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限額以上企業
限額以上貿易企業是一類有額度限制的企業。我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對納入定期統計報表范圍的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住宿餐飲企業的銷售(營業)額及從業人員標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原來的規定還包括了從業人員的限定,現在已取消。
規定,具體為:
(1)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下同)。
(2)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
(3)住宿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4)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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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規定還有規模以上企業一類:
規模以上企業是一個統計術語。一般以年產量作為企業規模的標准,國家對不同行業的企業都制訂了一個規模要求,達到規模要求的企業就稱為規模以上企業,規模以上企業也分若干類,如特大型企業、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等。
規模以上企業分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規模以上商業企業。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
規模以上商業企業是指年商品銷售額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和年商品銷售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
② 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屬於服務業嗎
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屬於服務業。
③ 什麼叫限額以下企業
限額,這里指的是銷售限額。一般以年銷售額為准。比如年銷售額5000萬元以下企業,可以表述為限額5000萬元以下企業。
④ 什麼是限額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額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Total Retail Sales of Consumer Goods)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
其中,對居民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予城鄉居民用於生活消費的商品金額;對社會集團的消費品零售額,是指售給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居委會或村委會等,公款購買的用作非生產、非經營使用與公共消費的商品金額。
在各類與消費有關的統計數據中,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表現國內消費需求最直接的數據。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國民經濟各行業直接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的消費品總額。它是反映各行業通過多種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會集團供應的生活消費品總量,是研究國內零售市場變動情況、反映經濟景氣程度的重要指標。
⑤ 什麼叫限額以上批零住餐業
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商品零售額是指零售的銷售收入。
我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對納入定期統計報表范圍的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住宿餐飲企業的銷售(營業)額及從業人員標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具體為:(1)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下同),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上;
(2)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60人以上。
⑥ 什麼是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
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上;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60人以上
⑦ 什麼是 限額以上 住宿餐飲業
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是統計學指標,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的住宿業和餐飲業。
中國住宿和餐飲業存在以小型住宿和餐飲居多,大中型住宿和餐飲較少的格局,為了方便對住宿和餐飲行業進行統計,區分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採取全面調查。而限額以下餐飲業數量龐大,採取抽樣調查方法進行統計。
住宿餐飲業是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傳統行業,在拉動消費增長、擴寬就業渠道、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等諸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現通過相關數據對我市住宿餐飲業現狀進行分析,並對現存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為更好地實現我市住宿餐飲業平穩健康發展服務。
限額以上建設項目是限額以下建設項目的對稱。是對建設項目買行分級管理的一種方法和制度。指總規模或總投資超過或等於規定限額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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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限額以上建設項目規劃:
中國「一五」時期,對建設項目主要是按項目投資總額的大小劃分為「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兩類來實行分級管理。60年代,為了反映中央關於大型企業與中小型企業相結合、以中小型企業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情況,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各項建設條件的變化,國家不斷調整了規定限額的標准,並多次調整了審批許可權。限額以上建設項目,一般是指其總投資大於或等於3000萬元的項目。
凡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建設項目,其立項報告、計劃任務書、總規模、總概算等均須經國家計劃委員會批准; 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則須經國家計劃委員會上報國務院批准,限額以上建設項目均由國家統一管理。
⑧ 什麼是:限額以下服務業企業
限額以上單位:我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對納入定期統計報表范圍的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住宿餐飲企業的銷售(營業)額及從業人員標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具體為:(1)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下同),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上;(2)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同時年末從業人員在60人以上;(3)住宿業:星級飯店或旅遊飯店;(4)餐飲業:年營業總收入200萬元以上,同時年末從業人員40人以上。不滿足以上條件的企業就是限額以下企業。
⑨ 限額以上零售業和限額以下零售業是怎麼分的
限額以上零售業和限額以下零售業的區分主要是依據銷售(營業)額。
限額以上零售業主要包括:
1、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下同);
2、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
3、住宿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4、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對於限額以上的規定企業主要是對納入定期統計報表范圍的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住宿餐飲企業的銷售(營業)額及從業人員標准作出規定,所以統計年鑒上的數據都是限額以上的。
限額以上就是指在有額度限制之上的企業,限額以下就是指在額度限制之下的企業。
統計年鑒上分的標准就是相關的銷售(營業)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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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業的發展模式:
1、連鎖商業。
指眾多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零售企業,在核心企業(連鎖總部)的領導下,以經濟利益為連接紐帶,統一領導,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通過規范化經營管理,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現代流通組織形式。
2、連鎖超市。
是連鎖商業形式和超級市場業態兩者的有機結合。它是我國現代零售業主流,在發展中進一步細分和完善。如大型綜合連鎖超市(GMS),主要經營大眾商品,其中70%是百貨,30%是食品。又如倉儲式會員店連鎖超市,以零售方式運作批發,採用會員制。
3、特許經營。
是一種根據合同進行的商業活動,體現互利合作關系。一般是由特許授予人(簡稱特許人)按照合同要求,約束條件給予被授予人(簡稱受許人,亦稱加盟者)的一種權利,允許受許人使用特許人已開發出的企業象徵(如商標、商號)和經營技術、訣竅及其他工業產權。特許經營分為:
(1)商品商標型特許經營。
(2)經營模式特許經營。
(3)轉換特許經營。
4、商業街。
由經營同類的或異類的商品的多家獨立零售商店集合在一個地區,形成的零售商店集中區,也有集購物、休閑、娛樂綜合功能的商業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