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產品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哪些在零售環節徵收,哪些要征兩道消費稅。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於銷售時納稅。其中自產自用的用於本企業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如果受託方是個體經營者,委託方需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後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
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報關者於報關進口時納稅。金銀首飾消費稅由零售者在零售環節繳納,超豪華小汽車在此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加征11%的從價稅和0.005元/支的從量稅。
企業生產的需要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在銷售時應當按照應繳消費稅額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實際繳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生銷貨退回及退稅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如按規定不予免稅或者退稅的,應視同國內銷售,按上款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⑵ 哪些消費品,於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哪些於<br/>批發零售環節徵收呢
只有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其他應稅消費品都是在生產環節繳納消費稅,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
⑶ 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有
選B 金銀首飾,C 鑽石及其飾品。消費稅屬於價內稅,實行單一環節徵收,一般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中,由於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必再繳納消費稅。 金銀首飾、鑽石及鑽石飾品改在零售環節征稅。 (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銀首飾消費稅有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 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
拓展資料:消費稅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稅,屬於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⑷ 在哪些環節需要繳納消費稅,稅率
(1)生產應稅消費品
①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對外銷售的,在銷售時納稅。
②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③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
④工業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視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按規定徵收消費稅:將外購的消費稅非應稅產品以消費稅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將外購的消費稅低稅率應稅產品以高稅率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
(2)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
①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託方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受託方為消費稅的扣繳義務人,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
【特別關注】委託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託方收回後繳納消費稅。個人不能成為消費稅的扣繳義務人。
②委託方將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准予按規定抵扣。
(3)進口應稅消費品
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繳納關稅、進口消費稅和進口增值稅,由海關代征,於報關進口時納稅。
(4)零售應稅消費品——金銀首飾(含鉑金)、鑽石及鑽石飾品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①納稅人從事零售業務的,在零售時納稅。
②金銀首飾的帶料加工、翻新改制、以舊換新等業務,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但金銀首飾的修理和清洗,不繳納消費稅。
③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在移送時繳納消費稅。
(5)批發環節應稅消費品——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計征的消費稅。
①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從價稅。
【特別關注】卷煙批發企業在計算應納稅額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稅款。
②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⑸ 消費稅的徵收環節有哪些
1、消費稅是價內稅(計稅依據中含消費稅稅額),增值稅是價外稅(計稅依據中不含增值稅稅額);兩者都是流轉稅。
2、消費稅的絕大多數應稅消費品只在貨物出廠銷售(或委託加工、進)環節一次性徵收,以後的批發零售環節不再徵收。增值稅是在貨物生產、流通各環節道道徵收。
對從價徵收消費稅的稅應稅消費品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額的稅基是相同的,均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3、消費稅是增值稅的配套稅種,它是為適應建立以增值稅為普遍調節稅種,對生產經營環節實行普遍徵收,輔之消費稅作為特殊調劑稅種,選擇部分消費品(香煙,酒類,化妝品,高檔轎車等),實行交叉征稅的雙層調節機制的流轉稅而設置的一個新稅種。
4、增值稅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稅種,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稅的時候是交到國稅,然後由國稅劃撥25%給地稅。消費稅是中央稅種,全部歸中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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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卷煙批發環節的消費稅,是指,從批發商賣給零售商這一環節,批發商要交的消費稅嗎
理解正確。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
⑺ 稅法上關於消費稅那章,有段講卷煙在商業批發環節繳納消費稅
樓上兄台說得很『法規化』,具體在做題和實務的時候就難以把握。我發覺很多人在網上問這個問題。
我以前看CPA稅法的時候,專門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並翻看了有關資料,才明白了其中竅門
凡是有『卷煙批發許可證』的企業,都是批發企業
凡是沒有『卷煙批發許可證』的企業,都不是批發企業
所以,凡是稱為卷煙批發企業的,都是持有卷煙批發許可證的
【題目中,一般會註明XX企業具有卷煙批發資格、XX卷煙生產企業生產卷煙並持有批發許可證、XX集團持有卷煙批發許可證、XX卷煙批發企業,諸如此類的明示或暗示】
批發企業向批發企業銷售卷煙,不交批發環節消費稅
非批發企業向批發企業銷售卷煙,不交批發環節消費稅
批發企業向非批發企業銷售卷煙,一律要交批發環節消費稅
舉例子:
XX卷煙集團持批發許可證,向某零售店零售了一箱卷煙;同期用兩箱卷煙投資開了一家卷煙零售店
【在這里,題目雖然註明是『零售』了一箱或兩箱卷煙而爾,但卻是批發企業向非批發企業銷售,屬於批發環節】
XX卷煙生產企業兼有批發許可證,向某卷煙批發企業批發了一批卷煙;同期用一批卷煙投資開了一家卷煙批發公司
【這里題目雖然注是『批發』了一批卷煙,但卻是批發企業向批發企業銷售,不屬於批發環節】
根據以上邏輯,就可以很輕松地判斷什麼時候是批發環節,什麼時候不是批發環節了。
⑻ 消費稅的徵收環節中,銷售環節是都包含批發環節和零售環節
理解正確。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
⑼ 金銀首飾批發與零售哪個環節需要交消費稅
僅供參考
金銀首飾消費稅只在零售環節繳納。生產、進口、批發環節都不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