團客戶授信業務的風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中資、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商業銀行等。
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集團客戶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商業銀行的企事業法人授信對象:
(一)在股權上或者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近親屬(包括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和二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關聯關系,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商業銀行認為應當視同集團客戶進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業法人包括除商業銀行外的其他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應當根據上述四個特徵結合本行授信業務風險管理的實際需要確定單一集團客戶的范圍。
第四條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貿易融資、票據承兌和貼現、透支、保理、擔保、貸款承諾、開立信用證等表內外業務。
商業銀行持有的集團客戶成員企業發行的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券資產以及通過衍生產品等交易行為所產生的信用風險暴露應納入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進行風險管理。
第五條 本指引所稱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是指由於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多頭授信、過度授信和不適當分配授信額度,或集團客戶經營不善以及集團客戶通過關聯交易、資產重組等手段在內部關聯方之間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或利潤等情況,導致商業銀行不能按時收回由於授信產生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給商業銀行帶來其他損失的可能性。第六條 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授信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統一原則。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授信實行統一管理,集中對集團客戶授信進行風險控制。
(二)適度原則。商業銀行應當根據授信客體風險大小和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合理確定對集團客戶的總體授信額度,防止過度集中風險。
(三)預警原則。商業銀行應當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及時防範和化解集團客戶授信風險。 第七條 商業銀行應當根據本指引的規定,結合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和信貸管理信息系統的狀況,制定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制度,其內容應包括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的組織建設、風險管理與防範的具體措施、確定單一集團客戶的范圍所依據的准則、對單一集團客戶的授信限額標准、內部報告程序以及內部責任分配等。
商業銀行制定的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制度應當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與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特點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各級行應當指定部門負責全行集團客戶授信活動的組織管理,負責組織對集團客戶授信的信息收集、信息服務和信息管理。
第九條 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授信,應當由集團客戶總部(或核心企業)所在地的分支機構或總行指定機構為主管機構。主管機構應當負責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的限額設定和調整或提出相應方案,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執行,同時應當負責集團客戶經營管理信息的跟蹤收集和風險預警通報等工作。
第十條 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授信應當實行客戶經理制。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授信的主管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集團客戶授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內各個授信對象核定最高授信額度時,在充分考慮各個授信對象自身的信用狀況、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同時,還應當充分考慮集團客戶的整體信用狀況、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最高授信額度應當根據集團客戶的經營和財務狀況變化及時做出調整。
第十二條 一家商業銀行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包括第四條第二款所列各類信用風險暴露)不得超過該商業銀行資本凈額的15%。否則將視為超過其風險承受能力。
當一個集團客戶授信需求超過一家銀行風險的承受能力時,商業銀行應當採取組織銀團貸款、聯合貸款和貸款轉讓等措施分散風險。
計算授信余額時,可扣除客戶提供的保證金存款及質押的銀行存單和國債金額。
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銀行業監管機構可以調低單個商業銀行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在對集團客戶授信時,應當要求集團客戶提供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集團客戶各成員的名稱、相互之間的關聯關系、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及證件、實際控制人及證件、注冊地、注冊資本、主營業務、股權結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財務狀況、重大資產項目、擔保情況和重大訴訟情況以及在其他金融機構授信情況等。
必要時,商業銀行可要求集團客戶聘請獨立的具有公證效力的第三方出具資料真實性證明。
第十四條 商業銀行在給集團客戶授信時,應當進行充分的資信盡職調查,要對照授信對象提供的資料,對重點內容或存在疑問的內容進行實地核查,並在授信調查報告中反映出來。調查人員應當對調查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對跨國集團客戶在境內機構授信時,除了要對其境內機構進行調查外,還要關注其境外公司的背景、信用評級、經營和財務、擔保和重大訴訟等情況,並在調查報告中記錄相關情況。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在給集團客戶授信時,應當注意防範集團客戶內部關聯方之間互相擔保的風險。對於集團客戶內部直接控股或間接控股關聯方之間互相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核其資信情況,並嚴格控制。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在對集團客戶授信時,應當在授信協議中約定,要求集團客戶及時報告被授信人凈資產10%以上關聯交易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一)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
(二)交易項目和交易性質;
(三)交易的金額或相應的比例;
(四)定價政策(包括沒有金額或只有象徵性金額的交易)。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給集團客戶貸款時,應當在貸款合同中約定,貸款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單方決定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並依法採取其他措施:
(一)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重要經營財務事實的;
(二)未經貸款人同意擅自改變貸款原定用途,挪用貸款或用銀行貸款從事非法、違規交易的;
(三)利用與關聯方之間的虛假合同,以無真實貿易背景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債權到銀行貼現或質押,套取銀行資金或授信的;
(四)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
(五)出現重大兼並、收購重組等情況,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到貸款安全的;
(六)通過關聯交易,有意逃廢銀行債權的;
(七)商業銀行認定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當加強對集團客戶授信後的風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針對整個集團客戶的聯合調查,掌握其整體經營和財務變化情況,並把重大變化的情況登錄到全行的信貸管理信息系統中。
第二十條 集團客戶授信風險暴露後,商業銀行在對授信對象採取清收措施的同時,應當特別關注集團客戶內部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有多家商業銀行貸款的,商業銀行之間可採取行動聯合清收,必要時可組織聯合清收小組,統一清收貸款。
第二十一條 商業銀行總行每年應對全行集團客戶授信風險作一次綜合評估,同時應當檢查分支機構對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當嚴肅查處。商業銀行每年應至少向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交一次相關風險評估報告。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本指引的要求加強對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的監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商業銀行對集團客戶授信管理制度的建設、執行情況和信貸信息系統的建設情況。 第二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信貸管理信息系統,為對集團客戶授信業務的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商業銀行通過信貸管理信息系統應當能夠有效識別集團客戶的各關聯方,能夠使商業銀行各個機構共享集團客戶的信息,能夠支持商業銀行全系統的集團客戶貸款風險預警。
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在給集團客戶授信前,應當通過查詢貸款卡信息及其他合法途徑,充分掌握集團客戶的負債信息、關聯方信息、對外對內擔保信息和訴訟情況等重大事項,防止對集團客戶過度授信。
第二十五條 商業銀行給集團客戶授信後,應當及時將授信總額、期限和被授信人的法定代表人、關聯方等信息登錄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其他相關部門的信貸登記系統,同時應做好集團客戶授信後信息收集與整理工作,集團客戶貸款的變化、經營財務狀況的異常變化、關鍵管理人員的變動以及集團客戶的違規經營、被起訴、欠息、逃廢債、提供虛假資料等重大事項必須及時登錄到本行信貸信息管理系統。
第二十六條 商業銀行應當根據集團客戶所處的行業和經營能力,對集團客戶的授信總額、資產負債指標、盈利指標、流動性指標、貸款本息償還情況和關鍵管理人員的信用狀況等,設置授信風險預警線。
第二十七條 銀監會建立大額集團客戶授信業務統計和風險分析制度,並視個別集團客戶風險狀況進行通報。
第二十八條 各商業銀行之間應當加強合作,相互征詢集團客戶的資信時,應當按商業原則依法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查詢協助。
第二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當與信譽好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建立穩定的業務合作關系,必要時應當要求授信對象出具經商業銀行認可的中介機構的相關意見。 第三十條 政策性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外國銀行分行等對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參照本指引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指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❷ 批發零售業的主要特徵
零售業
1、交易對象是為直接消費而購買商品的最終消費者,包括個人消費者和集團消費者。消費者從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為了用於轉賣或生產所用,而是為了自己消費。
2、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3、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次數佔有較大比重,這是零售應有的定義。正由於零售貿易平均每筆交易量少,交易次數頻繁,因此,零售商必須嚴格控制庫存量。
4、零售貿易受消費者購買行為的影響比較大。零售貿易的對象是最終消費者,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表現為無計劃的沖動型或情緒型。
面對著這種隨機性購買行為明顯的消費者,零售商欲達到擴大銷售之目的,特別要注意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和需求興趣,一定要有自己的經營特色,以吸引顧客,備貨要充足,品種要豐富,花色、規格應齊全。
5、零售貿易大多在店內進行,網點規模大小不一,分布較廣。由於消費者的廣泛性、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為了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要,在一個地區,僅靠少數幾個零售點是根本不夠的。
零售網點無論從規模還是布局上都必須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為出發點,適應消費者購物、觀光、瀏覽、休閑等多種需要。
6、零售貿易必須依靠周轉速度取勝。相對於批發貿易,零售貿易每次交易額小,因此必須注重提高成交率,提高貿易資本的周轉速度,盡可能在同一時間內使貿易資本周轉更快、更有效率,做到薄利多銷,快買快賣。
批發業
與零售業相比較, 批發業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批發業的交易額一般較大。批發業基本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對於批發業而言, 資金較勞動更為重要, 資金問題往往是決定批發商經營成敗的關鍵。
2、批發業的商圈比較大。中小批發商業一般集中在地方性的中小城市, 但經營范圍會輻射到周圍地區;大型批發商業往往分布於全國性的大城市, 其經營范圍可以涵蓋整個國內市場, 有些還可以開展進出口業務, 其商業圈還可以突破國界。
3、服務項目相對較少。由於批發商業其服務對象主要是組織購買者而非個人消費者, 因此相對而言, 批發業的服務項目要較零售業少, 而著重於通信、儲運、信息、融資等方面, 表現為組織對組織的服務,交易往往具有理性化。
(2)批發零售業授信政策指引擴展閱讀
從事批發零售類的客戶,申請授信,除了要符合總行規定的有關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注冊從事批發、零售業務且年檢合格的企(事)業法人;
2、在本地經營期限1年以上,對經營年限不滿3年的要多加關注;
3、具有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供銷渠道和良好的經營記錄,並要提供進銷貨渠道的相關資料;
4、具有真實的銷售背景,所經營商品市場情況比較穩定;
5、最低資本金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6、通過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詢顯示與銀行往來記錄良好,對於禁入類客戶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費而造成逾期的客戶可酌情考慮;
7、客戶提供認可的擔保,目前只有自有房產抵押和租賃權抵押。
❸ 什麼是批發零售業具體是什麼樣的
批發零售業是社會化大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決定經濟運行速度、質量和效益的引導性力量,是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競爭最為激烈的行業之一。
目前,從宏觀經濟走勢來看,居民收入水平整體上處於較快上升階段。從長遠來看,我國居民消費無論是從總量上,還是從結構上都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這為我國批發零售行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中長期宏觀環境。
零售業
①交易對象是為直接消費而購買商品的最終消費者,包括個人消費者和集團消費者。消費者從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為了用於轉賣或生產所用,而是為了自己消費。
②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③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次數佔有較大比重,這是零售應有的定義。正由於零售貿易平均每筆交易量少,交易次數頻繁,因此,零售商必須嚴格控制庫存量。
④零售貿易受消費者購買行為的影響比較大。零售貿易的對象是最終消費者,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表現為無計劃的沖動型或情緒型。
面對著這種隨機性購買行為明顯的消費者,零售商欲達到擴大銷售之目的,特別要注意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和需求興趣,一定要有自己的經營特色,以吸引顧客,備貨要充足,品種要豐富,花色、規格應齊全。
⑤零售貿易大多在店內進行,網點規模大小不一,分布較廣。由於消費者的廣泛性、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為了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要,在一個地區,僅靠少數幾個零售點是根本不夠的。
零售網點無論從規模還是布局上都必須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為出發點,適應消費者購物、觀光、瀏覽、休閑等多種需要。
⑥零售貿易必須依靠周轉速度取勝。相對於批發貿易,零售貿易每次交易額小,因此必須注重提高成交率,提高貿易資本的周轉速度,盡可能在同一時間內使貿易資本周轉更快、更有效率,做到薄利多銷,快買快賣。
對企業來說:
(1)企業有自己的經營門店,直接售予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社會集團用於公共消費(如辦公用品、小轎車等)的商品。
(2)企業無門店,通過網上或電話售予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社會集團用於公共消費的商品。
(3)企業對醫院、學校等非盈利機構銷售的中西葯品、醫療器械、教學用品及設備等。總之,零售業的銷售對象是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銷售的商品是以生活消費或公共消費品為主。常見的零售業有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賣店、專業店等以銷售生活消費品為主的企業。
批發業
與零售業相比較, 批發業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①批發業的交易額一般較大。批發業基本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對於批發業而言, 資金較勞動更為重要, 資金問題往往是決定批發商經營成敗的關鍵。
②批發業的商圈比較大。中小批發商業一般集中在地方性的中小城市, 但經營范圍會輻射到周圍地區;大型批發商業往往分布於全國性的大城市, 其經營范圍可以涵蓋整個國內市場, 有些還可以開展進出口業務, 其商業圈還可以突破國界。
③服務項目相對較少。由於批發商業其服務對象主要是組織購買者而非個人消費者, 因此相對而言, 批發業的服務項目要較零售業少, 而著重於通信、儲運、信息、融資等方面, 表現為組織對組織的服務,交易往往具有理性化。
對企業來說:
(1)企業以售給國民經濟各行業用於生產經營、勘察設計、科研試驗等商品為主。
(2)企業以售給批發和零售業、餐飲業和其他服務行業用於轉賣或經營的商品為主,包括售給外貿部門出口或加工後出口的商品。
(3)企業以直接向國(境)外出口的商品和委託外貿部門代理出口的商品為主。批發業的銷售對象是另一個生產經營或轉賣(含直接出口商品)的企業,銷售的商品有生產經營用途,也有生活消費用途。
(3)批發零售業授信政策指引擴展閱讀:
從事批發零售類的客戶,在我行申請授信,除了要符合總行規定的有關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注冊從事批發、零售業務且年檢合格的企(事)業法人;
2.在本地經營期限1年以上,對經營年限不滿3年的要多加關注;
3.具有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供銷渠道和良好的經營記錄,並要提供進銷貨渠道的相關資料;
4.具有真實的銷售背景,所經營商品市場情況比較穩定;
5.最低資本金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6.通過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詢顯示與銀行往來記錄良好,對於禁入類客戶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費而造成逾期的客戶可酌情考慮;
7.客戶提供我行認可的擔保,目前只有自有房產抵押和租賃權抵押。
❹ 批發零售業的風險分析
授信風險點主要考慮了客戶額度授信環節須考慮或可能存在的風險,其中包括了客戶信用風險在內的幾類風險因素。 由於行業門檻低,企業素質薄弱良莠不齊,客戶信用風險主要體現在企業資信較差,缺少履約能力或意願。此行業的客戶基本缺乏專業人才和市場營銷能力,規模偏小,經營穩定性差,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弱;經營不規范,存在著報表欠真實,不能反映企業真實財務狀況;企業信息透明度低,使銀行難以了解客戶經營的真實狀況;公司股權較混亂,雖然由幾名成員注冊的有限公司,但實際可能是由一名成員全部出資的情況。
信用風險的控制措施:
①關注借款人徵信報告中的信用記錄情況。徵信報告能反映客戶的信用卡消費情況和借貸情況,以此反映客戶的信用水平和月還款情況。但是因為時限或者聯網的情況,有些客戶的貸款記錄並沒有在上面反映出來。之前有一個做皮草生意的客戶,其家庭資產很大,但月日常支出達到了13萬元,信用記錄中並沒有顯示其有貸款,這么大的日常支出就有些不正常。合規性審查提出這個疑問,信貸員在調查時並沒有注意。後來信貸員與客戶聯系,客戶稱其剛買了一套房產,月供6萬余元。客戶提供了月還款的證明,這樣就可以解釋其高額支出的問題。另外,對於信用記錄中禁入或者關注類的客戶,應該謹慎對待,詳細了解客戶產生逾期的原因,如果屬於惡意拖欠的話應嚴格按照制度來執行。
②利用合理數據來反映客戶的經營能力。中小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不能反映客戶真實的財務情況,更多的則是根本不會做財務報表,只有現金日記賬情況。很多客戶並不會充分利用其開立的對公賬戶,而是對公和個人賬戶交替使用,現金流狀況無法反映其經營情況。在繳稅方面,許多批發零售的客戶也是將每月利潤做得很低以達到避稅的目的,這使我們在核實客戶收入的時候遇到很大困難。因此,信貸員在調查批發零售客戶的時候,應要求客戶提供相關的進銷貨單據以反映其進貨、存貨和銷售情況,要求客戶提供相關的代理和銷售合同來證明其有穩固的進貨和銷貨渠道等。對於其現金流情況,如果客戶稱其對公賬戶不怎麼用,那麼要求客戶提供主要利用的個人賬戶現金流情況。
③關注客戶企業股權情況。一般客戶注冊的小規模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相對混亂,要仔細分析其公司章程。如果客戶公司有幾名股東共同出資組建,則按照借款人占股情況對其有效資產和凈利潤進行分割;也有客戶稱為了注冊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兩人以上共同出資,因此找親戚或朋友一起,實際是由他自己出資注冊的,這樣需要另外的合夥人提供證明,否則應對客戶按占股情況對其有效資產和凈利潤進行分割;還有客戶夫妻或者家人分別開公司,則要重點了解幾個公司的關系,是否有關聯交易存在,關注客戶貸款用途。 客戶的市場風險與經營產品的市場價格波動成正比。產品市場價格上下波動越大,銀行所承受的風險越大,市場價格波動將引起產品滯銷或嚴重虧損,從而影響到客戶的支付能力和現金流的還貸能力。客戶風險偏好不同,其經營的風險也不同。風險偏好型客戶熱衷經營價格起伏較大的產品,依靠低位囤貨高位出貨獲利,其風險相對較大。另外,在金融海嘯的襲擊下「觸礁」的香港零售企業已上升到7家。其中,2000年11月在香港主板上市的佑威國際、泳衣及便服生產零售商德發集團在9月被清盤,「二戰」後於香港建立的最早期的電器店之一泰林無線電行、香港玩具生產商合俊集團旗下兩家工廠、成立於1983年的香港手錶製造及零售商宜進利深圳工廠在10月先後倒閉。小家電百靈達公司深圳工廠隨後宣布停止運營,而「金至尊」陷入財務困境。這些案例一方面說明了再優質的企業也難逃被經濟危機吞噬的厄運,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機開始向實體經濟蔓延,全球經濟危機現在迫使生產企業、經銷商要快速回籠資金,以彌補生產成本上漲、人民幣升值、出口退稅、通脹等種種因素的影響;零售企業不得不及時或縮短供應商應付款的賬期,從而導致資金鏈吃緊的情況非常嚴重。
市場風險的控制措施:
①應關注客戶的風險偏好,對投機類客戶風險應引起重視。對產品所屬行業、市場走勢、價格中長期走勢等有所了解,根據客戶經營方式和產品流通特性對其市場風險程度做出判斷。
②我們在選擇目標客戶的時候,最好選擇經營產品價格穩定、供應渠道穩定、銷售穩定的客戶。鎖定產品原則上以大宗、高流動性、價格穩定的原材料以及耐用的產成品等,以及對保存條件要求不高、便於移動和控制的產品為主。從目前形勢來看,紡織品、玩具、化工產品、鋼鐵等產品價格目前波動較大,對於從事相關行業銷售的客戶要謹慎對待,認真調查其日常經營情況。
③關注有鮮活保質期貨物的風險。一旦出現貿易糾紛或者周轉不靈,期間貨權存在自行滅失,銀行失去第一還款來源;對價格變動較大的產品要進行重點關注,並根據市場情況採取動態管理;對生產型企業的進口應根據企業的銷售訂單確定合理的原料進口額度。 批發零售行業進入的門檻較低,經營者的素質參差不齊,擁有的客戶資源不同,經營的效果也不一樣。經營風險主要體現在客戶的自身能力能否保證企業的正常持續經營,從上游來講即客戶能否與供貨商簽訂進貨合同,從下游來講能否擁有穩定的銷貨渠道,保持經營的持續性;第二是該行業的應收賬款和應付貨款金額較大,由於客戶下家違約,應收賬款形成壞賬,造成企業第一還款來源落空,導致客戶發生逾期;第三是存貨以及存貨周轉率的風險,經營批發零售的客戶一般會選擇旺季來臨之時抓緊備貨,以便擴大其銷售規模,因此會囤積大量的商品,我們要重點考慮存貨的價格風險和周轉情況。
經營風險的控制措施:
①要認真分析客戶的經營能力和戰略資源。信貸員在調查的時候,不僅要關注客戶經營的財務數據和抵押物情況,還要在與客戶交流的過程中了解客戶的經營期限,分析客戶對市場競爭和企業前景的把握。之前做過一個在天意市場經營化妝包的客戶,他的商品利潤率並不高,但這個客戶是在天意市場剛建成的時候就開始在那裡做生意,經營期限較長,周圍沒有經營類似產品的商戶,擁有穩定的進貨和銷貨渠道、市場競爭較小,因此這個客戶的經營能力沒有問題。還有一個客戶是與幾個朋友合夥成立公司,做塑料倒模生意的,來我行貸款是想再成立一個公司單做。客戶的經營能力和產品的銷量遭到審批人質疑,信貸員解釋該客戶與進貨公司有穩定的長期合作關系,他正是憑借這種關系入股,該公司全年的貨源均是他來提供的。並且,產品的銷路很穩定,國內市場對該產品的需求也很旺盛。因此,像這種擁有進貨或銷貨資源在手的客戶,其經營能力也沒有問題。
②要關注應收賬款賬期和回收情況。我們做過的好多客戶資產負債表做得非常簡單,應收應付均沒有體現。其實客戶在日常經營中,肯定會有很多的應收款和應付款,這是批發零售行業的特點。客戶從廠家進貨時一般是付全款,付款後貨物到達之前,這筆錢算作預付款。在批發行業中,客戶向超市、飯店等供貨,總有一個賬期,短則一個月,長的能達到幾個月甚至一年。這未結的貨款就是應收款。產品的銷售收入是客戶第一收入來源,如果貨款結不回來會對他的日常經營周轉造成影響。因此,在調查客戶經營情況時,要詳細了解客戶應收款情況,了解其以往是否能及時將貨款收回來。另外,也要了解其下遊客戶,選擇做上下游有長期合作關系的客戶。
③關注客戶企業的存貨規模以及歷史的存貨周轉情況,如果發現存貨因過季、價格變動受市場影響加大的,須謹慎關注。另外,關注客戶產品的行業情況,對客戶管理能力、產品成本、銷售市場競爭力等綜合分析。之前做過一個從事糧油批發的客戶,他以前在糧食局工作,對糧食市場行情非常了解,並且關注糧食期貨的價格,以便隨時調整自己的庫存。他有五個銷售點,分布非常科學,在北京市的周圍,以便很容易的將產品發送給下遊客戶。目前國際糧價在不斷上漲,因此他想貸款再囤一些糧食。像這樣對產品市場行情有把握的客戶,他的經營情況應該是非常好的。
❺ 批發,零售業需申報哪些稅種
1·批發和零售業需要繳納增值稅及增值稅的附稅,以及印花稅、房產稅、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固定資產有汽車的,還要繳納車船稅。
2·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稅率為17%或13%(稅目不同,稅率不同)。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
銷項稅=應納稅額*適用稅率
3·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4%,
應納稅額=銷售額*4%
4·企業只要交納了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就要繳納流轉稅的附加。其中:(均以繳納的流轉稅為稅基)
5·城建稅(城市的為7%、縣城的為5%、其它的為1%);
6· 教育費附加為3%;
7·其它地方附加大多為1%。
8·所得稅分3個檔次,其中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的稅率為18%;3萬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的,稅率為27%;10萬元以上的稅率為33%。
❻ 銀監會發布《綠色信貸指引》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動態的授信政策,實施風險管控,對中小企業有何意義
這個《指引》主要是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綠色、低碳、循環經濟,所以對於一些環保、低碳、節能的中小企業有好處,商業銀行可以優先貸款,但每家銀行的綠色信貸政策也不一樣,支持環保企業的力度大小也不一樣。
❼ 簡答題:商業銀行授信工作指引中規定,商業銀行對問題授信應採取哪些措施
第四十六條 商業銀行對問題授信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確認實際授信余額;
(二)重新審核所有授信文件,徵求法律、審計和問題授信管理等方面專家的意見;
(三)對於沒有實施的授信額度,依照約定條件和規定予以終止。依法難以終止或因終止將造成客戶經營困難的,應對未實施的授信額度專戶管理,未經有權部門批准,不得使用;
(四)書面通知所有可能受到影響的分支機構並要求承諾落實必要的措施;
(五)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追加擔保或行使擔保權;
(六)向所在地司法部門申請凍結問題授信客戶的存款賬戶以減少損失;
(七)其他必要的處理措施。
❽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的修改決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的決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條修改為:「本指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中資、中外合資、外商獨資商業銀行等。」
二、第四條修改為:「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貿易融資、票據承兌和貼現、透支、保理、擔保、貸款承諾、開立信用證等表內外業務。」
三、第四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商業銀行持有的集團客戶成員企業發行的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券資產以及通過衍生產品等交易行為所產生的信用風險暴露應納入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進行風險管理。」
四、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商業銀行制定的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制度應當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五、第十二條修改為:「一家商業銀行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包括第四條第二款所列各類信用風險暴露)不得超過該商業銀行資本凈額的15%,否則將視為超過其風險承受能力。
「當一個集團客戶授信需求超過一家銀行風險的承受能力時,商業銀行應當採取組織銀團貸款、聯合貸款和貸款轉讓等措施分散風險。
「計算授信余額時,可扣除客戶提供的保證金存款及質押的銀行存單和國債金額。
「根據審慎監管的要求,銀行業監管機構可以調低單個商業銀行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
六、第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商業銀行在對集團客戶授信時,應當要求集團客戶提供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集團客戶各成員的名稱、相互之間的關聯關系、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及證件、實際控制人及證件、注冊地、注冊資本、主營業務、股權結構、高級管理人員情況、財務狀況、重大資產項目、擔保情況和重大訴訟情況以及在其他金融機構授信情況等。」
七、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商業銀行給集團客戶貸款時,應在貸款合同中約定,貸款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單方決定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並依法採取其他措施:
八、第十八條增加一款:「(七)商業銀行認定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
九、第三十條修改為:「政策性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外國銀行分行等對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參照本指引執行。」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後,重新公布。
❾ 什麼是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
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上;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60人以上
❿ 批發零售業的基本條件
從事批發零售類的客戶,在我行申請授信,除了要符合總行規定的有關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注冊從事批發、零售業務且年檢合格的企(事)業法人;
2.在本地經營期限1年以上,對經營年限不滿3年的要多加關注;
3.具有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供銷渠道和良好的經營記錄,並要提供進銷貨渠道的相關資料;
4.具有真實的銷售背景,所經營商品市場情況比較穩定;
5.最低資本金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6.通過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詢顯示與銀行往來記錄良好,對於禁入類客戶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費而造成逾期的客戶可酌情考慮;
7.客戶提供我行認可的擔保,目前只有自有房產抵押和租賃權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