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零售葯店涉嫌批發葯品工商機關如何處理
零售葯店批發葯品應該歸葯品監督管理局查處,不是工商部門處理。
零售葯店批發葯品按未取得《葯品經營許可證》論處,按照《葯品管理法》第九章第七十三條「
......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葯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貳』 從事葯品銷售,零售需要什麼證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開辦葯品零售,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的企業,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開辦葯品經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2)衛生所從零售葯店批發葯品擴展閱讀
葯品銷售管理要求:
1、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葯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執業葯師注冊證等。
2、營業人員應當佩戴有照片、姓名、崗位等內容的工作牌,是執業葯師和葯學技術人員的,工作牌還應當標明執業資格或者葯學專業技術職稱。在崗執業的執業葯師應當掛牌明示。
3、銷售葯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①、處方經執業葯師審核後方可調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但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確認的,可以調配;調配處方後經過核對方可銷售。
②、處方審核、調配、核對人員應當在處方上簽字或者蓋章,並按照有關規定保存處方或者其復印件。
③、銷售近效期葯品應當向顧客告知有效期。
④、銷售中葯飲片做到計量准確,並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項;提供中葯飲片代煎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銷售葯品應當開具銷售憑證,內容包括葯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規格等,並做好銷售記錄。
『叄』 葯品批發經營企業應將葯品銷售給什麼企業
同樣的葯品批發企業,零售葯店,醫療機構(醫院、診所、衛生院)。原料葯還有可能銷售給生產企業
『肆』 零售葯店給醫院批發了一批葯,違反了葯品法第幾條
違反《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葯品管理法》第八十條的規定給予其兩項行政處罰,即:責令改正從無葯品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葯品,並處購進葯品金額2倍的罰款。
『伍』 葯品批發零售
葯品經營企業只能是批發或者零售,不能兩者同時進行.
第十四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憑《葯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第十五條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陸』 開辦個人批發和零售葯店的具體程序有哪些
個人開辦葯店,要是在頭幾年可算是件大難事,因為不僅要具備雄厚財力,
託人找關系「攻關」當地葯監部門或工商局更是一件讓投資者感到頭疼的事。
不過,對於熱衷投資辦葯店的個人來說,這個月是一個真真正正的「紅五月」:
北京市葯品監督局將對今年上半年新辦的100家葯店實行公開招標———
近日,讀者劉先生在得知北京將放寬個人辦葯店的有關限制,並允許以個
人名義投標100家新辦葯店的消息後,特向本報咨詢有關個人開辦葯店的具體
事宜,記者為此進行了相關采訪。
■政策支持:四大條件必須具備據國家葯監局的有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規定: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組織,開辦葯品
經營的業務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第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
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第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
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及其管理者;第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這些規定具體到北京市,一是店面面積需達到150
平方米以上,二是要通過GSP(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定)認證,三是必須配備
專職執業葯師。
■葯店現狀:連鎖經營效益好目前葯店的毛利率在20%~40%之間,比起
家電流通領域最多3%~5%的毛利可算是「暴利」,所以花上幾十萬甚至上百
萬元搶個葯店的「殼資源」,一度成為有些老闆投資葯業的首選項目。
據統計,北京市大小葯店共有千餘家,其中經營較好的是連鎖經營的葯店。
現今,國內葯品零售市場上共有四大連鎖:北京醫葯股份、金象大葯房、同仁
堂、永安堂,每家連鎖分店都超過了40個。據統計,到2001年年底,北京連鎖
葯店的數量達到了國內葯店總數的30%,至今北京市共有零售葯店1283家。
但是過多的葯店增長使得弊大於利。隨著醫保改革的深入,一些有實力的
葯品連鎖集團將開辦或兼並其他效益不佳的小葯店,從而使葯店向「集團軍」
轉化。
單就這一點而言,新《葯品管理法》有關開辦葯店的規定對於那些有經濟
實力和管理能力的個人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可促使其向規模化發展。而這
次對100家葯店的招標行動,無疑是幾大連鎖葯店競爭「大哥大」的擂台賽。
■運作關鍵:進葯驗收最重要如果符合新《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個人投
資開葯店的前景如何呢?是賠是賺非常關鍵。業內人士就店面租金、裝修、員
工工資、廣告費用等給記者算了一筆賬:
比如在北京亞運村地區一般臨街黃金地段開葯店,100平方米面積一年的
租金幾十萬。一般需要10~15名工作人員,執業葯師工資在1500~2000元/月,
一般員工工資在800~1000元/月。還需要幾十平方米的倉庫。廣告費用的支
出較有彈性,可根據企業規模而定。在經營中,一般葯品從批發到零售的利潤
空間是15%~30%。
除了考慮成本問題,有關專家還提醒投資者:葯品經營企業購進葯品,必
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葯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葯品經營企
業的購銷葯品,必須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即葯品名稱、劑型、規格、批號、
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單位、購銷價格、購銷數量、購銷日期等各項數據。
■行家建議:新建小區開辦尤佳投資葯店的共同目的是,等到開放葯品零
售市場時,希望外資的進入能讓連鎖葯店賣個好價錢。位於北京市西城區新街
口的金象大葯房總部的一位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開葯店的一些建議。他認為開
辦葯店應注意三大問題:一是要加盟連鎖經營,降低購貨成本;二是要准確選
址。北京目前許多新建小區尚沒有葯店,在很大程度上為投資者提供了機會;
三是投資者要從公正、客觀的角度為顧客服務,提高服務質量。
中國醫葯商業協會連鎖辦王錦霞女士在分析5月份100家葯店公開招標時認
為,根據北京市規劃,為了方便市民購葯,今後在北京8個城區內,每隔350米
就會有一家葯店,而王府井、前門、西單以及崇外大街等繁華商業區不限制距
離。但對個人投資者來說,如果中標,最好選擇處在「真空」點的位置開辦,
因為有些街道或近郊小區附近沒有葯店,可以「以精取勝」。
據記者觀察,目前北京市已經出現了開放式大型平價葯店,不僅葯價便宜、
環境優美,市民還可以像逛超市那樣進行「休閑」;不少連鎖葯店還開設了24
小時營業的「店中店」,並提供近距離送貨;還有的葯店開辦了免費專家熱線
電話咨詢服務。業內人士分析,這些不斷翻新的名堂,給個人開葯店提供了眾
多很好的啟迪和借鑒模式。
不過,對於像劉先生這樣的個人投資者來說,光有資金還不夠,還需注意
的是,這次招標雖然對個人投資者敞開了大門,但「門檻」不低:無論是對資
金多少、營業面積、庫房大小,還是對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都有具體規定。而
且,最為關鍵的一條「通行准則」是:中標成功後開辦葯店的負責人必須具有
3年以上醫葯專業相關的工作管理經驗。
賣葯,是關乎生命和健康的大事,不像投資賣食品,只要有錢就能開家食
品店。個人開辦葯店,雖然有點「水中撈月」的感覺,離我們是既不遠,也不
近,但對有財力和實力的個人投資者而言,前景肯定是「看上去很美」。
參考資料:《健康時報》
『柒』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在零售葯店零售的葯品是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在零售葯店零售的葯品是麻醉葯品和一類精神葯品,二類精神葯品是可以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第二類精神葯品。
根據《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區域性批發企業可以向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取得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使用資格的醫療機構銷售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
由於特殊地理位置的原因,需要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取得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使用資格的醫療機構銷售的,應當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審批情況由負責審批的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批准後5日內通報醫療機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批准區域性批發企業時,應當明確其所承擔供葯責任的區域。區域性批發企業之間因醫療急需、運輸困難等特殊情況需要調劑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的,應當在調劑後2日內將調劑情況分別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7)衛生所從零售葯店批發葯品擴展閱讀
依據《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是指列入麻醉葯品目錄、精神葯品目錄(以下稱目錄)的葯品和其他物質。精神葯品分為第一類精神葯品和第二類精神葯品。
目錄由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
上市銷售但尚未列入目錄的葯品和其他物質或者第二類精神葯品發生濫用,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該葯品和該物質列入目錄或者將該第二類精神葯品調整為第一類精神葯品。
第四條
國家對麻醉葯品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實行管制。除本條例另有規定的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進行麻醉葯品葯用原植物的種植以及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的實驗研究、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等活動。
第五條
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的監督管理工作,並會同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對麻醉葯品葯用原植物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對造成麻醉葯品葯用原植物、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為進行查處。
國務院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有關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公安機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造成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為進行查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有關的管理工作。
『捌』 零售葯店批發葯品工商機關如何處理
零售葯店批發葯品應該歸葯品監督管理局查處,不是工商部門處理。
零售葯店批發葯品按未取得《葯品經營許可證》論處,按照《葯品管理法》第九章第七十三條「 ......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葯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玖』 護士倒賣葯品犯法嗎
肯定犯法了
一、葯品是特殊商品,我國實行的是專營許可證制度,無證經營的,即屬違法。
二、任何個人,包括醫生、護士,那怕是專家,就其個人而言,都無權擅自從事葯品買賣活動。
三、根據《葯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章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第四條按照《葯品管理法》第14條規定,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應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並符合以下設置標准: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機構)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國家對經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應符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並符合以下設置規定: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經營處方葯、甲類非處方葯的葯品零售企業,必須配有執業葯師或者其他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質量負責人應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葯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驗。
經營乙類非處方葯的葯品零售企業,以及農村鄉鎮以下地區設立葯品零售企業的,應當按照《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配備業務人員,有條件的應當配備執業葯師。
企業營業時間,以上人員應當在崗。
(三)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6條、第83條規定情形的;
(四)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以及衛生環境。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設立零售葯店的,必須具有獨立的區域;
(五)具有能夠配備滿足當地消費者所需葯品的能力,並能保證24小時供應。葯品零售企業應備有的國家基本葯物品種數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國家對經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綜上,醫療機構的從業人員,依法從事葯品批發、零售工作,當然是可以的。如果是個人私自從事葯品買賣活動,是一種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