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沒有許可證私自批發柴油是違法嗎
司法實踐中,非法經營汽油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而非法經營柴油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一直存在爭論。
一、不構成犯罪觀點
銷售柴油的行為觸犯的《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屬於商務部的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屬於部門規章,不是行政法規。柴油不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
銷售柴油的行為沒有觸犯國務院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該《條例 》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險化學品名錄》中沒有柴油。
銷售柴油的行為不屬於刑法第225條第四項所稱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對「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的具體含義,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無立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沒有司法解釋明確列舉,如果對無《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營業執照而銷售柴油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
二、構成犯罪觀點
對於柴油的經營資質許可,行政許可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雖然未做明確規定,但行政許可法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國務院可採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國務院2004年出台的《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就將「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列入其中,明確設定行政許可。同時,該決定也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對實施本決定所列各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並予以公布」。2006年國務院商務部公布《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對成品油經營資格條件、程序等進行具體化規定。由此也可以看出,商務部頒布《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是對國務院決定的細化,整個成品油的經營許可早在2004年已經由國務院以決定的形式認定屬於行政審批經營的許可范圍之內。作為成品油一類的柴油,其經營許可當然屬於國務院以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
Ⅱ 成品油經營權、批發權和零售權,這幾種權利的關系以及要取得以上這幾種權利,
礦山經營權是 企業工商注冊 的企業經營權 以及 采礦權許可 的綜合權利。在采礦的權能包括:資源開采權,礦區勘查權,礦產品銷售權(特殊礦產銷售需要許可),土地使用權(許可)等。采礦證的開采權是主權利。經營權可以通過租賃等方式獲得,但不等同於采礦權,不能自主轉讓,轉讓需要由采礦權人決定。
Ⅲ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可以作為條件轉讓、轉租或轉借嗎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是不可以作為條件轉讓、轉租或轉借的。
根據《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務部和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取得成品油經營資格的企業名單以及變更、撤銷情況進行公示。
第三十六條 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不得偽造、塗改,不得買賣、出租、轉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轉讓。已變更或注銷的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應交回發證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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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成品油經營企業要求變更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有關事項的,應向申請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經營單位投資主體未發生變化的,屬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船籍管理部門的船舶名稱變更證明;屬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附任職證明和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不涉及油庫和加油站遷移的經營地址變更,應提供經營場所合法使用權證明。
經營單位投資主體發生變化的,原經營單位應辦理相應經營資格的注銷手續,新經營單位應重新申辦成品油經營資格。
Ⅳ 成品油批發經營許可證應該如何辦理
到發改委1成品油零售企業經營資格申請表。 2申請單位營業執照 3法人代表身份證明 4省經貿委批復 5土地使用證明文件 6消防驗收安全意見書 7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8加油機計量合格證 9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 10加油點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1供油協議(三年) 12加油點驗收報告
Ⅳ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根據《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辦成品油經營許可證需要按照如下流程進行辦理:
第五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批發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由商務部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批發經營許可。
第六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倉儲、零售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市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倉儲或零售經營許可。
《成品油經營許可證》是為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經營行為,維護成品油市場秩序,保護成品油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12號)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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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一個提醒事項,進行成品油經營除了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證件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因為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文件,成品油特指汽油、柴油、煤油。
它關繫到國計民生甚至國家安全,是國家的戰略儲備物資,是一種限制流通物。成品油的生產、銷售、倉儲、運輸需要辦理許可,領取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並經工商登記方可經營。
需要有成品油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後才能經營,否則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Ⅵ 如何辦理成品油進出口批發經營許可證
國營貿易企業是經國家特許,獲得從事某類國營貿易管理貨物進口經營權的企業或機構。該辦法第七條還規定,具有對外貿易經營資格以及經營國營貿易管理貨物必備條件的企業,經外經貿部登記備案,可成為非國營貿易企業。外經貿部在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前將徵求國家經貿委的意見。前款規定的條件由外經貿部會同國家經貿委制定,並由外經貿部公布。
《關於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企業資格備案申請條件、申報材料和申報程序的公告》
二、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企業資格備案申請條件、申報材料
(一)申請條件:
1. 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2. 具有進出口經營企業資格和相應的經營范圍;
3. 具有相應的采購和銷售渠道,了解國內外市場情況;
4. 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達到A級以上;
5. 擁有不低於1萬噸的成品油水運碼頭或成品油管輸、鐵路專用線等接卸條件,擁有庫容不低於5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庫;有合格的儲運、消防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
6. 申報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的企業需按燃料油及其他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煤油、石腦油、蠟油)兩類分別上報。
四、原油、成品油、化肥非國營貿易進口經營企業資格備案申報程序
(一)地方企業通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以下簡稱「地方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申報,地方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核實並出具意見後上報外經貿部,抄報國家經貿委。
Ⅶ 營業執照和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都包含汽油,柴油可以批發經營嗎
針對您所闡述的情況,具備營業執照和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包含汽油、柴油的話,其可以批發汽油、柴油。
Ⅷ 沒有經營許可證私自批發柴油是否違法
個人賣汽油,柴油是犯法的。
《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未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擅自從事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由所在地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制止,並給予行政處罰。
這里只是說給予行政處罰,刑法對此並沒有明確規定倒賣成品油是屬於違反刑法的行為,也就是說,販賣成品油一般不構成違反刑法的行為,因而也就不存在接受刑罰處罰的問題。當然,如果涉及走私,那就以走私罪論處。 但行政處罰亦有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行政拘留等方式。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沒有許可證,私人買賣汽油柴油是違法的。如果買賣的數量較大,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三條國家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第六條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設區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地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