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GDP與銷售額的關系,到底怎麼算啊
GDP = 消費 + 投資 + 政府支出 + 出口 - 進口(意思就是老百姓花費的總數+存到銀行的錢+政府的花費+出口到國外總值-從國外進口貨物總值)————這樣就好理解了吧?這是會計學上說的,通俗點就是算賬。
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ct,簡稱GDP;亦稱國內生產毛額、本地生產總值),是一個領土面積內的經濟情況的度量。
它被定義為所有在一個國家內一段特定時間(一般為一年)里所有生產產品和貨物的總值。它與國民生產總值(GNP)不同之處在於,GDP不將國與國之間的收入轉移計算在內。也就是說,GDP計算的是一個地區內生產的產品價值,而GNP則計算一個地區實際獲得的收入。
GDP最常見的計算公式是:
GDP = 消費 + 投資 + 政府支出 + 出口 - 進口
Ⅱ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與GDP關系是
gdp更能代表城市的發展水平。因為gdp是一個綜合的核算指標,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創造並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收入之和;從產品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價值與貨物和服務凈出口價值之和。因此,使用gdp及其構成就可以說明一個城市的經濟規模、投資消費水平、進出口貿易狀況、居民收入水平、企業營業收益等多個方面的情況。
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只是描述商業方面的一個指標,僅反映商業規模,對城市發展水平的描述力遠不如gdp。
比較全面的判斷應該是這樣的:如果a城市的gdp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b城市高,但gdp卻低於b城市,應該說明a城市的整體發展水平不如b城市,但是商業發展具有優勢,如需判斷a城市的商業是否超過b城市,還需參照購銷總額、庫存、盈利情況等其他指標。
Ⅲ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與 GDP之間有什麼關系
GDP包含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GDP是從最終使用的角度反映一個國家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最終成果的一種方法。最終使用包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資本形成總額及凈出口三部分。
GDP是一個綜合的核算指標,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創造並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收入之和。
GDP及其構成就可以說明一個城市的經濟規模、投資消費水平、進出口貿易狀況、居民收入水平、企業營業收益等多個方面的情況。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只是描述商業方面的一個指標,僅反映商業規模,對城市發展水平的描述力遠不如GDP。
(3)GDP中批發和零售業擴展閱讀:
數據來源與研究方法:
國內生產總值按照國家統計年鑒的定義,國內生產總值是指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常住人口最終生產的產品或者服務按照市場價格計算的總值。它是一個國家或者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記作GDP。
社會消費品零食總額,指國民經濟各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總額。它是反映各行業通過多種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會集團供應的生活消費品總量,是研究國內零售市場變動情況、反映經濟景氣程度的重要指標,記作RE。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更多的與自身滯後一期和二期之間存在較強的關系,與滯後一期和二期的GDP之間也有一定關系,但是這種關系沒有與它自身滯後期數據關系那麼強。
Ⅳ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與GDP之間有什麼關系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與GDP之間,有間接的正比例關系。如果某年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了,那新增的商品就需要生產製造企業相應增加生產數量,企業規模就可以擴大,生產增加值(GDP)就增長了。而生產企業的擴大還可以更多的安排勞動力就業,而更多的就業人數自然可以帶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連帶帶動製造企業相應增加生產數量,進一步增加GDP總量。如此良性循環。
反之,若某年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減少了,那生產製造企業就被迫減少商品生產數量,企業規模就可能縮小,裁減工人,導致生產增加值(GDP)相應減少。
這就是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與GDP之間的間接正比例關系。
Ⅳ GDP是什麼意思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Real GDP per capita)是人們了解和把握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有效工具,即「人均GDP」,常作為發展經濟學中衡量經濟發展狀況的指標,是最重要的宏觀經濟指標之一。
Ⅵ GDP的相關知識
1、含義
答:國內生產總值即GDP是指一個國家在本國(或地區)領土上,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產品和勞務的市場價值的總和。理解這一概念應注意以下四個問題:
GDP只包括最終產品價值,而不包括中間產品價值。
計入GDP的最終產品中既包括物質產品,也包括非生產性勞務。隨著經濟技術的不斷發展,非生產性勞務在現代經濟總量中的比重日益增加。非生產性勞務雖然不同於物質生產,但能夠滿足社會生產和人們生活的需要,屬於現代的綜合性生產。
國內生產總值中包含折舊費。折舊是對原有資本存量消耗的補償。折舊可以反映資本設備的更新速度,國民生產總值中包含折舊費,可以反映技術進步的程度。
計入一定時期的GDP的最終產品和勞務,必須是該期所生產的。
2、三種計算方法
第一,支出法,也叫最終產品法。是從使用角度考察,GDP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領土上,在一定時期內居民、廠商、政府和國外部門購買最終產品和勞務的支出總額。其計算公式如下:GDP=C+I+G+(X-M)
按支出法計算GDP的主要項目:
1. 消費支出
(1)耐用品支出
(2)非耐用品支出
(3)勞務支出
2. 投資支出
(1)固定投資
(2)存貨投資
3. 政府購買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購買
4. 凈出口
(1)出口(+)
(2)進口(-)
第二,收入法,又叫生產要素法。從分配角度考察,GDP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領土上,在一定時期內生產要素所有者得到的報酬總和。其計算公式:國內生產總值=生產要素收入總和+折舊+間接稅凈額=工資+利息+地租+利潤+折舊+(間接稅-政府補貼)
第三,生產法 ,也叫部門法。從生產角度考察,GDP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領土上,在一定時期內各部門的增值的總和。GDP是由不同的行業生產的,從生產方面衡量GDP就是把GDP的生產按行業分類,然後把各行業提供的商品和勞務的增值加總起來就得到國民生產總值。為了避免重復計算,在計算各行業的GDP時,應採用增值法。計算公式:國內生產總值=各部門增值的總和=農業和采礦業的增值+建築業和製造業的增值+交通和公用事業、批發和零售商業、金融保險和不動產、勞務、政府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