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超市的鮮活肉蛋按稅局規定免徵增值稅,申報表一免徵增值稅填寫是按總價填寫還是按價稅分離填寫
由於是免徵增值稅的,而增值稅是價外稅,即然免掉了,等於沒有了增值稅,所以銷售價就存在稅了。
申報表一免徵增值稅填寫是銷售價格,不要價稅分離了。
B. 一般納稅人,銷售免稅農產品賬務處理
1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銷項稅額
2 借:應交稅費-銷項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
免稅農產品是指免交增值稅的農業產品。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免稅農產品的抵扣13%則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發票即可。而且在采購的構成中非免稅農產品的應交稅額會流轉到本環節,免稅農產品由於實際上並沒有發生納稅,故在本環節不會承擔上一環節的稅賦,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進項稅。
C. 一般納稅人零售環節免稅收到鮮活肉蛋9稅率的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購入免稅農產品是按照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需要先還原在計算扣除
購入金額/(1-扣除率)*扣除率
D. 對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是利還是弊
一、政策的主要內容及出台背景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近期發布了《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以下稱75號文),75號文主要的主要內容是:
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上述產品中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批發、零售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後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國務院在2012年8月發布的《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中規定「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有條件的鮮活農產品」,75號文主要是為了落實文件中關於減輕流通產業稅收負擔的規定。目前為止,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在批發和零售環節實現了全部免徵增值稅。
二、75號文與之前政策的對比分析
75號文實施之前,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應該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於13%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於3%的徵收率,下游企業無論從一般納稅人處還是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的鮮活肉蛋產品可以憑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普通銷售發票,按照13%的扣除率抵扣進項稅。
75號文實施之後,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如果納稅人選擇了免稅的待遇,銷售免稅鮮活肉蛋產品時只能開具普通發票,無論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同時,下游企業購入這些免稅鮮活肉蛋產品時取得的普通發票不能用於進項稅金抵扣,除非上游銷售者放棄免稅待遇,改為按照銷售應稅產品處理。
三、75號文執行後的不同主體影響分析
1.納稅人將免稅鮮活肉蛋產品銷售給終端消費者和營業稅納稅人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例如飯館等)。
75號文的政策出發點就是降低流通產業稅收負擔,鮮活肉蛋產品批發零售環節免稅,可以減少從事批發零售納稅人的增值稅支出,同時也可以降低終端銷售的價格,使得終端銷售價格中增值稅的因素在減少。可以到達利好從事批發零售納稅人和終端消費者的目的。
由於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購入的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因此,這些企業購入的無論是應稅產品還是免稅產品對其流轉稅影響都不是特別大,流通環節免稅還可能適當降低采購價格,對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來說也算是利好。
2. 納稅人將免稅鮮活肉蛋產品銷售給從事加工生產銷售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由於增值稅是對生產和銷售各環節徵收的一種流轉稅,道道徵收,也是一種鏈條稅,實行環環抵扣機制,下一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可以扣除上一環節已經繳納過的增值稅。納稅人將免稅鮮活肉蛋產品銷售給從事加工生產銷售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銷售方選擇了免稅待遇,則從事生產加工銷售的下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無法取得進項稅抵扣憑證,使得增值稅抵扣鏈條人為的斷裂。由於銷售方選擇了免稅待遇,則其購進時的進項稅金不得抵扣,這部分增值稅金只能是作為價格的一部分轉嫁到下游企業,下游企業再銷售時就會對這部分從上游轉嫁過來的增值稅金再徵收一次增值稅,形成了重復征稅,因此,以免稅貨物為原材料繼續從事生產加工,就會產生重復征稅,最終的結果是推高終端環節的銷售價格。
例如從事肉類食品加工的企業,從批發牛肉的企業購入牛肉作為原材料進行生產加工,批發企業享受了免稅待遇,而牛肉作為原材料到了加工企業無法進行進項稅金的抵扣,使得加工企業最終銷售肉類食品時承擔了較重的增值稅。因此,75號文的實施雖然減輕了批發零售企業的增值稅負擔,但是變本加厲的加重了下游深加工企業的增值稅負擔,從整個環節上看並沒有起到減免稅的效應。
另外,快餐企業也是鮮活肉蛋的主要采購方之一,很多快餐店都有外賣業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食品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2號)的規定,快餐店銷售非現場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因此,快餐店也有可能成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那麼快餐店購物用於加工食品的鮮活肉蛋等也可能存在重復征稅的問題,也就是說快餐店按照增值稅17%的基本稅率計算銷項稅,但是由於購入的鮮活肉蛋等無法取得可抵扣的發票,而造成重復征稅的問題。
從增值稅道道徵收、換換抵扣的徵收原理來講,是十分排斥直接減免稅的,增值稅的減免稅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減免稅,這種減免稅很可能會產生某一環節的納稅人少繳稅,而下游環節的納稅人變本加厲多繳稅,因此,因此應該減少直接減免的范圍。
如果征管條件及財政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採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和先征後返等方式,這些優惠方式屬於財政補貼,即可以保證增值稅鏈條的延續,同時也可以讓從事批發零售的納稅人直接受益,但是目前我國的現實條件可能還不允許這樣做,主要原因是採用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和先征後返等方式進行增值稅優惠,需要有徵收機關的配套管理、納稅人健全的財務核算以及較高的稅收遵從度,但是,目前我國從事鮮活肉蛋批發零售的企業數量眾多、大小不一、財務核算水平參差不齊且部分企業稅收遵從度較低,另外,還需要從財政支付資金,在目前財政收入不景氣的環境下恐怕難以實現,有很多約束性條件。
E. 鮮活肉蛋減免稅免個人所得稅嗎
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鮮活肉蛋產品,僅僅指的是豬牛羊和雞鴨鵝,其他動物不免。不免徵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
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也免徵個人所得稅。當然,也包括鮮活肉蛋產品。
F. 納稅人從批發,零售購進適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抵扣進項的憑證
「適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的表述意思是,「並非所有蔬菜、肉、蛋都是免稅的,而且免稅的農產品不止這些蔬菜、鮮活肉蛋」。換句話說,「免稅農產品」和「蔬菜、鮮活肉蛋」在「免徵增值稅」這個方面是「交叉關系」,也就是如果A={農產品},B={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C={免徵增值稅的產品},則A∩C={免稅農產品},B∩C={使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A∩C)∪(B∩C)={不得作為抵扣進項憑證的產品}。
G. 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的稅率是多少
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是13%。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就是這13%的稅率國家不征了,免了,就不存在稅率問題了。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選擇稅率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