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國家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市場減免稅收有那些優惠政策
◇支持農業生產
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按13%的扣除稅率抵扣進項稅額。
對農膜,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有機肥、農機、復合預混飼料,大多數飼料,以及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等免徵增值稅。
對拖拉機和捕撈、養殖漁船免徵車船使用稅,對農用三輪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對其投資者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擴大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將麩皮、稻糠、大麥、糯米、青稞、芝麻、桃樹、番茄、玉米胚芽、小麥胚芽、蘆葦、風干肉、豬牛羊雜骨等都納入相應初加工產品范圍。
◇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支持農業服務
對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徵營業稅。
對經中央批准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或財政專戶管理的農業發展基金、棉花監督檢驗費、農村教育集資、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種子生產許可證費、種子經營許可證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徵收營業稅。
② *畜禽產品*散養公雞的發票稅率可以是免稅嗎
是可以開免稅發票的,初級農產品。
③ 企業銷售享受國家補貼的農機具是否免所得稅
批發和零售農機,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目前不免稅。只在增值稅方面可享受免稅優惠。
企業所得稅直接減免:
免徵
適用范圍:
1、蔬菜、穀物、油料、豆類、水果等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選育;
3、中葯材種植;
4、林木種植;
5、牲畜、家禽飼養;
6、林產品採集;
7、灌溉、農產品加工、農機作業與維修;
8、遠洋捕撈;
9、公司﹢農戶經營。
減半徵收
適用范圍:
1、花卉、茶及飲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3)零售批發家禽是否免稅擴展閱讀:
徵收管理
1、納稅年度
是從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為一個納稅年度。
2、納稅申報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無論盈利或虧損,都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納稅人在規定的申報期申報確有困難的,可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延期申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所得稅
④ 家禽養殖可免徵增值稅是否不用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前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是納稅人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這和您所從事的養殖業是增值稅免稅項目沒有任何關系,因此您必須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上述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⑤ 我是搞家禽批發和零售的經營2年了。一直沒交稅,現在想補辦要怎麼搞之前一直以為是免稅的
你可以到工商局去問一下看該怎麼補辦
⑥ 1、國有肉聯廠(生豬屠宰)是否繳納增值稅 2、生豬屠宰企業免稅嗎
1、國有肉聯廠(生豬屠宰)不用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2、生豬屠宰企業初加工業務享受免稅優惠,其他業務不享受免稅待遇。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的規定:
通過對畜禽類動物(包括各類牲畜、家禽和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以及其他經濟動物)宰殺、去頭、去蹄、去皮、去內臟、分割、切塊或切片、冷藏或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製成的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絞肉、肉塊、肉片、肉丁。
另外,肉類罐頭、肉類熟製品、蛋類罐頭、各類酸奶、乳酪、奶油、王漿粉、各種蜂產品口服液、膠囊不屬於初加工范圍。
根據上述規定,生豬屠宰後直接作為冷鮮肉出售,符合初加工范圍規定,可以享受免徵企業所得稅優惠。
屠宰後除冷鮮肉外,用於本單位後續火腿腸深加工的肉,其最終產品為火腿腸熟製品,不屬於初加工范圍,火腿腸銷售收入不能享受免稅優惠。
屠宰後除冷鮮肉外,用於協作單位深加工火腿腸,本單位僅提供肉丁或肉片的切割加工,肉餡配置與本單位無關,則仍然屬於肉類的初級加工,可以享受免稅優惠,而協作單位銷售火腿腸不能享受免稅優惠。
肉聯廠多屬於屠宰、加工銷售一條龍作業,初加工業務享受免稅優惠,還要注意與其他業務分開核算。納稅人同時從事減免項目與非減免項目的,應分別核算,獨立計算減免項目的計稅依據以及減免稅額度。不能分別核算的,不能享受減免稅;核算不清的,由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核定。
(6)零售批發家禽是否免稅擴展閱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上述產品中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二、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既銷售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上述鮮活肉蛋產品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增值稅免稅政策。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所列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進項稅額的第(三)項所稱的「銷售發票」,是指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農產品依照3%徵收率按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而自行開具或委託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
批發、零售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後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⑦ 免稅農產品包括哪些
免稅農產品免的是增值稅,是可以13%抵扣進項稅,其中包含的運費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收購金額*13%,運費抵扣的進項稅=(運費+建設基金)*7%。
免稅農產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種:
一、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初級農產品的具體范圍由《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確定。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據《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三、制種企業在特定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據《關於制種行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7號)的規定,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1.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僱傭農戶或僱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2.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託農戶繁育並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乾、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後銷售種子。
四、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據《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所述蔬菜的范圍。
五、部分鮮活肉蛋產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的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1.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2.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六、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根據《關於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的規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納稅人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所有權屬於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
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7)零售批發家禽是否免稅擴展閱讀:
1、農產品流通是指農產品中的商品部分,通過買賣的形式實現從農業生產領域到消費領域轉移的一種經濟活動。
2、農產品流通包括農產品的收購、運輸、儲存、銷售等一系列環節。廣義的農產品,包括農業(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副業的產品;狹義的農產品,僅包括種植業的產品,諸如: 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果、葯、雜等產品。
農產品流通意義:
1、實現農產品的價值,為農業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提供條件
2、滿足城鄉人民的農產品需要
3、調節產銷矛盾,導向農業生產
4、維持農業和國民經濟其它部門的產品供需關系
5、提高經濟效益,減少農產品損耗
參考鏈接:農產品流通_網路
⑧ 屠宰雞鴨的稅收免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
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